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三确保床单上没有染上我的痕迹后,我开始打扫房间。
我和我哥不在同一所大学,但离的挺近,只隔着两条商业街。我不喜欢和别人一起住,又离不开我哥,我哥又惯着我,爸妈也无所谓。为了方便,就居中买了套房子给我俩住。
已经住了快三年了,到处都是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痕迹。
将我哥床前,我和他一起买的同款玩偶重新摆正,我就回到了厨房。
看看时间,早上十点,还来的及。
哥今天早上应该只有早八的一节课,照以往情况来说,忙完导师的事情差不多十一点半能回来。
大概确定哥到家的时间,我开始动手,我希望哥能吃到热热的饭菜。
一切弄好后,我坐在桌前,默默数着时间。
一秒,两秒
三千九百八十一秒,三千九百八十二秒。看着原本还冒着热气的饭菜逐渐变冷,原本鲜亮的排骨上凝结了一层厚厚的油脂,我突然想要呕吐。
我起身打算倒掉,却听见门开的声音。
在第四千零七十六秒,我终于等到了哥。
“哥。”我喊他,眼睛一瞬不瞬的看着他的脸。相比于往常,哥的脸更白些,额头有些红,闻到了他身上有淡淡的烟味。
哥从不抽烟,这烟味一定不是哥干的。
哥背着我和别人呆在一起了。
脑海里第一时刻就出现了这种想法,头皮开始发麻,双手紧握成拳,想杀人。
但我不能和哥发脾气,我要忍。
我装作无事发生的开口,“哥,你今天怎么回来这么迟。”
“导师临时开会,不小心就忙忘记了。”哥避开我的眼神。
撒谎。
骗子。
哥的导师最讨厌烟味,这味道一定是跟哪个贱人在一起的时候沾上的。
“饭菜已经冷了,我现在去热热,我们一起吃吧。”我用力掐着自己的手,若无其事的和哥说道。哥点点头。
我起身端起餐盘走到厨房,手心被指甲掐的破了皮。
我要忍,我不能对哥生气。
混乱的思绪在脑海里沸腾,强烈的不安感迫使我做些什么,我拼命的咬着牙,妄图将杂乱的思绪抛开。但我扔不掉,脑子里全是哥身上的烟味,浓烈的令人作呕。
“妈的。”我极力忍耐住想要杀人的冲动,手上的劲越来越大,直到看见细密的血珠渗了出来。
我咬着牙,深呼吸了几口,装作平静的端着热好的饭菜回了桌子上。
哥坐在那里等我。
“抱歉啊,煜煜。你等我很久了吧。”哥一脸愧疚的看着我。
我摇摇头,往哥的碗里夹了块排骨,朝他露出一个极为乖巧的笑脸,“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