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姐,我早上去办公室找你没找到,原来你也没上班呀。昨天我们玩的很开心,正好碰见叶大哥替我们埋了单,所以我就没挂你账上,省钱了哦。”童丹看见进来的两人,一脸惊喜,走过来快乐地对朱乐汇报。
朱乐看了眼仍坐在沙发上脸色阴晴莫辨的叶铭磊,感觉神经一阵刺痛,有调头就走的冲动。
但又怕大董多想,朱乐只得硬着头皮跟童丹说话:“花了多少钱我回头算给你。”说好了她请客,就算花钱的是叶铭磊,那也是看在童丹的份上,她不会领贸然领这个情。为避免麻烦,她也不问为什么童丹上班时间还出现在这里了,尽管升职之后,自己仍兼任着她的直接领导。
不过乖巧的童丹自会向她解释:“叶伯母过生日,我和叶大哥来给她挑礼物,我已经跟考勤说过调休了。”至于算钱的事,回头再说吧,何必在这里浪费时间争执,目前她还有更感兴趣的。
“你们呢,也来买东西吗?”哇,还是上次那个帅哥,还敢说没有奸情!在升职的第一天上班时间公然出来逛街,乐乐姐好彪悍哦!
“我们来买结婚戒指,在外面看了好几个乐乐都不满意,就进来看看有没有好的。”大董语不惊人死不休,有意说给某人听,成为合法夫妻的感觉,可真棒呀!
朱乐白了他一眼:瞪眼说瞎话,明明是你不满意的好不好!不过没胆开口揭穿,做人家老婆,该听话的时候,还是得听话啦。
三十三
大董话一出口,除了朱乐腹诽着低下头去,另外两人都石化了。
童丹用久违的崇拜目光看向朱乐:哦买高的,一直知道乐乐姐彪悍,但没想到会彪悍到这种程度,才几天呀,爱情的萌芽还没见破土,咋就直接进坟墓了呢?
记得两人刚开始同住时,童丹见师父老大未嫁,猜测她是独身主义者——因为实在想不出她有剩下来的理由——曾大放厥辞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说别看现在那么多小子围着她转,天天伺候祖奶奶似的伺候她,一旦被套牢,且不说没追到的肯定一哄而散,就是拨得头筹娶到她的那个,也肯定不会再像现在一样殷勤。
童丹本以为朱乐单身至今,也是跟她一样的原因,即追求者太多,却没有真正看得上眼的。
“能进坟墓的爱情,也比暴尸荒野好吧。”听朱乐冷静地说完这句话,童丹心想糟了糟了,原来师父有伤心往事呀,这下可是马屁拍到马腿上了。
没想到朱乐还没说完:“网络上有人这么说,而我觉得那人也挺幸运的。对于我来说,能有尸体,至少证明它存在过啊。”她连捧着爱情的尸骨伤春悲秋长吁短叹的机会都没有,还有比她更悲摧的吗?
而现在,距离那场谈话的发生,也不过两个月时间。童丹感到无比震撼:不到两个月就被拖向坟墓,如果爱情真有生命,会告他们虐婴!
“不好选,这批货我全要了,回头你们派人送到这个地方。”某人终于众望所归地开了口,一句话就将所有的目光瞬间都吸引了过去。
全…全要?两名销售经理面面相觑,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怀疑和震撼,这是真的吗?他真的真的全都要吗?
支票是真的,叶铭磊的签名也是真的。至于别的,都无所谓了,叶氏地产的掌门人,不会开空头支票。
店经理忙着消化这从天而降的好运,再也无暇它顾,大董和朱乐被晾在一边。
看着叶铭磊利落的签字画押,薄薄的唇紧抿着一言不发,朱乐忽然有些不忍,他就算再有钱,也不用这么造吧?用脚趾头都能猜得出,叶凯子的败家行为绝对和她有关。
除了自己父母,朱乐很少和人结怨记仇,就算有什么芥蒂,往往一觉醒来就烟消云散了,叶铭磊算是她顶讨厌的人了,此时孩子气的行为还是触动了她泛滥的同情心。
正所谓旱的时候旱死,涝的时候涝死,前二十八年无人问津,一个月不到就花开两朵,还不算父母那边给安排的——以他们精益求精追求完美的作风,朱乐想也知道绝对不会只有一个候选人。
可是老天,她只是要结婚而已,现在据说是一夫一妻的法制社会,那么一个男人就够了,不用这么多吧?
“叶铭磊,我们不知道你在这里,这真的只是巧合。”最起码,希望别误会他们故意来刺激他,可是话一出口,怎么听起来有越描越黑的感觉呢?
“其实我们今早刚领的结婚证,来这里是巧合,真的只是巧合。”朱乐继续解释,这下他总该相信了吧?
“朱乐,其实如果你非要占公家便宜急着找个男人来结婚的话,其实还有别的办法,现在做什么生意的都有,欺骗总归不太好,你又何必……”话说一半摇摇头,看向大董的眼神带有怜悯。
叶铭磊就是叶铭磊,一开口就让朱乐收起圣母情怀,立刻有拍死他的冲动。
他近期跟童丹走得很近,昨晚还见了别的同事,甚至认识老涂都说不一定,肯定知道了她能拿结婚证换房产证的事。他也知道以朱乐的性格,未必会把这么敏感的事情对大董说——也或许他不知道,只是赌一把而已。
但恰恰让他赌赢了,朱乐还真没来得及告诉大董结婚分房的事。而如果不是昨晚和大董一起经历了那一场,如果只是一般的头脑发热去闪婚,他这句话已经足以在新婚夫妇之间造成猜忌了。
所以,叶铭磊输的不是谋略,不是智慧,而是信息,他不知道昨天夜里发生的事,已足以重新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