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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页(第1页)

“你笑什么?”雷安急了,将手上的马递给一旁站着的雷云,冲到弦月跟前,乌黑的眼眸染上了点点的怒气。弦月止住了笑声,眉眼间却是难以掩饰的笑意:“我为什么要想你们家公子?为什么要跟你们走?要是你们家公子把我卖了怎么办?我可不想被他卖了还给他数钱呢。”说到最后,弦月自顾着点了点头,显然是十分赞同自己的观点的。“我们家公子不会把你给卖了的,他舍不得。”雷安的眼睛瞪的大大的,看着弦月,万分肯定的模样。他们家公子就算把他和雷云两个人给卖了,也舍不得把她卖给别人的,再说了,他们家公子做什么事,需要卖人吗?“全天下的女人都喜欢我们家公子,就你这个女人不识好歹,你整天除了吃就是睡,雷云把你当夫人照顾着,有什么不好?快点和我们走吧。”雷安盯着弦月,那眼神,仿佛再说,你根本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你好像看我很不顺眼。”弦月对着雷安挑了挑眉。雷安沉默,他心里倒是不讨厌弦月,只是看不惯弦月对兰裔轩的态度,哪个女人见到他们公子不是巴巴的贴上来,就只有弦月,不冷不热的。“你看我不顺眼,我怎么和你相处啊。”以前不是相处的好好的吗?每次都是他吃亏。“我不去,我住客栈。”弦月手指着跟前的客栈,顺风客栈,弦月方才没怎么注意,这名字,这名字——她笑着缩回手,对雷云道:“把我的马给小二吧,连续赶了几天的路,她现在是又累又饿。”弦月指着马,说的却是自己。这兰裔轩不可谓不神通广大啊,她才刚到楚国,还没找到歇脚的地方,他就找到自己了,他来楚国做什么?“弦月姑娘,这逢年过节的,住客栈总归不方便,来之前我已经备好了午膳。”每逢佳节倍思亲,逢年过节却身处异地,虽然说早就已经习惯,却难免觉得感伤,就是因为这样,才更加不愿意和兰裔轩呆在一块。如果将来她真的被逼无奈只能选择他的话,只要心是自己的,她依旧是自由潇洒的凤弦月,要不然夹在中间,甚至沦为他的棋子,多悲哀。女人啊,在爱情面前,都会变成傻子疯子,虽然没有亲身经历,但保持安全的距离,总归是没有错的。“一盏茶的时间。”弦月的手指在雷云的跟前晃了晃,下巴微微的昂起:“要是你们家公子能在一盏茶的时间出现在我面前,我就和你们走。”兰裔轩这人虽不讨厌热闹,却还是偏爱安静,上次眼睛的别院就在东郊,这一带都是客栈店面,弦月料定他一定不会住在这样的地方,就算他神机妙算,也料不到自己会提这样的要求吧。弦月双手环胸,那小二也站在一旁看着热闹,好在是冬日,这日头虽然有些晒,倒不至于像夏日那般滚烫灼人,照在身上,暖暖的,惬意舒适。弦月闭着眼睛,那肌肤雪白细腻,像是上等的鹅绒丝一般,一旁的小二原本是留下来看热闹的,对他们口中的公子也有些好奇,可现在,他的视线却忍不住被弦月吸引。楚国的山水养人,最不缺的就是美人,如弦月这般的长相,最多也就是中上之姿,第一眼看去,真不能给人任何惊艳的感觉,第二眼,觉得她和寻常女子有些不同,可现在,他的视线好像黏住了一般,完全不能从她的身上移开,他在楚国长大,有幸见过初雪公主一面,那是让人忍不住捧在掌心呵护的美人,可他却觉得,什么天下第一美人,竟完全不能与之相提并论之感。弦月闭着的眼睛微微漏出一小段缝隙,嘴角上扬:“雷云,时间快——”话还没说完,她环在胸前的手突然放开,眼睛蓦然睁大,直直的盯着雷云身后的方向,脸上闲适的笑容有片刻的皲裂。“走吧。”