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酒店的房间里有一个小小的阳台。
屋里开了一夜空调,陈声嫌闷,让路知意把早餐拎到阳台上,自己去洗漱。
刷完牙,他抬头瞄一眼镜子里的自己,面上还有残留的红。
嘟囔了一句:“就当便宜她了。”
一边嘀咕,一边又撩开刚穿好的卫衣,审视一遍自己的腹肌……整整齐齐的六块,纹理均匀,肤色白皙。
他微微使力,果然,腹肌更明显了。
……有点后悔,早知道会发生刚才那一幕,他就提前吸口气,让她更惊艳一点了。
失算失算。
几秒种后,他又狠狠放下衣服下摆。
呸,失算个鬼啊!
他为什么要惊艳她?果然是大清早起床,头脑还不清醒。
自我麻痹后,他捧了一鞠冷冰冰的水洗脸,降降温。
走出卫生间时,路知意已经在阳台上摆好一桌了。
小姑姑做的松茸牦牛肉汤锅,一人一碗。楼下买的青稞馒头,一人两只。怕他吃不惯青稞,嫌馒头粗糙苦涩,她还从家里带了一小罐蜂蜜来。
陈声站在屋子里,看见她认认真真摆早餐的样子,刚才的浮躁和恼羞成怒刹那间冰消雪融。
这情绪来的莫名其妙。
他甚至觉得阳台上那一幕,连同她背后云雾缭绕的青山、毫不起眼的小城,都足以裱框成画。
她还是一头短发,穿了件普普通通的浅蓝色棉衣,灰色运动长裤。
甚至连那高原红都与昨日一模一样。
他却忽然间觉得赏心悦目。
正发呆,阳台上的人若有所觉,回头对上他的视线,一愣,“还不过来吃饭?”
他这才回过神来,一边往外走,一边暗搓搓骂了句:“妈的有毒。”
*
吃饭时,两人随意地聊了几句。
陈声问路知意:“期末考试怎么样?”
她答:“好像还行,基本上没有不会做的题。”
“也不看看是谁帮你复习的。”他哼了一声,掰了一点馒头往嘴里丢,嚼着嚼着,蹙眉,“这馒头怎么是苦的?”
路知意拧开蜂蜜罐子,用勺子舀了些,替他涂在馒头上,“青稞馒头,是比白面馒头要苦一点,但是早晨吃粗粮对胃有好处。你要是嫌苦,这样就行了。”
她做这些事情异常娴熟,陈声的视线落在她的手上……薄茧一层,到底是做惯了活的人。
注意到她的食指和中指上有一点红肿,又问她:“手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