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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页(第1页)

军火买卖在什么地方最受欢迎?当然是战争频发之地!归信县这样的边境城池,饱受战火洗礼,时不时就要遭到辽军的进攻。若是吴骥做出炸弹,一定会大受欢迎。一行人穿城而过,来到县衙。县衙就在城中心,占地不大,十几幢房子,组成一个小小的院落。象这种小县城的县衙,不可能富丽堂皇,更不可能占地极广。县衙门口有几个差役把守,一见吴骥他们前来,不由得大是惊奇,一个差役问道:“你们是哪里人?抬头熊来,要怎生的?”“这位大人,我们来自吴家庄。我们村子最近遭了熊灾,咬死了我的侄儿。好在,我们吴家庄的大人物,吴秀才,英雄了得,另出奇法,猎杀了这头熊!”吴清一脸的笑容,小心翼翼的说话,却是没忘了给吴骥吹嘘:“郑大人悬赏五十两银子,吴秀才前来领赏。”“你们是吴家庄的?郑大人正在招蓦猎户,准备前去猎熊呢。没想到,你们就猎杀了。谁是吴秀才?”又一个差役,很是诧异。“这就是吴秀才!”吴清指着吴骥,身子躬了躬,都快成九十度了,对吴骥这个秀才特别恭敬。吴骥虽是他侄儿,可是,在外人面前,他可不敢提起这事,只能当作高高在上的秀才。“你就是吴秀才?”几个差役一脸的惊奇,眼睛瞪得老大,不住在吴骥身上溜来溜去,好象吴骥是西洋镜似的,很有吸引力。领赏吴骥瘦弱不堪,皮包骨,浑身上下,没几两肉,就他那样,还是秀才?还是猎杀如此一头巨熊的能人?怎么看怎么不象,几个差役一脸的难以置信。“货真价实,如假包换!”吴骥说出的话与其身体状况截然不符,斩钉截铁,让人不敢置疑。胸一挺,头一昂,更增几分自信。“见过吴秀才!”几个差役这才清醒过来,不得不信,忙向吴骥见礼。吴骥是秀才,虽是白身,没有官职,可是,身份、地位在那里,几个役差也不敢失了礼数。“免了!”吴骥端起读书人的架子,大模大样的受了,问道:“去通禀一下,我们要见郑大人。”“呵呵!”一个差役一脸的亲切笑容,忙道:“郑大人正与猎户商议,要去你们吴家庄猎熊,你们到得正是时候,不必通禀,随我去便是。”吴清要丁壮把熊抬了,吴骥这次不能再给背着了,吴清亲自扶着他,头昂得高高的,胸膛挺起,仿佛与吴骥走得近,是他的莫大荣耀似的。在差役的带领下,吴骥他们来到县衙里面,几个丁壮把熊放了下来。县衙里出来一个官员,约莫三十余岁,明亮的双眼,很有神采。头戴一顶乌纱帽,两根帽翅随着他的走动,不住晃悠悠。一身绿色的官袍,颇有几分威严。“见过郑大人!”吴清忙上前一步,跪倒在地上,冲这个官员行大礼。“原来是吴老伯!”这官员就是郑县令,忙上前一步,扶了起来。袍袖挥动,顺手为吴清把身上的灰尘掸掸,很是亲切。吴清一脸的荣光,兴奋难言,满脸红光。郑县令在他眼里是大官,能扶他起来,已经是莫大的荣幸了,更别说,还亲手为他掸去灰尘了。“这个官员没有官架子,为人亲切,用现代的话来说,属于亲民派。”吴骥看在眼里,给这个郑县令下了结论,吴骥对他的亲民作风大是赞赏,对这个郑县令大增好感。亲手为一个乡巴老掸灰尘,这样的官员,不要说在宋朝不多见,就是在号称以民为重的现代,也是极少极少了。“吴骥见过郑大人。”吴骥上前,抱拳一礼。他是读书人,不必行跪拜大礼。再者,吴骥也不会行那般大礼的。“吴秀才?你就是吴秀才?”郑县令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吴骥身上打量来打量去,不由得莞尔:“传闻你身子骨极为虚弱,未成想,比我想象的还要虚弱!”