兰裔轩走到弦月的跟前,也不管她手上脏不脏,直接牵起了她的手,脸上带着一贯的笑容,得意的,狡诈的,完全就是彻头彻尾的黑狐狸。那小二看着弦月身边的兰裔轩,眼睛忍不住放量,紫衣加身,一举一动,闲适从容,雍容高贵,仿若从金銮大殿走来的皇子。弦月忍住吞口水的冲动,一只手握住自己的另外一只手,她这是在克制自己朝那张脸挥一拳的冲动,却在兰裔轩牵住她的手时,浑身有瞬间的僵硬,却见他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没有半分的扭捏,她抽出一只手拍了拍兰裔轩的手臂,脸上的笑容比花坛盛开的花儿还要灿烂:“兰公子,好巧。”兰裔轩皱着眉头,可以想象,弦月的下手有多重。一字一句,竟有种咬牙切齿的感觉,千算万算,她还是犯了世人的错误,认为这样的人不会放低自己的姿态,可她怎么就没想到,或许在他眼里,她早就不是当初的弦月,而是凤弦月,凤国的公主,凤国太子的掌上明珠。“你怎么在这?”弦月笑着问出了声,而另外一边,雷安看着弦月吃瘪的模样,忍不住笑出了声,当真是有种大快人心的感觉。“不是你让我在一盏茶的时间内出现在你面前的吗?”兰裔轩没有看弦月,温和的口吻,如朱玉般的声音,理所当然的说道。弦月拖出兰裔轩的手,不肯继续往前走:“你要真有那么多时间,就去找别的女人好了,他们应该会很乐意的。”兰裔轩伸手,取过弦月背在肩上的包袱,脸上虽然还带着笑容,可弦月却明显能感觉的到,那笑容是冷的:“我不乐意。”那语气,那表情,完全没有半分商量的余地。弦月挥开他想要挽着自己的手,脸上没有丁点的笑容:“兰裔轩,我觉得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如果你想要我这个人,就离我远点,等我回到凤国,你大可以让人前来提亲,我会慎重考虑的。”这已经是她最大的让步了,其实,关键是她觉得嫁给兰裔轩没什么不好,他能给凤国百姓原本的安定,这个人,如果他愿意,比白战枫更能让哥哥放心,他善解人意,若是没有动情,相敬如冰,一辈子很快就过去的。“谁愿意要一个没有感情的行尸走肉。”“那总比什么都没有的好。”弦月不疾不徐,完全将兰裔轩的不悦忽视。兰裔轩笑了,然后,下一瞬,他转过身面对弦月的时候,已经是那个波澜不惊,仿佛万事都成竹在胸的兰裔轩:“既然如此——”兰裔轩顿了顿,盯着弦月,在她略有些惊诧的神色中,转过身,对身后的雷安道:“那我们也在客栈住下。”他们在客栈住下,他们不还是住在一起,有什么不同?“不用了。”弦月狠狠瞪了兰裔轩一眼,看着雷云雷安的背影,大声喝道:“我和你们回去。”兰裔轩这人素来有洁癖,他住的地方绝对比客栈干净舒适多了,反正都是要住在一起,还不如去他的别院。她愤愤的转过身,走到那傻傻愣在原地的小二跟前,取过他还放在掌心的银子,那小二原想要握拳的,弦月的动作更快,等他的右手轻握成拳的时候,那银子已经成了她的了。她晃了晃手中的银子,看着小二那副痛心疾首的模样,任由他的眼神跟着自己手上的银子跑,十分得意的笑出了声,那小二想抢,却怎么都没有弦月的动作快,最后,只能懊恼的低下了头,弦月则是大笑出声,心情跟着舒畅了许多。果然,整人就是她一直以来的恶趣味,虽然败在了兰裔轩的手上,但是今后会有雷云雷安好吃好喝的伺候着的,弦月觉得,心理平衡了许多。“走吧。”弦月走到兰裔轩跟前,将银子抛到了半空,然后伸手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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