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跟普通的修真者不一样,他的肌肉格外虬键。这人见到金小乙后,二话不说,抡起他那硕大的拳头就砸了过去。
“你听我说……”
青年很想解释一下,奈何对方根本就不给他解释的时间。
无法解释,那只能御敌,金小乙以金罚鞭为兵器,跟那汉子战在一起,他想用金罚鞭敲醒对方,可是那人浑身似钢,被金罚鞭打中后好像啥事没有,反观自己,即使有霸王甲护身,还是被打得五脏六腑都在翻腾。
“这……简直就是个人形大妖!”青年越打越心惊。眼前这个人明明是个人族修士,可他的身体却强如大妖,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大妖,在金小乙印象中,能跟他一较高下的,只有那只青蛟跟刚刚被自己杀死的食人鱼妖。
那种级别的大妖,要伤到它们,只能用玲珑刀。不过金小乙现在不想用玲珑刀来御敌,原因无它,只因青年本性并不嗜杀,他杀那些大妖,是因为那些大妖想要置他于死地,他们之间的矛盾是不可化解的,而眼前这人,显然是误会自己了,只要跟他解释清楚,就可以避免生死搏斗。
想法是这样的没错,可是要将这想法变成现实,与这明显失了智的壮汉化敌为友,就目前来看,好像颇有难度。
金牌导师遇到愣头青,就好像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说不清,那就不用说的,这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最相信他们亲眼所见的的东西。
所以现在金小乙且战且退,他有目的的把壮汉往大战的中心地带引去。
这里原本有很多尸体,即使被大爆炸毁坏的差不多,但仔细看还是能辨认出哪些是妖兽哪些是人类。
虽然心都放在与金小乙对战上,但到了“家”,想起那些围绕在自己身边欢声笑语的弟子们,壮汉还是忍不住扫了一眼地上的残骸。这一扫,他也看出了问题。
虽说他有些头脑简单,但不代表他完全没有思考能力。
“这些妖兽……还有一只大妖……”打着打着,壮汉的速度慢了下来,他渐渐想明白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联想到这段时间他听到的一些传闻,他停下了手,语气异常愤怒地说道:“这些该死的河妖,竟然趁我不在,洗劫了我的道场,杀害了我的弟子……我阳胜天在此发誓,与那些河妖势不两立,日后见一只杀一只,见一队宰一队!”
“哈哈,阳兄,你不愧是个聪明人,一眼就看破事情的本相。”见壮汉罢手,金小乙自然满心欢喜,心情愉悦的他忍不住奉承道。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爱听奉承话,那壮汉很不耐地摆摆手道:“不要奉承我,我不聪明,这点我自己清楚……另外,我不姓阳,我叫我阳胜天!”
“……,好吧。”金小乙只能无奈地摊了摊手,愣头青果然还是愣头青,不是那么好交流,就连起的名字都是那么奇葩。
这样的人,青年表示自己已经缺少跟他交朋友的勇气。
不过,就在他准备离开之际,他突然又听到那壮汉粗声粗气地冲他喊道:“谢谢你,你的恩情我日后必会偿还!”
“可我是……”
“不管你是谁,只要这些河妖是你杀的,那你就是我的恩人!”
耿直的人果然没别的心思,金小乙莫名的有些感动。若是自己对别人说起,自己是激怒河神那人,那其他人肯定会避而远之,可眼前这人,耿直到不在意对方是何身份,他的眼里貌似只有恩与怨,敌与友。
“谢谢,那个我还要赶路,就不久留了。”至此,壮汉已彻底得到金小乙发自内心的认可。为了不给这个已经很不幸的人带来更大的灾祸,他选择离开。
只是……
还没等青年走出几步,突然妖风大作,天与地一下子就昏暗下来。风涌云起,云中有雷,雷过而雨,一切变化只在霎时之间。
“本王已来,你还走得了吗?今天,你们一个别想逃!”
能让天地剧变的也只有妖王了,他们所过之处,只要放开修为,就很容易影响到那一整片区域的气象。
看到这诡异的变化,又听到那凌厉的声音,青年心中一沉,他知道就算那妖王还在千里之外,自己也难逃了。
与其一味想办法逃走,不如……
转身,他看向了我阳胜天,而此时,那壮汉的目光也恰好望向了他。
两人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英雄所见略同,如今之计唯有联手一战。
两个天仙对付一个妖王,这在理论上完全是不可能成功的。因为就算一百个天仙加在一起,也不会是一个妖王的对手。
不过,对他们两人来说,也不是没有一丁点的机会。金小乙身上仙器众多,其中包括三件中品仙器,这是他的底蕴。而我阳胜天是道武双修的天仙后期,一加一大于二,他一个人就要远胜于两名普通的后期天仙。
他们两个现在加在一起,能战五名天仙后期修士,至于初入天仙的修士,虽说打不了一百个,但是对付四五十个还是可以的。
说完他们的现有条件,再看一下那位妖王。据金小乙得到的情报,那位妖王是河神的小儿子,证道妖王的日子并不太长,只有短短几百年罢了,这个水平,在妖王中是垫底的水平。
综合考虑的话,他们的实力真正差距,并没有百倍之多。若一定要说个数的话,那“十”这个数字比较合适。
这个数字,说大不是很大,说小也不小。它在这个特定环境下的含义就是,两人联手有一成的机会在那妖王大意情况下伤到他,而击败他的机会则是零。不过,只要能让他受伤,哪怕只是伤到他一毫,便可以让他的道心出现缺口,他的道心有缺,法力运转起来也不会再如原来那般完美,这对金小乙两人便意味着有逃走活下去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