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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页(第1页)

把摩托搬下车,又加油又打包水壶,全村人都被惊动,憧憧的影子在电灯光晕下聚了又散,村子某处似乎传来了无线电嗤嗤啦啦的声音,但很快被人赶上去扑住喝散,村里的气氛玄妙而紧绷,像是谨守着一条无言的界限,双方都没说破。小李最诧异,刚从厕所里出来就晴天霹雳,以为所有人都得了失心疯,绕着他们急于打消这个疯狂的念头,可惜反对无效,行李很快被打包好,李竺背上背包,坐上摩托后座的时候,刘工叫了司机一声,司机在车里钻了半天,拿出一把手枪递给他们。“拿着吧,火力多点是点。”刘工淡淡地说,小李在一边,又是唉声叹气,又急忙做出‘我很牛逼’的样子——在国内,年轻人自然是没什么途径能接触到枪的,虽然这枪不归他管,但他自然也与有荣焉。李竺看着这被磨得发亮,好像膛线都模糊的枪口,还有那破破烂烂的枪托……又看了看小李炫耀的样子,她忽然觉得很好笑,好像又回到国内,正坐在办公室里,宽容地看着下属犯傻,这一刻,她像是对未来的命运释怀了很多,和傅展对视一眼,甚至兴起一丝恶作剧的心情。“不用了,谢谢,”她说,打开大背包,把黝黑发亮的长枪拿了出来,斜背到背后,“我们自己有。”闪动幽光的枪口,一看就是制作精良,且保养良好的枪身,装满了半背包的子弹……小李张大嘴后退了几步,差点没一屁股坐到地上,就连聚在远处看热闹的村民,都本能地四散开寻找藏身处,在喧闹的中心,傅展回过头,问了声,“坐好了没?”两人眼神相对,像是都读出了对方心底的情绪:茫茫黑夜,满布无限杀机,这一路,怕是不会太平了。若一去不回,怎么办?李竺咧嘴一笑,收紧背带,感受着身后枪支的重量,她点点头。“走!”便一去不回!油门一响,哈雷摩托直冲而出,在暗夜里掀起一阵沙龙,这两个矫健的骑士,就像是驭剑游侠,豪情万丈地冲入了良夜之中。达尔富尔(2)苏丹达尔富尔撒哈拉沙漠新月如勾,这样的晚上夜色是最昏暗的,旷野上,星光与月光一样影影绰绰,达尔富尔村庄附近往往有些植被,想要看清前路,就得打开车灯,在黑暗中,雪亮的车灯让人远远就能看清他们的方向——往南去了。南边有什么?南达尔富尔要比北达尔富尔更乱得多,再继续走就到南苏丹了,如果说苏丹仅仅只是穷,还算得上安定,南苏丹就确实能说是人间炼狱了。南达尔富尔就是个血肉磨盘,太多人从南苏丹逃过来,再和苏丹人一起往利比亚去——利比亚的国家是很乱,但如果能到欧美人投资的石油公司,至少能吃一口饱饭。确实有人追出来,已经离开了村落的中国人对人性的判断是对的,永远不要在五百万面前指望人性。这笔钱过分巨大,即使明知它只会招来战争与觊觎,依然有人觉得,哪怕只拥有一秒也好。——但这个村落穷得连车都没有,骆驼在夜里跑了一阵,骑手只能怅惘地摇摇头,回自己的窝棚里,用无线电呼叫混在盗匪群里的友人,指望能得到些打赏与分红。“他们往南去了,确实,亲眼看见的,绝没有假。”南达尔富尔,许多等候已久的部落战士推开雏妓,放下特调饮料——其实就是私下发酵的劣质酒,涌出栖身的窝棚,跳上加满油的丰田吉普,欢呼着向北面涌去,打算给这两个中国人最热情的迎候。消息已经传开两天了,足够想发一笔财的部落长老派出自己的私人武装,人们的热情很高。车灯、车顶的射灯,乱转的手电光,形形色色的光晕让沙漠变成了热闹的派对现场,怪叫声与欢笑声不绝于耳,还有人打开了音乐。达尔富尔所有的绿洲都在他们的鼓掌之中,中国人如果不想死于干渴,最终就一定会落入他们的掌握,对此,他们很有信心。在沙漠的另一侧,月下只有一道向前疾驰的车影,四周是安静的,只有呼呼的风声相伴,光晕穿过朦胧的夜,落在灰色的土地上,除此以外便是一片静谧,又过了一会儿,傅展慢下车速,抬起头计算着方位,转过车头,开始往东开过去。“那个绿洲里会有什么?”李竺问。“我没去怎么知道?”傅展先说了一句,顿了一下才继续说,“那个绿洲,应该是矿业修造起来的安全屋吧,里面应该有足够的食水,还有我们需要的一些别的东西。”足够他们坚持到后援过来?一个开矿的总工程师,能在职权范围内为他们弄到什么样体面的后援?