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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第1页)

趋利避害是一切生物的本能,下雨了,蚂蚁会搬家,地震了,蛇鼠会疯跑,就连山中之王,也会选择在清晨动物最疲弱之时出来觅食。而人类,随着身体机能的退化使得这种本能变弱,但大脑的进化,智慧的增长,让人类在面临危害之际,有着强大的克服困难的能力。

京西南路,汉水而过,连通兴元府与襄阳,在这条并不平坦的官道上,不少人拖家带口,顶着烈日,向东而进。这条官道并不安全,但身后的兴元府,官道一侧的汉水,北面的山林,更是死地。

战争,刀枪,猛兽,绝非一般百姓所能抗衡,而他们的心中,只有一处才是安身所在——那便是襄阳,因为襄阳城中,有岳飞将军,有岳家军。

千山万水,缺衣少食,但官道上的难民们,依然凭借着这一点点希望,向东,再向东。

“驾!闪开!”

马鞭凌空,一声暴喝,官道上的百姓惊慌失措地避让一旁,然后,看到二十多几骑,护卫着中间的四辆马车,飞驰而过。

“好大的威风!”

“要不是避让及时,撞上非要了命不可。”

“青天白日的,凭什么这么嚣张!”

“谁让人家是官府呢,咱死了也是白死。”

众人看着尘灰掩住了马队的身影,这才敢抱怨一下,其中有个似读书人模样的中年男子,捋着稀疏的胡子说道:“人家马车上挂着西北转运衙门的官牌,在这京西南路,遇关卡不检,不税,不停,你们懂什么。兴元府数十万百姓,如今没死的都在往襄阳赶,到时咱们能不能进城还两说,莫要废话,赶路要紧。”

众人听得中年男子指点,也顾不上再多抱怨,紧了紧单薄的包袱,继续赶路。

临到正午,飞驰的马队寻了一个阴凉地歇息,一个清秀的小厮下了马车,酸软的腿趔趄了几下,便奔到马队前方,将一个年轻人小心扶下马。

“小爷,您站稳了。”小厮发现年轻人下马后,两腿打着摆子,不由心疼道。

“少废话,快扶我过去。”

年轻人被扶到了树荫下,大口大口灌了半袋水,这才算缓过来。小厮是个极机灵的人,拿了靠枕给年轻人垫着腰,又捧着冰凉的棉布给年轻人擦脸。

“小爷,午后坐马车罢,这都两日了,您身子吃不住的。”

“不坐。”年轻人固执地说道。

“小爷,小的与您换,小的骑马。”

“就你的骑术,得了吧,别拖累大伙儿了。”年轻人并不领情,她眼下只有行程快慢,这点苦,算不得什么。

“贤弟,你这是和自己较劲呢。”

年轻人见了来人,不由笑道:“大哥,你也不差嘛,有本事别让人扶着。”

来人闻言讪笑,学着年轻人的样子毫无形象地半躺在树荫底下,也是累得不清。

整整两日赶路,整个马队都累得很,而要说最吃不消的,便是树荫底下的王子墨与蒋尚培。

在小杨村,众人权衡利弊之后,坚定地选择了官道,他们最大的依仗,便是西北转运衙门的官牌路引,以及王子墨手中刑荣给岳飞的亲笔书信。

山路崎岖,猛兽出没,又有山匪,这些都不是他们所能抗衡的,而走官道,则是相对安全,只要他们速度够快,只要不被金兵追上。

王子墨与蒋尚培盘算过,兴元城虽然陷落,但城中亦有不少宋兵,金兵少说也得三五日才能控制兴元府,而吴阶吴大帅不日便会带援兵至此,到时金兵是否有时间调兵沿汉水南下,未可知也。

当然,缓慢的水路是不敢走的,他们所想的,便是趁着金兵在兴元府烧杀抢掠的这段时间,疯狂赶路,及早到达襄阳地界。

为了赶路,很多物资都被抛弃在小杨村,二十多匹马则全带上了,另有四辆马车,两辆载人,两辆存放必需物资。他们一行人,有彩盛庄的心腹,有王家与蒋派家来的家仆,还有吸纳的护卫。这些人中,也就那十几个护卫连同郑大明王子墨蒋尚培骑术还好些,其他人只能坐马车,这生生又使得速度减慢不少。

“贤弟,此去襄阳,少则半月,多则一月,你我如此赶路,怕是不到襄阳便会力竭而死。明日起,你我轮流坐马车,料想也耽误不到哪里去。”蒋尚培提议道。

王子墨抻了抻酸胀的双腿,无奈地点头。她也觉得这样不行,至少,她的大腿内侧的湿露,让她知道不能再硬撑了。

看着众人升火做饭,王子墨迷糊着便睡了过去。

“王管事,用饭了,您醒醒。”

王子墨睡得很是香甜,五月的正午,阳光猛烈,但在树荫下,却是很温和,两日风餐露宿,骑马奔驰,把一个好好的少女折磨得倒地就睡,也算是一种人生修练。

王子墨被摇醒了,很不开心,瞪着眼睛想骂人,却发现是桃花,正小心翼翼地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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