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没有必要把周局长和杨文峰的接触也汇报上去。他们之间的故事大家都知道,没有什么需要大惊小怪的。
跟踪周玉书比较困难的时候是他到下面的县城和镇子搞调查时,他都会去搭火车或者公共汽车,我们不得不一人同他一起挤进火车或者汽车,另外一人驾车赶到目的地。到了目的地,他一般会找一家便宜酒店住下,然后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接触当地的流动人口或者雇用流动人口的工厂企业。由于我们的跟踪任务不包括窃听他的谈话内容,所以我们只是远远地观察,并不知道他一年多到底在搞什么调查。只是时间一久,我自己慢慢对他的调查产生了兴趣。虽然说人老了,就像老小孩一样天真烂漫,又甚至在行为和思想上返老还童,可是我总觉得这无法解释周玉书的行为。
据我的观察,这一年他亲自去做的事,如果他肯借用国家安全部门现有条件的话,他一个月甚至三个星期就可以完成了,可是他偏偏要自己提着个包,拿着个小笔记本,慢吞吞到处走。我发现他越来越多地和盲流们混在一起,我甚至注意到他为了让自己更加接近盲流,他专门挑选了一些较旧的衣服。有时他和路边等临时工作的盲流一起在路边的栏杆旁一呆就是一个小时,有时他甚至和几个盲流聊起了什么有趣的话题,竟然把面无表情的盲流都逗得哈哈大笑。不过让我困惑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周玉书混在盲流之中越来越难以辨认出来。换句话说,从我躲藏的车子里远远看过去,周玉书几乎也成了一名盲流。
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这位就是政法战线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周玉书。
这种无聊的跟踪工作让我越来越胡思乱想,从觉得周玉书的不可思议,到觉得自己不可思议。说实话,自从到公安厅成为一名刑警,我自己就再也没有像眼前的周玉书一样混迹于盲流之中过。广东的治安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两千多万的内地流动人口,他们没有户口,没有固定住地,虽然绝大多数都老实巴交,但却也出了不少犯罪分子。一直以来,成为危害社会的害群之马。作为人民警察,最头疼的也是这些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人们。他们虽然逆来顺受,但有些被逼急了的话,也会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一旦一两次冒险成功,就再也没有回头的余地。广东的公安承受着巨大的担子,这些都是无法言传的。外人所不知道的是,仅仅广州市,每分钟平均六起抢劫,每秒钟就有两起偷窃事件发生。这些案件大多为外地南下的流动民工所作。以目前广东公安警力,能够应付这类案件中的十分之三已经是超负荷了,哪里能够做到让市民真正满意。孙志刚被活活打死在遣返所内的事发生后,广东公安干警士气低下,相反一些外地犯罪帮派则嚣张起来,在之后的一个月,当月发生了36起出租车抢劫案,创造了历史纪录。
人民警察承受了多大的压力,外界当然不知道。让我自己感受最深的是,人们都认为我们警察是维护社会公正,保护好人利益,痛击恶棍坏蛋的人,却忘记了我们职责只有一个:那就是维护法律。我们是执法的,我们保护和维护的是法律,而不是好人或者坏人,更加不是保护人民本身。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法律是保护好人的法律,那么我们维护法律的警察就保护了人民的利益;然而如果这法律本来就是损害人民利益、保护了一小部分坏人的利益,那么我们照样得维护法律,也就是说,有时哪怕得靠损害人民的利益也得去维护法律。
这才是我们的职责‐‐维护保卫捍卫法律!所以当一些人哭哭啼啼来到公安局诉说他们被欺负的时候,当我们这些被他们认为是保护神的人告诉他们法律如此,我们无能为力之时,也就是他们认为我们是坏人的时候。
这种被人当坏人的感觉多了,就没有什么感觉了,不知不觉就忘记了当初的理想,不知不觉就开始找机会贪污腐败,甚至敲诈勒索。
一个人失去了理想,失去了尊严,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哪怕他是人民警察。
全国人民对警察中的交通警察最痛恨,可是我却最有体会。我在分到广东省公安厅后被问到第一年到基层实习到哪里时,我提出到和刑警最不相干的交警支队。领导同意了。我穿上交通警察制服,昂首挺胸走出了办公室。我要把我所管这片的交通秩序搞得井井有条,让人民群众知道交通警察的作用,也让公安厅领导知道我这个刑警大学生什么活都能干得最好。我有信心,话再说回来,这也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不过短短一年,我不但尊严扫地,而且对这身警服产生了怀疑。
我主管的一片是天河区天河城附近,这里街道宽敞,交通设施齐全,按说交通应该很畅通,但是由于有几个路口经常有车辆图方便而违规转弯和逆行,结果每每造成这个地区堵车。第一天上班我就揣了一大本罚款单,我相信使用严格的重罚可以扭转形势。
第一天我就抓了至少六辆严重违规的小汽车,我给他们开了罚款单。我想一百多元的罚款加上驾驶执照留下罚款纪录足足可以杀一儆百了。可是没有想到,第二天交警的支队长就把一叠罚款单摔在我面前。他说:你昨天开出的六张罚款单,那辆黑色的本田是政法部门的公务车,另外三辆奔驰是省委省政府家属的,还有两辆更加邪门,就是我们公安部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