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以稀为贵,要造成稀有难买的假象,就会有人去争先恐后去买,在管理学上这叫饥饿营销。”
不得不说,叶城说得对,林诗雅没想到叶城在管理上还是有一些见解的。
谁说当兵的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这明显是对当兵的误解。
从叶城进到公司以后的表现看,叶城的头脑不但不简单,还很有灵光,不然的话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研发出这么多的化妆品和药品。
晚饭之后,叶城就直接去了地下室。
黄佳宁要这二百瓶的安宁丸,一时半会叶城也炼制不出来,至少需要十天半月,所以不抓紧时间,是不行的。
炼药,特别都是这些治病的药,对通神境的叶城来说,很简单,炼制起来也很轻松。
一晚上下来,叶城炼制了十五炉,得到丹药二百二十五颗,再加上上次余下的五颗,一共装了二十三瓶。
等叶城收拾完,走出地下室的时候,天已放亮。
叶城回到自己房间,洗了一把脸,换上运动服,就出门晨跑去了。
五圈下来,叶城虽然没有出汗,但是却浑身舒服,一晚上炼药,被弄得僵硬的身体得到了恢复,叶城在别墅的院子里又打了一遍军体拳,这才心满意足的回到了别墅,洗了一个澡,换上了一身休闲装。
这才敲响了林诗雅的门,叫她起床吃饭。
前两天养成的晨跑习惯,因为叶城爸妈的到来,已经早就不见踪影了,不得不说这习惯改变的挺快的。
有人说,女人睡觉,比做美容还管用,所以叫美容觉,但是到底是不是这样,谁也说不准,不过睡足了,一天很精神,是真的。
叶城来到厨房,想帮一下王之曼,但是被王之曼拒绝了。
自己就是个林诗雅请来的家政,做饭打扫卫生是自己的职责,不能因为雇主对自己好,就忘了自己的身份。
虽然叶城做的饭菜好吃,但是他毕竟是林诗雅的男朋友,也算是自己的雇主了,哪能让雇主亲自下手,而自己袖手旁观呢。
这样的事,王之曼可做不来。
“叶先生,饭菜马上就好。我一个人能行的。”王之曼将叶城赶出厨房,将厨房的门关上,继续做早饭。
叶城在客厅看了一会早间新闻,林诗雅梳洗打扮后,款款的走下楼来。
林诗雅今天也穿了一身休闲装。小风衣,配七分裤,脚上穿一双休闲鞋,看似随意,实则优雅,大方,即便是休闲装,也穿出了高雅和贵气。
不得不说,人要是长得好看,穿什么都好看。
林诗雅就是这样的人。
吃罢早饭,叶城就和林诗雅一块去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