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真不要脸,哼!&rdo;
&ldo;你说你的呆子啊?&rdo;卢梦燕调笑着说道。
&ldo;哪有!我是说那个女的,人家名字里有个娇字她也有,不要脸!现在还来抢我的呆子!不是好人!&rdo;陈娇咬牙切齿的愤愤道。
&ldo;那个娇娇!她好像比你大吧?&rdo;卢梦燕有些无奈的看着陈娇,显得很没办法。
&ldo;反正她不要脸!&rdo;陈娇无视卢梦燕说的问题关键。
&ldo;那要不要跟你的呆子打个招呼啊?&rdo;
&ldo;我又跟他不熟,打什么招呼啊?走了!&rdo;陈娇说完气呼呼的走远,卢梦燕摇摇头跟上!
第二天上午,死者秦羽的表姐出现在了警局的审讯室中,此人名叫冯璐,年龄四十五岁,神色很平静。做笔录的是小刘,&ldo;冯女士,你跟死者秦羽最后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rdo;
&ldo;好像是三年前的五月份吧!那次我出差路过l市,就看望了一下表妹,当时她一家人还很幸福,没想到&rdo;
&ldo;但你好像并不难受的样子?&rdo;小刘冷淡的道。
&ldo;拜托警官,都过去这么久了,难道你要我哭着回答你的话吗?&rdo;冯璐显得有些生气小刘说这样的问题。
&ldo;抱歉,那你九月二十三号那天在干什么?&rdo;
&ldo;陪女儿过生日?&rdo;冯女士毫不犹豫的回答。
&ldo;你这么肯定?&rdo;对于冯女士的笃定,倒显得有些诧异。
&ldo;那是,我每年都给女儿过生日,蛋糕店的老板可以作证!&rdo;冯女士肯定的回答。
&ldo;那好,就这样,有问题的话我们还会找你的!&rdo;小刘合上记录本对着方女士说道。下午,孟少成接到一个电话之后苦笑一声对大家道:&ldo;有人报案,马上赶往现场!&rdo;
第六章六
更新时间2012-8-1123:03:35字数:2267
当黄思几人感到现场的时候已是下午的三点多钟,已经有同事在盘问报案之人当时的场景。现场的地点是一个名叫立山公园的草地上,现场除了两颗榕树和草坪之外没有任何遮挡物。
&ldo;怎么样?什么情况?&rdo;孟少成下车就问道,黄思和林娇娇则是在仔细的观察此处的地形,而侦查员小刘则是帮忙。法证和法医的车子已经开来过来开工。
&ldo;孟队,据报案人说,他是和女朋友来着立山公园约会的,因为走的累了点,就看到那个木桶,因为方便就坐下来休息,当时那木桶是头下脚上的覆盖那块土地!&rdo;警员指着不远处的一个没有涂漆的木桶,很是破旧。
&ldo;当时两情侣卿卿我我的坐在木桶上亲吻,不久之后两人看天色就想要换个地方约会,报案人无意的把倒扣的木桶打翻,这才发现木桶扣着一双人脚,就马上报案!&rdo;
警员一说完,孟少成看着同事们正在挖周围的泥土,此时已经把尸体挖出来。尸体是被人头上脚下的被埋在此处,露出一双脚出来再用木桶盖住,到此时为止,孟少成和黄思都没有想明白为何凶手会这样做。
警戒线的外围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人群对着尸体指指点点的。虽然是公园里的草地上,但人流量还是蛮大的,能在现场找到有价值的线索的几率真的是微乎其微。
黄思随手捡起地上被风吹来的面包包装袋,看来是被人随意的丢在草地上的。黄思再一次苦笑一声的走到里面观看死者。死者的年龄大概在四十到五十岁之间,是一名男性,穿着花裤衩和背心,想来遇害之前应该是在家中。这里肯定不会是第一案发现场了。
&ldo;小刘,争取在第一时间把死者的身份查到!&rdo;孟少成皱着眉头说道。
&ldo;孟队,根据死者身上的尸斑和量过的肝温来看,死者的正确死亡时间应该是昨晚的十点至十二点钟左右,死因初步鉴定是死于窒息,身上除了后脑勺被木棍或者长条状的凶器击打之外并没有找到致命的伤痕!&rdo;法医给出的鉴定和孟少成与黄思料想的不相上下。
&ldo;也就是说,死者后脑的伤并不足致命是吗?死者应该是被打晕从而活活埋死的。&rdo;
&ldo;看来这又是一起仇杀案了!&rdo;林娇娇道。
&ldo;孟队!有线索了!&rdo;小李的声音从远传来,气喘吁吁的跑到孟少成身边。喘了一会儿才道:&ldo;经过追查,终于找到了那位外卖员,他名叫袁刚,店里的员工也有袁刚零九年八月份袁刚送外卖到皖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记录,并且他的腿脚不灵便。但是我找到他家的时候却又意料之外的发现。袁钢家中的大门大开,里面明显有打斗的痕迹,但地上没有血迹,厨房里正在熬鸡汤,但已经干了,我已经报了警,有同事已经在保护现场取证了。&rdo;
小李手上还拿着一些资料和照片,这时候小李才有空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死者,当下就吓了一跳。
&ldo;哇!你干警察这么些人了不会被尸体吓到吧?&rdo;小刘居然现场调笑小李。
黄思往前站了一步看着小李推断道:&ldo;要是我没猜错的话,这死者的身份不用查了,对吗?小李!&rdo;
小李咽口唾沫点点头到,转头看着孟少成说道:&ldo;不错,死者正是我们要找的外卖员袁刚!&rdo;
孟少成心里也是有些底的,小李的话刚说完,孟少成就低着头紧皱眉头思索。&ldo;看来这是一件案中之案了。&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