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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页(第1页)

本来刚认识李蒙时我对他还是相当客气的,最初交往也曾装模作样地羞羞嗒嗒了那么一回,但架不住日子一长,原形尽露,甭管用的是正理还是歪理,总之那天李蒙让我给结结实实地堵了一回。那天我们辩论的挺多,头绪也挺乱,为了叙述的方便,我把那天我们这个讨论的主要内容理顺了,整整齐齐地列出来,这花了我很大的工夫,弄得跟临考试前恶补那该死教授的笔记一样。

问题一:程衣蝶成为同性恋的原因到底可不可信?

李蒙说:影片交待得很清楚,他打小被母亲抛弃,天涯沦落,无人能靠,这时候一个大师哥出现在他面前,于是,他在精神上好象就有了一个归宿,确切说,有了一个倚靠,你不觉得这种倚靠很危险吗?尤其是心理还不健全的一个小孩子,这会使他终生难于自拔。此一。其二,他被师父强迫唱花旦,本是男儿身,却得装女娇娥,从心理上彻底被扭曲。难道这些理由还不够充分?

我说:毫无疑问导演只是凭道听途说或者自己的想象来塑造程蝶衣这人物。你如果仔细想想地话,简直滑稽地紧。一开场,就让“豆子”他妈手起刀落,斩下了程蝶衣的六指儿,且不论这一刀干得比外科大夫的手术刀还利索,一点疤痕没落下,在医学上能否讲得过去,——,就生生先榨出观众的一掬同情的泪水来,而且提醒观众,被母亲抛弃,是程蝶衣成为同性恋的重要原因——扯蛋。我实话跟你说,我爸爸三岁上就没了娘,我爷爷是个游手好闲的流氓——要不因为这我奶奶也死不了,我爸爸打小就是东家喝一口水西家吃一口饭,可大了也没见成了同性恋——我敢拿我自个的名誉(假如我有的话)保证,我爸爸绝对不是同性恋——我偷看过我爸年轻时写给我妈的情书,肉麻着呢!那就更甭提天底下别的缺爹少妈的孩子了,要都成了同性恋那还了得! 至于男扮女妆是不是就能使演员心理上产生性别角色的转移,虽然有这种情况,但绝不像影片宣传的这么严重,如果不信,你就看看《品花宝鉴》《金瓶梅》《三言二拍》等等这些书(如果没有我借给你),你就会发现,自古伶人就是某些男性玩弄的对象,但大多数伶人只是被淫威所迫才与其发生性行为,也就是说,在他的本质里,他并不是同性恋者。由此看来,这部片给观众的解释实在太薄弱太可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么荒诞不经的铺垫,怎么可能让人相信呢?

问题二:程蝶衣对段小楼的爱慕到底是何性质?

李蒙说:程蝶衣当然无比专情,仅这一点也比许多红尘男女强得多。这是一种精神恋爱——当然是精神恋爱,一种艺术化了的感情,是台上锣鼓笙歌翻云覆雨的沿续。

我说:从影片中看的确是这样,好象程蝶衣对段小楼的感情是一种很“神圣化”了的东西。程蝶衣口口声声说得是什么?

——他与段小楼是舞台搭档,从小师傅就说过谁也离不得谁——没了姬怎成霸王,没了霸王姬怎生活?所以依据程蝶衣的观点来看,他之所以要死追死撵着段小楼不放,完全是处于艺术上的考虑,这一点真令人敬佩,整个儿一个为艺术而牺牲的典型呀!尽管如此我也不承认这是一种什么精神恋爱。我敢打包票,程段二人必有肉休接触,虽然影片含糊其词遮遮掩掩,但这点勿庸置疑。否则段小楼简直没理由在程蝶衣面前步步退让百般小心休贴入微,为此还不惜扇了她媳妇个大耳光子……

这时李蒙急忙忙地插进话来:这怎么不是一种精神恋爱?我不觉得程蝶衣跟段小楼之间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我紧接着说到:我也没说他们之间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呀,即便是躺到了同一张床上也是理所应当,难道只许异性恋者ⅩⅩ,就不许同性恋者ⅩⅩ吗?我非常下流地用了两个脏字眼说,李蒙的脸迅速得红了一下。

我忽然不能自已地变得悲愤起来:这些都是编导给程蝶衣制造的一些理由、借口!

李蒙说:凡事就该有它的理由。

我说:不见得每件事就都有它自己的原因理由。

李蒙说:肯定得有个说法。毛主席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原因和道理。否则,好端端的一个男孩子,他怎么就变成了同性恋!

我说:没什么说法,他、就、该,是个同性恋,有什么办法?照你这么说,公鸡为什么打鸣,母鸡为什么下蛋,你倒给我个原因、理由、说法……

李蒙终于气急败坏起来。够了!够了!他嘶哑地朝我怒喝道,带着一种面红耳赤的狼狈,我不明白他狼狈什么,我说得是程蝶衣,又不是他。一拧身,李蒙急冲冲地自个往前走了,大概是气昏了头,所以还迷迷糊糊地撞着了好几个妇女和儿童,连声对不起都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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