“主子,您已经不眠不休赶了这些天的路,不若在此处歇息几日,容属下派几人先行去朝云山把薛公子接过来,主子放心,属下拿项上人头担保薛公子周全!”
林长裕跪在地上磕头,大有不达目的就要长跪不起的打算。驽勒虽说是马背上夺来的天下,可毕竟养尊处优这么长时间,加上因打击太过日渐消瘦,身子一直不曾好利索,哪里受得住日夜兼程。
哪怕是拼了这颗脑袋不要,他也得劝住圣上,这是为人臣子最起码的本分!
林长裕已有了必死的觉悟,铁骨铮铮的汉子就算是跪在地上也自有一番顶天立地的气概。
可这气概,却不见得值几个钱。
“林卿。”
瘦削纤长的双手以不容回绝的力度将人从地上“请”了起来,林长裕不由自主抬头,赫然撞见一副朗目剑眉杀伐再起的帝王容颜。
“你可知为何朕更看重王富财?”
林长裕不语,他二人虽说皆是圣上手底下最得用的走狗,可主子对王富财的看重素来就比他要高。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能为君主分忧已是属下天大的福分,属下并不敢争个高低贵贱。”
“不敢?”
剑眉微挑,嘴上尽是嘲讽,
“哼,你以为朕不知道你手底下的人说王富财捧高踩低惯会阿谀奉承溜须拍马的确,他不过一宦官,不懂什么家国大事,可他至少记得一点——他的忠心是给朕这个人,而不是给的那把龙椅!”
犯过一次错,他绝不会允许自己再犯第二次。
“在你弄清这两者的区别之前,朕不会再让你一手操办与纹斛有关的任何事。”
林长裕再次跪倒在地,可是神情却不似方才那般英勇无畏。
有主子信任的走狗的确不惮于为主子赴死,可失了信任的走狗,不过是条丧家之犬罢了。
谁会管丧家之犬的死活?
往后便是日夜兼程。
朝云山的位置极好,自从有了朝云派庇佑,山下百姓再未受过盗匪侵扰,日子好过了平日里纠纷也少了,彼此相处极是和睦,真正做到了夜不闭户,驽勒一行来时便看见了这样一番犹如世外桃源的景象。
“宫外日子如此逍遥快活,难怪他拼死也要逃出来。”
随行之人,皆知这“他”是何人。
惑乱君心的前朝余孽,只可惜……杀不得。
林长裕掩下心中的不甘,规规矩矩护卫着驽勒上山。纹斛该死,奈何君王舍不得,暂且让他好生在后宫之中侍奉着,等到主子厌了再下手也不迟,如今犯不着为他去触圣上的眉头。
朝云山并不算陡峭,上山的路也皆由石板铺就,饶是如此,驽勒也没法儿爬上去了。大腿内侧已叫马鞍磨出了血泡,一双腿站在石板路上愣是迈不动一步。那人从不会给他留面子,若是叫他看见他这般狼狈的模样一定会笑话他一无是处。
可是卫诚那般优秀,也没见纹斛动过心。
那个人,根本就没心,谈何对人动心。
驽勒在林长裕的搀扶下上了轿辇,忍着身体的不适,一路摇晃着颠簸上山,眼里没有丝毫的犹豫彷徨。
他不会考虑纹斛到底会不会回心转意,也不会再为那颗捂不热的石头心而挣扎不甘,他早就看开了。
看不上便看不上罢,谁让他是皇帝,活该他薛纹斛倒霉。
哪怕搭上整个朝云山的人,也得逼他点头。
从山脚到山顶并未花太长时间,驽勒带的人也不多,可个个儿都是以一敌百的高手,他们背后还有西北总兵手下的十万精兵,只要纹斛在山上,那断没有逃走的道理。
即便逃了,抓了朝云派的人做人质,他也不可能不回来。
分别数月的痛苦酸涩如今总算要烟消云散,驽勒伸长了脖子盼望着,直到嗅见空气中浓郁的血腥味。
“主子,当是卫将军的人手抢先了一步!”
林长裕手底下的人早接到消息说卫诚也在赶往此处,这倒不算坏事,卫将军总不可能跟皇帝抢人,哪怕先一步得手,帝王要,他怎敢不放。
林长裕刚要着人前去探路,哪知身后传来一声闷响,回头一看,竟是驽勒失态滚下了肩辇。
“主子!”
不及林长裕伸手搀扶,驽勒竟连滚带爬地起身冲向了不远处。他坐着肩辇,比他们看得都要远些,那血腥味的源头,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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