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没别的本事,有一点还是明白的,就一件事里,谁得到的利益最大,谁就是那个捣乱的人,你想想,要是你们县治安乱了,许县尉自然难辞其咎,他要是被挤兑走了,寇县丞不就顺心了,原家的原贤不也就得意了?”
苟参说:“你说的有理,关键是于事无补,抓到的阮小六跑了,赃物却在你家搜到,如今怎么能救你出去?”
“要不,哥哥写个凭据,弟弟去找原家,让他给寇县丞说情,或者,弟弟直接去找寇县丞,些许能通融一下。”
苟德胜摇头:“我当初和寇县丞也是一面之缘,原家?嘿嘿,这种世家大族都是满口仁义,吃你喝你不理你,虚伪的很,我好好的他都不怎么理我,我出了事,按上了盗贼的名声,他们不打落水狗就好了——我想巴结一下县丞,花了钱,他却用自己的名义将女人送了过去,他老娘的!”
苟德胜“啪”的一下抽了自己一个嘴巴子,苟参急忙的拦,苟德胜叹气:“我真浑!为了一点钱和弟弟闹,现在将自己和全家都扯了进来!”
“这事太复杂了,如今已经由不得我了,这官老爷们做事,我一个平头老百姓摸不清状况就扎了进去,白白花了钱买了一个女人给人家享用,就算是这会找人家说情,这人赃俱获的,我也开罪不了了,恐怕到时候死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一身棍棒也白挨了。”
苟德胜唉声叹气的,苟参说:“弟弟一定倾尽所能,想法子救大哥出去。”
苟德胜摇头说:“事情到了这会,我才懂了,这世上真正对你好的,也就是兄弟,别的,什么都指望不上啊。”
“兄弟,哥哥真的对不起你!”
苟参和苟德胜又说了一会话,和苟盛和苟不离也叙了叙,出了牢门又给狱卒塞了点钱,才走了。
一会到了许县尉那里,苟参将苟德胜的话复述了一遍,许浩明说:“看来,那些贼盗果然是寇德海那厮指使的,目的就是为了挤走本官,放走阮小六的那个狱卒也被寇德海打发走了,就是找到了他,也于事无补。”
许浩明看着苟参,过了一会才说:“苟德胜几个害你在先,如果没有在他家搜出的赃物,如今你的形式,还未必可知。”
“属下明白。”
许浩明问:“你,可要向本官为苟德胜求情?”
苟参低头:“卑职以县尉马首是瞻,县尉如何做,卑职不敢妄言。”
许浩明眯着眼盯了苟参一会,说了句:“你去吧。”
“谢过县尉。”
苟参回到了家里,将最近经历的事情梳理了一遍。
首先是苟盛苟不离来找自己麻烦,然后苟德胜在县衙大堂被自己质问的哑口无言,在县令即将要判决的时候装病,而后他通过原氏家族给县丞寇德海纳了一个小妾,以此想对自己施加压力。
郡里的原氏和寇德海密谋想赶走县尉许浩明,因此让人在颖水县四处盗窃生事,自己因为无意中抓到了想要放火烧自己房屋的叶伟光,许浩明就张冠李戴,借着这个机会指鹿为马,将阮小六给抓了,但是也因为这个阴差阳错的从阮小六家里搜出了不少的钱财,这些钱财竟然和最近的失窃案子有关系。
眼看着盗窃案子就要水落石出,自己还想问问阮小六为何指使叶伟光要烧掉自己房子的,但是还没来得及,阮小六却逃狱不知踪影。
随后,许浩明告诉自己苟德胜和原氏、寇德海勾结的事情,自己为了自保,同时许浩明也为了将盗窃案子终结,就让自己将狱中的叶伟光带了出来,以许诺钱财和不再羁押的条件威逼利诱叶伟光,将自己从阮小六院子里发现的财物偷偷栽赃到了苟德胜的家里。
叶伟光身体瘦小,他从苟德胜院墙外的泔水道里钻了进去,正巧就到了牛棚,就将装钱物的袋子塞进了一堆牛粪中,接下来,就有了许浩明带人却抓获苟德胜的经过。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苟参想,要是苟德胜和苟盛苟不离几个不是财迷心窍,一心想欺负自己,想让自己无处容身的话,事情怎么会发展到了如今这样?
自己又怎么能和许浩明不谋而合,从而将苟德胜抓进了牢狱里。
可见不论在什么时空,人心总是最难琢磨的东西。
栽赃给苟德胜,自己是为了自保,而许浩明则是为了尽快的摆脱麻烦,缉拿了苟德胜这个窝赃的,就能转移所有人的视线,算是和自己一拍即合,大家各取所需。
对于苟德胜来讲,只能说是咎由自取,有道是不作死就不会死,他今后将会如何,恐怕难以善终。
红花那天在监牢中对苟参说,她有一晚听到院子里有动静,看到阮小六在那里不知埋什么,想必是重要的东西。
那个时候苟参还不知道阮小六就要逃狱了,不过也幸好他去得早,否则他连夜到了河西阮小六家里刨出了一大袋的值钱之物的时候,难免会碰到可能回家的阮小六。
苟参让叶伟光给苟德胜家里栽赃的钱物自然不是从阮小六家里刨出来财物的全部。
这会,苟参从那部分自己留下来的财物中捡了一些稀罕精美的,放在一边,准备交给许浩明,而剩下的这些,就自己享用了。
做完了这些,苟参想起了那晚从阮小六房梁上找到的那本薄薄的绢书。
这绢书阮小六藏得这样隐蔽,不知道里面都是些什么内容。
苟参打开了油布包,将绢书拿了出来,只见这薄绢非皮非革,似绸似缎,摸在手里质地光滑,翻开一看,都是蝇头文字,这些文字全都是大篆。
大篆这种字体,起于西周晚年,通用于春秋战国时期,到了秦朝,李斯在大篆的基础上将文字改良,形成了小篆,并且通行至今,因此,这本薄绢难道是秦朝之前的古物?
此时大汉建国已经一百多年,那这本书的形成距离现在岂不是已经至少两百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