有些事,换个角度想会更合理得多,但傅展从来不说,对这些事他真的讳莫如深。李竺也就没有继续问,只是说道,“我以为你会把u盾留给他。”就像是她打算把遗书留给刘工一样,u盾里的内容,不能上传给盗火者一份,是个遗憾,但能脱离美国人的掌控,来到中国人手中就是胜利。“他让我们把行李带走。”傅展简单地解释了一句,“从现在起,车灯可以关了,从这里到绿洲,开两个小时,有指南针应该不会迷路。”他顿了一下,“如果没被缠上的话。”如果被缠上呢?傅展再一次发动引擎,伸手从兜里摸出个东西丢到李竺手上。“那就往死里打。”一声轰鸣,摩托开了出去,李竺把airpods塞到自己耳朵里,也分了傅展一个,“从哪里来的?”“小李刚塞给我的——有点临别礼物的意思,我看他都快哭了。”随耳机送来的还有一个ipodtouch,李竺禁不住抿唇一笑,随意点亮一首歌,伴随着呼呼的风声,摩托越来越快,夜风里,nancysatra的歌声慵懒地响了起来,小李的音乐品味意外的前卫。“bangbang,heshotdown,bangbang,ihittheground——”吉他声是唯一的伴奏,歌声懒洋洋的,和天边的月色一样凄凉,风沙打在脸上,她的脸靠在傅展的背上,千种思绪掠过脑海,最终化为微笑中垂下的睫毛,傅展背上的肌肉时而动弹一下,偶尔弯过手拍她一下,叫她换歌,这一刻,他们似乎会永远就这样疾驰下去,行驶在时间与空间的夹缝里。“等我们回北京以后。”偶然,在风中,他们也有短暂而破碎的交谈。隔着音乐与风声,那声音就像是梦中的呓语,细细碎碎,得靠脑补才能听清楚,“一起去吃糖火烧吧。”这是自忖必死,在死前终于说出心里话,还是料定他们能有惊无险地到达绿洲,对未来下了决定?终于有了期许?终于……也愿意去相信?李竺浅笑起来,她并不觉得他们真能吃上糖火烧。“好。”她收紧了环抱,把头靠在傅展背上,如果能回去,他们有什么事可以一起做?在逃亡中的恋爱,通常会在现实中结束,她没想过和傅展的以后,这男人有多不适合一起规划‘以后’她也清楚。但李竺发现自己很喜欢这种感觉,无需去计较以后,只沉浸在现在这心动的沉醉里。也许这一切都不会成真,但因此,遐想就变得更美好,他们回去以后,也许真的可以一起去吃糖火烧,嘴里淌着蜜汁,在槐树下接吻,欧洲已走过,全世界最浪漫的地方也不过如此,没什么能比得上故乡的真味,甚至也许,曲终人散之时,还能手牵着手一起回家……但这静谧终究是要结束的,远方地平线上出现了小小的亮点,人声也跟着传来,傅展的背绷紧了,若有若无的,他似乎是叹了一口气:终究,还是来了。是一辆车,车上人不多,灯很亮,远远就能看见车顶上架着机关枪的打手,副驾驶座上还坐着一个精干的小伙子,他们开得很快,探照灯四处乱扫,在沙漠里怪笑着狂奔。傅展把车停了下来,“看你的了。”射人是没有用的,射死了一个还有一个,要射就只能射车,这么高的速度,突然爆胎,在这么颠簸的路段那是很可能会翻车的,至少很可能失控。李竺舔舔唇,从背后解下沉甸甸的ak,目标很大,在黑暗中谈不上有什么瞄准的余地——至少是不可能瞄准轮胎,她把眼神调转向后备箱:根据她的经验,在沙漠里行车,没有人不带后备的油桶。这油桶肯定也只能放在后备箱里。这么广袤的平地,以搜索为目的,车自然是蛇行,后备箱时而出现在射击角度中,时而又消失不见,不过李竺也并不是太担心射空了会被发现,这么大的噪音,除非打死人,否则很可能被忽略过去。她眯起眼,先开一枪,后坐力沉闷得就像是在她胸口击了一拳,傅展把她抱住,“再来一次。”她眯起眼,在心底倒数,算着他们再次转弯的时间,越来越近了……3、2、1……一百多米的距离,扣下扳机以后,子弹会在一秒内到达,穿透玻璃,射入油桶,擦出火花,然后——‘boo’!沉闷的爆炸声,骤然亮起的火焰几乎把天空都点燃,汽车就像是纸糊的玩具,被掀起半天高,人就像是破布娃娃,在半空中飞散出来,洒向四面八方,零件炸了一地,隔着一百多米,这一切就像是电影一样不真实,李竺从地上站起,默默地望着这一幕,欣慰中不无遗憾:炸成这样,估计是捡不到什么补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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