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一下,小偷就陷入人海包围之中,接着就是拳头如暴雨,脚似龙卷风,向他席卷而来。
方世铂眼看情况不妙,赶紧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同时不忘大声喊叫:“抓小偷啊,抓小偷啊……”
一时之间人潮汹涌,喊打声震天。
孔方坐在马背上,悠然聆听小偷一声声凄厉的惨叫,仿佛那是世界上最美妙的音乐。
不是他性格残忍,而是对小偷有深入骨子的恨。
痛恨小偷是他从前世带来的记忆。
在前世他遭过小偷。小偷意外失手后欺他势单力薄,不仅直接变为明抢还扇了他几个耳光,而他只是敢怒不敢言。如今穿越成为知县,莫说自己手握王权,就凭身边两个跟班,就足以完虐这些屑小之徒!
所以他根本不会贯着,见一个逮一个。
让他意外的是清河县民风如此彪悍!但他不拦着。大兴朝匪患严重,犁头山残匪未清除,北方叛乱有愈演愈烈之势。
时势需要虎狼,拒绝绵羊!
最起码在他治下的百姓要有狼性,而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当然,他不是草菅人命的酷吏。
小偷虽然可恶,但还罪不至死,待其受到足够的惩罚,他果断喊停。
百姓们立即停手。
孔方策马上前,人们纷纷让道。
小偷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衣衫不整,浑身血迹斑斑。
孔方嘴角抽抽,百姓们下手够狠,可惜不得其法。因为小偷自知是过街老鼠,所以他们都有自己的保命妙招。
莫看他奄奄一息的模样,其实只是受了皮外伤而已。
“别装了,起来吧。”
孔方轻甩马鞭。
小偷充耳不闻,躺着一动不动。百姓们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小偷刚刚被他们暴揍,若还能起身算他们输。
“世铂,去,挑了他的脚筋,他既然喜欢躺着,就让他躺一辈子好了。”
孔方不急燥,风淡云轻地掏出随身携带的短剑丢给方世铂。方世铂刚接过短剑,小偷就象生锈的弹簧一样弹起来。
“狗官,算你狠!”小偷呲着牙,手指孔方,满眼不忿。
“去你妹……”
方世铂扬手就一巴掌呼过去,直接将他嘴巴扇歪了。
百姓们则表情怪异。
有机会动手的,茫然盯着自己的拳脚,明明自己用力了,怎么就没伤着小偷呢?
没逮到机会动手的,则一脸不屑,嘴里哼哼,若是老子出手,三拳能将小偷送回他姥姥家,还能让他有机会张嘴骂咱大人?
所有人都惊讶于大人目光如炬,一眼识穿小偷装死。他们目光灼灼望向孔方,满眼崇拜。
孔方臭屁的摆摆手,一付高深莫测的样子,成功引来百姓的尖叫浪潮。
收割罢最后一波百姓崇拜,孔方命方世铂押着小偷继续上路。
兵营远远在望,上空似有尘土飞扬。
孔方咧嘴而笑,方世怡说得没错,方世清训练县兵果然尽心。
上次在河滩与河帮发生冲突,方世清单枪匹马为自己解围,其实他心里是非常想向她表示感谢的,但是依她的脾气,他估计她不仅不会接受感谢,可能还会骂自己废物。
为了不自讨无趣,他便一直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