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九,本应连年味都还没有褪去的城市染上了警车的嘶鸣,一处老式小区内,十几位警察正将二楼的一个房间围得水泄不通,两个看起来还挺年轻的小警察正扶着墙壁,抱着纸袋干呕,而年龄稍大的警察则一个个面带严肃,低声讨论着什么。
他们是这片区域的片警,在这个不算大也不算小的城市,像这样的恶性案件已经好些年没发生过了。
“尸体在哪?”忽然,一个沉稳的声音从楼道口传来,房门口的老警察立刻迎了上去道∶
“还在屋里,根据报案人陈述,今天早上他出门的时候路过,闻到很重的血腥味,发现门没关,就看了一眼,虽然门口被吐了一滩,不过里面并没有受到破坏。”
“嗯。”新来的重案组警察点了点头,给了身边的同伴一个眼色,大家立刻取出鞋套和手套,迎着难闻的气味走进了屋里,拎着小箱子的法医走上前去,开始检查那两具尸体。
(ps∶尸检写太详细容易被删,大概写个结论就行了,大家理解一下)
“死亡时间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死因是失血过多,两名受害人的手脚筋腱受到破坏,刀口非常利落,其中一人脸部抽到了多次抽打以至糜烂,应该是先被剥夺了行动能力,然后捆住施以酷刑,直至失血而死。”
“那个报案人是什么背景,为什么闻到血腥味还会开门?“刑警听着法医的报告,扭头看向之前守门的警察,那老警察摇摇头道∶
“他是个惯偷,或者说这种小区里的住户捞偏门的其实还挺多的,我估计他应该是看到门没锁,想捞点好处,没想到看见尸体,担心被当成替罪羊,这才报的案。”
“周围的住户都问过了吗?死者的身份呢?”刑警摸了摸下巴,表情略显凝重,按照他的经验,这种死相显然是为了泄愤,而且手脚上的伤口非常干净,这说明凶手很可能是个惯犯。
“死者也是两个惯偷,按照邻居的说法,他们年前带回来一个小孩,不过我们并没有找到孩子或者尸体,还有就是他们这几天有些大手大脚,这是笔录。”
老警察说着,从旁边的同事手里接过一沓笔录递给刑警,刑警点点头,一边随意挑出几份翻看,一边道∶
“这个小孩身上可能有重要线索,查一下附近的监控,看能不能找到那个小孩的影像,如果没有就让周围的邻居做个面部拼图,另外查一下近期有没有小孩失踪的案子,这事情说不定和拐卖儿童有关。“
……
就在警察们展开行动的时候,一切的罪魁祸首正拎着一只小包走在大街上。
在稍微了解了一些这个地方小偷的行规之后,阿蒙便解决了那两个敢于冒犯他的白痴。
虽然他现在一点非凡能力都没有,但还是那句话,偷盗者途径的特性在他身上挂了那么久,就算能力没了,知识什么的也早就腌入味了。
以偷盗者对匕首的控制力,对付两个打从一开始就没有防范他的家伙,他还是做得到的。
毕竟这个世界的小偷,可没有什么非凡灵感。
“阿姨,给我两个肉包。”走到一家早点摊前,阿蒙摸出一张纸币,在对方不太情愿的目光中买了两个包子,这让阿蒙对于这个世界有多不待见纸币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没有那个砖头,真的是什么都做不成啊!”阿蒙摇了摇头,却很是无奈,因为在这几天里,他已经偷偷记住了那个叫做“智能机“的砖头的用法,然后他就知道了,像他这样的小孩,就算有了智能机,也没法用电子支付,因为他没身份证。
“这还真是……”阿蒙叹了口气,作为从未为生计发愁,一生都在追寻乐子的欺诈之神,他第一次意识到了生活的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