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年。
沪市乌衣巷。
“阿姗,娘要去找你爹了,你们姐妹俩要好好的,阿婉就……”
女人躺在床上,一脸死气,还没将话说完,就被张姗扑到身上,“娘,我不要你死,我不要你死,你不会死的。”
女人有些不高兴,她也不想死,但这个病不是她不想死就不死。
丈夫被混混打死后,她靠站街养活了两个女儿,好不容易将两个女儿养大成人,却染上了脏病。
她唯一放不下的就是木讷的小女儿,小女儿张婉单纯木讷,一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将别人想得太好了,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没有人照顾,她担心小女儿会被人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阿姗,阿婉她……”
“娘,我和妹妹都不想你死,你看妹妹也是伤心的。”
张姗求助的看向站在门口的张婉。
张婉眼眸低垂,眼泪要落不落,看不出是委屈还是悲伤,张母想要说出的话直接卡在喉咙里。
“阿婉,娘要走了。”
张婉只是远远看着,并不靠近,“娘,你死了也是一种解脱,与其活着受罪,不如死得干脆。”
张母一口气没有上来,脸色别憋得涨红,“你…你嫌弃我?”
张母一直都知道张婉不善言辞,但还是第一次知道张婉的冷漠无情,还带着白眼狼属性。
“我没有。”张婉摇头。
“你就是在嫌弃我,嫌弃我的身份给你丢脸了是不是?”
“我没有,你不信就算了,公道自在人心,你要是这么想,我也没办法。”
“你你你……”
张母一口气没上来,直接气死了。
张姗心里松了口气,但还是可怜这个女人的。
上辈子,张母临死都放心不下张婉,将张婉托付给张姗,此后,张婉拿着这事,让张姗照顾她,保护她。
张姗白天给大户人家当佣人,晚上接了洗衣服的活,才凑够张婉的学费,但张婉人不满足,话里话外暗示张姗多赚钱。
后来,张姗成了百乐门的舞女,私底下迎来送往,赚了更多钱,将张婉送出国留学。
三年后,张婉回国,身边站着一个年轻俊美的男人,男人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哥,两人在国外相知相爱了。
这次回国不仅是学成归来,还要结婚了。
但张婉的身世经不住查,大户人家不可能让张婉这样的人做正妻,人淡如菊的张婉第一次伸出了爪牙,派人将原主弄死了。
没有原主拖累,她可以自在的嫁人了。
男人帮张婉抹去了过去的痕迹,还为她认了一门亲事,张婉摇身一变,成为了富家千金,嫁给门当户对的爱人。
…
张母的手垂了下来。
张婉先是一愣,之后就站在门口,看着张姗将张母用铺盖卷一卷,扛着出来。
“娘就这样没了,我们以后怎么办?”
张婉在门口听着,也没听到张母嘱咐张姗照顾她的话,不禁有些失望。
将话说完再死不行吗?
这么着急着死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