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蝶见此情形,只得坐在车内等候救驾了。不一会儿,法警闻讯赶来,硬是在人海中打开一条通道,胡蝶等人这才得以跨出车门,进入律师休息室。不久,林雪怀与他的两位律师也抵达法院。
十时许,在法警的开道引导下,胡蝶和林雪怀及双方律师进入法院第一庭。该庭门口,有数位法警严密把守,在放进约三百余人后,即把其余数百名旁听者阻隔在门外。
十一时许,法官周达仁率书记官等步入法庭,第二次庭讯就此开始。
法官开始讯问:
&ldo;经过第一次庭讯之后,不知道你们双方有没有私下调解?有没有和解的可能?&rdo;
胡蝶首先答道:
&ldo;鉴于被告人品质上的极端恶劣,实在不能和解,请求庭长从速判决。&rdo;
林雪怀见胡蝶急于了结此案的心情溢于言表,正中下怀,表面却不露声色,以哀怨的语调,反复强调自己悔过及和解的诚意。
法官再次问胡蝶是否和解,胡蝶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ldo;只求解除婚约。&rdo;
法官转而询问林雪怀:
&ldo;现在原告已不愿维持婚约,关于解约,你意如何?&rdo;
林雪怀答道:
&ldo;解约之事,我知道大半非胡女士本意,所以我仍不愿解约。&rdo;
没想到此话激怒了胡蝶,她厉声反问林雪怀:
&ldo;你何以知道不是我的意思?我已当庭亲口说过,你何能勉强我,不要说你不能勉强,任谁也不能干涉。&rdo;
法官见和解已不可能了,便再问胡蝶:
&ldo;那么,是否可以无条件解约?&rdo;
胡蝶向詹律师望去,只见詹微微摇头,此时胡蝶也恨林雪怀的得寸进尺,觉得自己要是同意无条件解约势必会引起对方的趁机进逼,自己也不能贸然行事,于是她仍按和詹律师商量的方案答道:
&ldo;我仍然坚持原来的解约条件,被告应如数偿还我的借款、贷款;另外,被告应当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这比起我所受到的伤害,那区区赔偿是我应得的。&rdo;
法官转向林雪怀:
&ldo;被告,你的意见呢?&rdo;
林雪怀深悔刚才过于贪心,放过了也许能无条件解约的时机,现胡蝶又把他最害怕的条件提出来,他只得答道:
&ldo;我总觉得无解约的理由。&rdo;
林雪怀的回答显得苍白无力,旁听席上的人们都微微地摇头。
詹律师抓住机会,大声说道:
&ldo;被告早已坚决表示要解除婚约,到庭后却不欲解约,其目的实际上在于不愿负担解约名义,为何不愿负此名义?实为不愿还款和赔偿原告损失!&rdo;
詹律师的话一针见血一语中的,林雪怀被当面撕下伪装,神情极是尴尬。
接着,法官开始审理借款和购车之事。借款之事十分棘手,胡蝶和詹律师研究后,决定略去较小的款项,而在大数目上入手。所以当法官问道:
&ldo;原告,你们讲被告借了你们许多款项,可有什么证据?&rdo;
詹纪凤举着一张支票,说道:
&ldo;略去小数额先不提,这600元现金是胡女士向明星公司替被告代借的。&rdo;接着他又指着支票的背后,说道:&ldo;被告拿着支票去银行取款的时候,在支票后面盖上自己的名章。&rdo;
法官接过此支票,问林雪怀。林雪怀辨白道:&ldo;此票是我代原告向银行取款,取得现款后即已交付原告,这并不能证明票上之款,即借为我用。&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