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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花朝(第1页)

四年不见,清俊疏朗的青年少了四年前的青涩和稚嫩,多了份成熟,面容俊秀,看向沈欢,眸光温和,嘴角弯着一丝暖心的微笑。

沈欢忍不住跳下车,站到秦翊面前:“好久不见啊,秦大哥。”

秦翊轻笑,一手放在她的肩膀上,一手轻抚头顶:“是啊,好久不见了,幸好你还是你,没有变。”

沈欢顺手抱了一下秦翊,不过一抱而过,这年头,拥抱已经是非常大胆的事了,吃豆腐也要有限度的。

“秦大哥错了,我变了,可是秦大哥也变了,变帅了哦。”

“你没见越儿,他的变化才比较大。”秦翊微笑。

沈欢再次僵住,这要是让秦越将她抓个正着,那可就不会像现在这么平静了,秦翊这话说的实在有种咬牙切齿的味道在里面。

沈欢心虚,讪讪笑道:“秦大哥,这里也不是说话的地方,不如我请你吃饭吧,正好也可以叙叙旧。”

“可是越儿还等着我回家呢……”

沈欢拽住秦翊的长袍,抬头恳求:“秦大哥再给我一点儿时间。”

秦翊无奈:“他又不是洪水猛兽,你不用顾忌那么多。”

“不行,我得做好准备,要不一见面他把我拆了怎么办。”

“好吧,不过就算我不说你也躲不了太长时间。”

“能多一刻就一刻嘛。”

秦翊将沈欢身形单薄,面色苍白,不由心软温声道:“天气严寒,你还是先到马车上吧,越儿那边我会帮你的。”

沈欢高兴到:“我就知道秦大哥会帮我的。你不要看我身体不好,其实还是可以的。我想和你走一走,咱们聊聊天。”

秦翊摇头:“天色已晚,你还是早些回家吧。回头寻个时间,我来找你。”

沈欢见秦翊坚持。只能作罢,两人就此别过。

这可真是意料之外啊,还没完全做好心理准备呢,虽然太学就在女学对面,可两个学校的课程是不一样的,太学的学生每天要比女学的学生多两节课呢,所以沈欢从没有想过会这样突然见面,激动有之开心有之担忧也有之。

为他们好。自然是不认识最好,可是这样的朋友沈欢不想失去,他们也不会介意,要是介意,秦翊今日就不会叫住她了。

君子之交淡如水,不用顾忌太多,想太多反倒失其美好。

想通了沈欢就该吃吃该喝喝,继续上学,然后要放假了,沈欢的第一个沐休日二月十一日正好与二月十二日的花朝节相连。所以连放三天假。

立春已过,天气回暖,大地复苏。草木萌青。

花朝节在大夏朝是一个年轻男女都很喜爱的节日,民间又称称“花神节”、“百花生日”、“花神生日”。正所谓“百花生日是良辰,未到花朝一半春;万紫千红披锦绣,尚劳点缀贺花神。”

其实,说万紫千红有些夸张,或许在江南或川蜀等南方会有这种场景,但是在长安,郊外的花顶多刚接花骨朵,但这根本影响不了人们的热情。

早在还没放假的时候。沈欢就听到许多同学开始四处邀伴,在花朝节这天去踏青。

花朝节这天。人们惯常结伴到郊外游览赏花,祭花神。在北方。姑娘们喜欢剪五色彩纸粘在花枝上,或是剪了五色彩笺,取红绳把彩笺结在花树上,来映衬百花齐放的场景,俗称为“赏红”。此外,有些地方还有“装狮花”、“放花神灯”等风俗,有花神庙的地方还要到花神庙去烧香,以祈求花神降福,保佑花木茂盛。…

沈欢本来不打算凑这个热闹的,可是那天碰到了秦翊,后来秦翊约她花朝节出来游玩,便决定这天还是与大家同乐。

可是没想到苏碧儿也给她递了帖子,邀请她花朝节出来游玩。

“郡主,你看这样可好?”钟灵举起铜镜,让沈欢审视今天的发型。

虽然铜镜光可鉴人,但相比用习惯的玻璃镜还是差远了,沈欢只能看个大概,因为身体原因,沈欢从来不再头上带任何有重量的东西,向来只用几根彩带。

今日过节,多加了几个珍珠。

“很好啊,钟灵的手越来越巧了,真不知道以后会是谁家的臭小子会把我们家钟灵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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