这个吴秀才差劲的身体跟他的秀才之名一样,远近闻名,吴骥很是无语:“有劳大人挂齿了。”“嗯!”郑县令把吴骥一打量,不住颔首,很是赞许的道:“身子骨差,只要好好补补就成,这并不难。前日,吴老伯前来县衙,说起兵士为非一事,想必是你教的吧?好才学!能说会道,口齿伶俐,辩才无碍。”“郑大人,您知晓了?”吴清当时把这荣耀归于自己,很是享受。回去以后,有些过意不去,特的补偿吴骥,给了小半碗羊油。他一想起当时郑县令的赞赏,就跟飘在云端一般,飘飘然的,哪里想得到,到头来,郑县令早就明晓前因后果了。“呵呵!吴伯不是读书人,又怎能有那般高明见识?除了你们吴家庄的秀才调教以外,再无可能。”郑县令一语道破紧要处。“这个,这个……”吴清红着一双老脸,很不好意思,讪讪的说不出话来。“三叔,你莫要放在心上。”吴骥宽慰一句吴清,岔开话题:“郑大人,这熊就是为祸我们吴家庄的祸害,如今,已经给我除去,还请大人验明。”“哦!你除去的?”郑县令有些不信,把吴骥一打量,再把熊一打量,一大一小,很不成比例,吴骥如此弱的身板,能除去这么大的一头熊?郑县令身后跟来几个人,有差役,也有老实巴交的庄稼人,粗糙的皮肤,苍桑的脸色,应该是郑县令请来的猎人。一个年岁较大的猎人快步上前,把熊尸一打量,不由得直吸凉气:“咝!咝!”“邬老伯,何事惊讶?”郑县令眼中闪过一丝讶异。“郑大人,您快瞧这伤势,不是刀伤,不是枪伤,不是箭伤,是是是……是天公之怒,惩戒此熊,才有如此伤势!”这个姓邬的猎人结结巴巴的说了半天,才说到点子上。“哦!”郑县令给他的话勾起了兴致,顺着邬姓猎人所指一瞧,只见熊的下颌不见了,老大一个伤口。如此伤势,对于古人来说,那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郑县令张大了嘴巴,半天才挤出一句话:“真是天公之怒!”在他们的想象中,若不是熊惹怒了上天,降下惩戒,怎么会有这等伤势?“郑大人,不必惊讶,这是我猎熊时造成的。”吴骥知道他们不知道火药为何物,不知晓爆炸为何物,只得给他解释。“你造成的?不可能吧!这得多大能耐?”郑县令仍是不信,缓缓摇头。吴骥知道不给他说明白,他是不信的,只得一一道来。至于其中关键之处,诸如火药的配方就不会说了,一语带过。吴骥口齿清晰,条理分明,一一说来,郑县令听得直呼:“巧夺天工!巧夺天工!世间竟有如此奇妙的法子!”吴骥所言,远超他们想象,而又富有真实感,让人一听就是真的。如此之事,若是没有的话,要编也编不出来。“好!这熊一除,吴家庄就万全了。”郑县令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人,马上兑现诺言:“吴秀才,五十千钱,这就给你。你是要钱,还是要纹银?”这是给吴骥一个选择,为的是方便。五十千钱,就是五万枚钱,每一枚钱三到四克。五十千钱,就是近两百斤了,足以把吴骥的小身板压垮了。吴骥想都没有想,就选择了要纹银。纹银的好处就是轻,携带方便。坏处,就是不太好使。用现代的话来说,钱币是零钱,一枚一枚的,使用方便。纹银就是整钱,一两就是一千钱,用起来有问题。吴骥是为了携带方便,至于使用,那是以后的事了。叫主簿取来银子,郑县令亲手交给吴骥。吴骥接过,沉甸甸的,一股金属的质感,让人格外舒畅。望着手中的银子,吴骥双眼放光,有了这银子,吴骥的生活就会改善,身子骨就会好起来。更重要的是,吴骥就有了开办军火工厂的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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