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所预料一般,谢澜听到后笑弯了眼,他伸长脖颈,在我头发上揉了又揉。
讨好拿捏一个人,对我来说,不是一件难事,甚至可以说得上是轻而易举。
“我跟你说哦,我同桌这几天跟傻了一样,天天对着我发呆。像个笨蛋一样!我都不敢跟他说话,害怕他的低智传染给我。”
谢澜又开始说起了他的同桌,这是他这几个月来最喜欢的话题。语气依旧如往常一样是嫌弃和不耐烦,但神情却是少有的宠溺和开心。
我装作十分有兴趣地样子,好奇地问,“哥哥,你同桌叫什么名字呀,讲了这么久,哥哥还没有说过他的名字呢。”
“哦,他的名字啊,是哦,我怎么没说过呢?果然,我被我同桌的低智传染了!”
谢澜一脸愤愤,转而一瞬,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又开心的勾起唇角,笑了笑,“他的名字可女生气了,叫黎秋皎。”
咬栗子糕的动作一顿,我愣愣地看着谢澜,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的同桌叫黎秋皎,那个伴随我童年数年的阴影和噩梦的名字,会是重名巧合吗?
我讨厌憎恶这个名字,无差别的讨厌憎恶,藏在手里的蜡笔被我狠狠地折断,我扬起笑脸,故作天真地说,“哥哥同桌的名字听起来好可爱呢。”
谢澜一听可爱两字像是戳中笑点,一直不停地大笑,抹着眼角的泪水,又继续讲着关于黎秋皎的事情。
我早就没什么心情再听下去,只是出于利益的需要,我还是耐心地装作倾听的模样,视线转向手心被折断的蜡笔。
蜡笔的质量不太好,画了一会儿,红色的蜡粉就沾满我的大拇指和食指。夏日炎炎,风吹过来带着一股热气,我尝试用搓捻手指的方法擦掉蜡粉,可惜效果微乎其微,蜡粉和汗液混杂一起,彻底将我的拇指食指染上了血淋淋的红色。
我盯着它,脑子里突然冒出来妈妈咬指甲的模样,指甲被啃烂后鲜血顺着指缝流淌下来,就像现在这样。
等我回过神,我才发现我已经把双指塞进嘴巴里,入嘴就是强烈的苦涩的味道。我学着妈妈的模样,机械地重复地啃咬指甲,脑子全是三个字,黎秋皎。
我讨厌他,恨他,恨死他了。
汹涌地恨意翻滚在我的胸腔,我闭上眼,享受着指甲被啃食啃烂的痛苦过程,那是一种奇怪又陌生的感觉,让我越来越上瘾。此时此刻,黎秋皎就像被我锋利牙齿咬烂的指甲,被我掌控,被我支配,永远在我的手心里。
“啊!你怎么把手指咬出血了,快快,把手拿出来。”
谢澜大叫,伸出手把我的手指从我的嘴巴里扯出来,满脸担忧地看着我。
“疼不疼?”
我眨眨眼睛,嗓音软软地说,“没事的,不疼的,哥哥,我啃着玩的。”
谢澜拍了我的后脑勺,用了几分力,有点疼,“我刚还说我同桌是傻子呢,现在看来还漏了一个,那就是你。”
“我不是傻子呀,哥哥。”
我不是傻子,我是疯子,是精神病,是刻在基因里血液里的恶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