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冬天的,龙哥身上还挺热和。
指腹接触到男人的肌肤,秦天忍不住腹诽。
头顶的声音有点哑,“行了,你把豌豆尖儿先捞起来,别煮老了。”
蓉城这里,习惯将豌豆苗最嫩的部分叫做尖儿,本来吃个素菜汤的话,把菜苗在锅里涮两分钟就够了,如今秦天想吃肉汤,先放菜就容易煮老。
“诶,好。”
秦天松了口气,转身将火调到最小,把锅里的豌豆苗全部都先捞在了盆子里,晾着。
案板上剁肉的声音‘笃笃笃’,每一次下刀都精准而有力,秦天没事做又转头去看,眼睛却没在那刀工上,反而被男人每一次抬手时,手臂上挤出的蜜色肌肉给晃花了眼。
*
晚饭的一锅肉丸子把秦天给吃撑了,他推着准备收拾碗筷的龙毅出了门,让他快去交接上班,自己则回了屋子,慢吞吞的把剩饭和剩菜拿干净的碗盛好了,放进冰箱。
秦天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真的很不错,舍友是自己认下的大哥,不仅人好话不多,还爱干净会做饭,遇上事儿了还能给他出谋划策,两个人性格三观都搭得很,没有摩擦不说,反而每天相处都很开心。
这要是性别转换一下啊,他铁定要把这么好的人给娶回家。
秦天一边洗碗,一边被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给吓得一机灵。龙哥这么铁铮铮一个汉子,自己怎么能有这种假设!简直太不尊重人了!
他摇摇头,赶紧把刚才的遐想给扔出脑袋。
洗好了碗,秦天想起来自己今天想和龙哥商量的事还没说完,便捞起饭桌上龙毅忘带出去的茶杯,揣好钥匙出了房门。
两步路就走到了值班室,秦天将茶杯跺在玻璃台面上。
他发现龙毅有时的作风很老派,明明才三十几的人,不喜欢泡吧喝酒,也不怎么喝饮料吃外卖,成天就抱着一杯茶,特别养生。
男人喜欢喝普洱,褐绿色的茶叶称了散装回来,倒进干燥的密封罐里,每次泡的时候都撮一把洒进茶杯,没什么其他讲究,滚烫的开水一冲,就成了。
秦天瞧着新鲜也蹭着喝过两回,却被浓而涩苦的茶味给劝退,伸着舌头直惯白水,觉得自己还是适合喝可乐芬达。
他不知道,男人在夜里喝浓茶,为的不是养生,而是醒神。毕竟要一整夜睁着眼值班,日子长了,并不是那么好熬的。
作者说:
龙毅(一脸严肃):可乐杀精。
秦天(一脸好奇):浓茶助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