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便到了月底考试的时间了,萧肃坐在座位上将最后一题的答案写完。
这些题目萧肃早已经在暑假时练习过了,现在应付起来自然手到擒来。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便已经成为了高二年级的风云人物,这不是干得非常好嘛。”
陈书雅站在一旁,穿着一身哥特式裙装。
如果是一般的普通人,这个时候早就被老师和保安请出了考试,但她并不是个普通人。
“你不用开口说话,也不用写在本子上,只需要在心里想着和我交流,自然就可以交流了。”
陈书雅一边说着,一边从兜里掏出了火腿肠吃,整个考场上,除了萧肃以外,没有人任何人注意到她。
“没有你说的这么厉害,这个学校认识我的人也就只有同年级的部分学生而已。”
萧肃的目标是成为全校闻名的人物,现在离目标实现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考试期间,两个人旁若无人的聊着天,却又没有任何人发现,这感觉还挺奇妙的。
伴随着铃声响起,最后一场考试也宣告结束,萧肃和班级里的同学一起回到了教室。
萧肃一边整理着自己的座位,一边同班级里的少男少女闲聊。
与他们闲聊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增加一下他们的印象,刷刷好感度,毕竟要想成为风云人物,总得让别人认识自己。
靠着重生的先知先觉和暑假时刻苦的训练,他与别人去聊天,总是能占据主导地位。
所以现在接触的人并没有那么多,因此他还说不出来,任何人他都可以打好关系这种话。
至少目前与他说过话,聊过天的人,无一不认为他是个有趣的人,这就足够了。
考试结束,距离放学还有一节课的时间,萧肃的目光看向他的同桌夏宁。
缘分这种东西真的是挡也挡不住,夏宁再次成为了他的同桌,依旧是那样沉默寡言。
此刻的她注意到了萧肃的视线,默默地低下头,两只手无处安放一般的捏着衣角。
重生前的萧肃什么都不懂,但现在就不一样了,在长达几个月的观察之下,是个木头也能成精了。
这家伙是真的喜欢我。
虽然这种想法有点自恋,但萧肃也实在想不到,除此以外的解释。
喜欢一个人或者被一个人喜欢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可他实在不明白,夏宁喜欢他的契机是什么?
是因为初中时带着她到处跑乱转交朋友?还是因为之前暑假时经常碰到的缘分?
萧肃不知道他这位同桌的想法,他只知道这位同桌身上有很多秘密,所以他也只是装傻。
“这次考试我感觉发挥还不错,夏宁你呢?”
“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