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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页(第1页)

林姨是在我的面前脱掉衣服的,她的衣服象一片片树叶无声无息地落在地上。我自己也象一片狂风中的叶子,哆哩哆嗦的,颤抖地站不住。尽管我多么熟悉林姨的身体,可现在这样却让我感到惊慌失措。我象喝醉了酒似的,画笔一次次地从我手里滑下去,我连明暗度也掌握不了了。我低着头不敢看林姨那白的耀眼的身子。我的直觉告诉我这样不好。真的不好。林姨温柔地对我说:你怕什么呢?我是你的母亲呀。我是你的母亲呀。她的声音低沉深缓,一直钻进我的心里去。我像褪壳似的一点一点消除了羞涩和慌乱。我盯着那我本熟悉的胴体,那象水一样流畅的线条,发着玉一样温和。透明的色

泽,就连那张刀疤密布的脸也充满了纯洁无瑕的美。我惊呆了。我忽然才明白林姨原来是和我不同性别的女人,而女人是母亲,所有的女人都是我的母亲。我对所有的女人都充满了一种近乎朝圣的顶礼膜拜的感情。我知道我再也不会去触摸她们了。哪怕只是伸出一根小手指。

画男人体的时候我对着镜子画我自己。可我不满意我的身体,镜子里的人矮小瘦弱体毛稀疏。照片上的男人都体格高大肌肉发达,充满了英雄气概,我崇拜他们,我有想了解他们的欲望。我了解女人是怎么样的,可我不了解男人。或者说别的活生生的男人是怎么样的。一想起来我就兴奋难捺,有一股异样的情愫在我的身体里一窜一窜的。夏天的时候我常常一个人骑车到郊外的河边去,许多的男人和男孩子在里边光着屁股游泳、洗澡。我终于看清楚除我之外的男人躯体。那些一疙瘩一疙瘩的黑红色的腱子肉。那些坚硬结实的臀部。那些宽阔无比的双肩。那些毛发森然的部位和那些,骄傲突起的骁勇无比的器官。都令我啧叹欣羡无比。我躲在树林里急切地捕捉他们的形象与身体,把他们留在我的速写本上。他们的影子的我的梦里闪耀个不停,使我在漫长而无眠的夜晚无师自通的学会了古人所谓的指头儿消乏。

并且立刻变得异常频繁,不可节制。

第14章

有一天我看到一本杂志,其中有一段关于美国超级明星迈克尔杰克逊的报道令人忍俊不禁。有人问他为什么对男孩子那么感兴趣,迈克回答::因为我本人就是个男孩,又有人问他为什么新闻记者总是对他猥亵男孩一事紧追不放?迈克幽默地回答:因为他们也都是男孩。

当然这与我写的这篇小说没什么关系。

从李蒙那儿回来,我有很长一段日子没见过他。大约过了两星期吧,我忽然地一时性起骑车找他去玩。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李蒙,当然当时我并没有想到。后来我一点一点地琢磨与回想,我想起那天是六月十三号。我猛然惊觉,13这个数字始终贯穿于我和李蒙的交往之中。第一次和最后一次见他都是十三号,并且,我后来得知李蒙在十三号那天还干了很多别的事。13据说是个很不吉祥的数字,尽管我从小到大一直接受的是唯物主义教育,可我却变得越来越邪门外道起来,我觉得人生有一种不能自识的魔魇,象巫婆一样驱使着你去做这做那,甚至连你自个都稀里糊涂莫名其妙的事情。还是张爱玲说的好:人生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我推门进屋的时候我看李蒙四脚朝天地躺在地上,我怀疑他睡着了,我在院子里喊了好几嗓子也没人应声。我环顾四周,我的第一个感觉李蒙是不是要搬家了?几乎所有的东西都被翻了出来。书本唱片被褥衣服背包鞋袜玩具字画全都坦坦荡荡亲密无间的绞合在一块,我的脚下就踩着一条三枪牌的纯白子弹内裤。我凑近李蒙看他,他紧闭了眼,鼻翼轻微地扇动。我不想吵醒他,我轻轻地坐下来等他睡醒。我无聊地四处撒摸,我看见不远处有个东西在阳光里闪闪发亮,我拿过来一看,那是一瓶凡士林润滑剂。后来我还发现了一件我挺震惊的东西——一盒保险套。像是国外进口的,封盒上有男女交合的春宫图。为了避免尴尬,我忙把它塞到一摞书下面。我无声地对着空气摇头吸气。这时候李蒙静悄悄地坐起身来。我冲他笑笑。醒了吗?我说。他没听到似的,目光呆滞地看着我,一言未发。不过转瞬之间就变得异常活泼起来。

他表现地异常琐碎,象个娘们一样眉飞色舞抟播流言蜚语似的不住嘴地饶舌。

他的话又快又多夹杂着嘻嘻哈哈的笑声,象风似的一阵一阵刮过去,令我应接不瑕。也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可显然他也不在乎我是否能懂,我怀疑他自己也不知道自个儿在讲什么。他只是不想让自己的嘴闲着。我觉得他很反常,他可一点都不像李蒙了。我不由想起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的孟烟鹂,那种苍白,空虚,无力而乏味地陈述好象如同出自一折。我不得不截住李蒙的话,我说:你要搬家吗?他不明白似的朝我翻了翻眼睛。他跟随着我的眼光看着满地狼藉,急促地笑了一声,说了句并不好笑的笑话:我要搬到耶稣那儿去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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