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栀看见她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连栀小姐,”她大声地说道,“我知道了,你其实不放心我,是不是?你喜欢我?是不是?”她的笑容挂在脸上,看起来还有点儿得意。连栀笑了,她说:“是啊。”这话儿听起来有些轻飘飘,但何亚弥没有发现,她被喜悦冲昏头脑,她站在那儿,然后她看见连栀没有离开。她觉得连栀在看自己,她被自己脑海之中的想法打动了。尽管隔着玻璃窗户,她甚至不知道连栀在车里做什么,但是她觉得连栀发现了她,在看她。强大的喜悦冲昏了她,她开心、激动——即便是连栀要和她交往,她也没有这样的感觉。她听见连栀承认,她觉得自己终于成功了。在这场追逐之中,她终于追上了自己想要的。她抱住连栀,她不知道连栀手中点燃的香烟将她的裙子烧了一个洞,她笨拙地想要去亲吻连栀,像只蛮勇的小兽。连栀想:这大概是她花光了毕生的勇气吧。真是……有趣。连栀任由何亚弥吻她。何亚弥的脸涨得通红,她凭借一股热血干出这样的事情,可是现在这样又不知道该怎么收场。连栀轻笑:“你刚才不是很勇敢吗?怎么现在退缩了。”何亚弥支支吾吾,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连栀掐灭香烟,笑道:“上车。”何亚弥瞪大眼睛。但是身体却很自觉地上了连栀的车,坐上了副驾。连栀开车载她去附近酒店,或许是知道了即将要发生什么,何亚弥有些不安起来。打开酒店的门的时候,何亚弥明显想要退缩。连栀回头,看到何亚弥犹豫的脸。她“呵”地一声轻笑:“现在走的话,还来得及哦。”何亚弥小脸通红,但是她摇头。“不,”她说,“不……”连栀看了她一眼,发出意味不明的一声“嗯”,随即打开了门。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何亚弥有些恍如做梦,事实上,她在losanlesforher01“我的母亲喜欢叫我多洛蕾丝(dolores)。”女孩望着车窗外慢慢说道。连栀顺着她的视线往那儿望去,她看见马路对面有一只小狗,很小,可能只有几个月大,它是黑白相间的花色,在冰淇淋车旁边跑来跑去,样子很招人喜欢。她可能真的很喜欢小狗,连栀想着。她的眼睛总是追随着对方。“噢,多洛蕾丝,”连栀重复了这个拗口的名字,然后好似不经意地问道,“为什么呢?”“因为她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洛丽塔》,你看过《洛丽塔》吗?”女孩慢慢地说道,“那个女孩儿本名就是多洛蕾丝,她想要为我取这个名字,但我的父亲拒绝了。”连栀没有看过那本书,但是大概什么内容,还是明白的,她想了想,斟酌道:“按照你父亲的性格,决然是不会为你取一个那样有名的女孩儿的名字。”哪个父亲会为自己的女儿取一个恋童癖故事主角的名字呢?“不是的,”女孩儿说,“‘多洛蕾丝’意思是悲伤、痛苦,他只是不想让我遭受不幸。”连栀觉得有些烦闷,她其实不是很想继续这个话题,她并不想要探知年轻的美国女孩儿的往事。她于是开始打量坐在身旁的女孩——她穿一条宽大空荡的及膝白裙子,裙子上有着相当精致的手工刺绣,一看便知价值不菲,裙子下是一双纤细的腿,很细,看起来仿佛轻轻一折便会折断,她的怀里抱着还一只白色的小狗,和马路对面那一只看起来差不多,连栀说不上来这是什么品种的小狗,可能是天气太热了,小狗趴在女孩的怀里,闭着眼睛似乎是在睡觉。总而言之,这女孩瘦得让人联想到“贫瘠”两个字。可连栀又觉得她长的很特别——因为就算是这样,她看起来还是非常美丽。连栀的视线扫过她白皙到不正常的肌肤,那几乎是病态到透明的颜色、干枯卷曲的金色长发——在水晶发箍的衬托下黯然失色,和发白的嘴唇,最后又停留在她如同湖水一般的浅绿色眼睛上。《百年孤独》里是怎么形容雷梅苔丝·莫科特的?肤如百合,眼睛碧绿——不错,那是双美丽的眼睛,像是艺术品,但是不论见到什么美好的事物,那里总是笼罩着一层忧郁的阴云,而现在,那里停留着水光。“真是个可怜的孩子。”连栀发出这样的感慨,可是马上又想到:她前不久失去了父母,昨天就连她母亲养的小狗都死去了,只剩下了她怀里的这一只,大概是因此变得格外脆弱敏感,毕竟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女孩儿。于是连栀问:“要吃冰淇淋吗?”女孩转过头来,怔怔地望着她。连栀伸手指了指车窗外,指着那个冰淇淋车,那只黑白相间的小狗正坐在冰淇淋车前,仰头看着冰淇淋车旁边绑着的五彩缤纷的气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