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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犯贱(第1页)

人都离不开一个“贱”字,不分男女。

这一点在童言和宁妩身上最能体现了,贱人中的level1。

宁妩知道自己是个“有病”的,并且也修身养性好几年了,这事儿说起来话长——客观地表达吧,她确实有几分姿色,又生了张纯净清媚的标准东方面孔,哪怕是站在一堆金发碧眸的帅哥美女中,也绝对丝毫不逊色他人,没回国那会儿,她在国外混舞团、跑剧组,什么样的混账事混账人没遇见过?送花送首饰正面约p的都还算君子,还有直接砸钱到她脸上问她多少钱一晚的狗屁小导演,周围两条腿的人渣禽兽多了去了,可她搭理过谁?

也不是褒扬她清高,视金钱如粪土,主要是本质上宁妩挺坏,也贪玩儿,想着自己横竖是个得了怪病的,发展长久恋爱关系有障碍,但是大家成年人,互相爽一爽也没啥,大不了分手的时候服软装乖当回龟儿子咯,她又不是没干过这种缺德事……可她只跟自己“喜欢”的人玩儿。

一般的糟粕货她看不上眼。

那种拿钱砸人的low逼就更加不能忍了。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历经众多“高质量”的前任之后,她格调变得蛮高,口味刁。

而最后还真被她捡到一个,啧,其中细节暂时不表。

就说现在,在想尽办法修身养性之后,她又开始犯贱了。

主要还是心里苦,被童小年刚才病房里那一遭寻死觅活给气着了,她就想着:我招谁惹谁了呢?我就想好好当个演员,你要来撩我,哦,明知道我是你弟弟前女友你还来横插一脚,大半夜的我收留你也是出于心善,你生病了我还多着急地送你看医生,结果你怎么对我的?你他妈前脚自带记者算计我,后脚一发脾气就要治我个“不忠不义”的死罪!还要当着老子的面跳楼!

这能忍?

这他妈神仙都不能忍。

宁妩当时就想通了,这有句话说得好:人不如新衣不如旧。还有句话也是真理:伴侣如衣服,兄弟似手足。好吧,既然你们天生是手足老子掰不断,那老子穿件旧衣服的权利总有吧!

于是又跟童言好上了。

这一“好”,她也抱着点破罐子破摔、以毒攻毒的意思,想着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把自己那个鬼病治好,今后也能生个大胖儿子,生个漂亮闺女儿啥的,过上儿女成双的享乐日子。

这对于宁妩而言,是极具历史意义的时刻:曾经信誓旦旦不吃回头草的人,又犯贱地自己打脸了,为此她可经过了一番心理挣扎……但是考虑一下另一个当事人吧。

考虑一下童言愿不愿意搭理她吧。

他愿意的。

答案就是这么直白,故事就是这么狗血。

任何的烂俗痴缠剧情都没有,童言接受得自然贴切。

宁妩亲他的时候,他也只是皱着眉,象征性地避了避,然后就顺其自然揽着她在花园的长椅上坐下了,她姿态惬意地横坐在他的腿上,两人吻得难解难分……所以前人怎么说的来着?一个巴掌拍不响。

“狗男女”这种骂人的词儿也是存在即合理的,否则一个大男人,她再凶再厉害,你倒是两巴掌拍开她呀配合个啥!

童言不。

要不怎么说人性本贱呢,童言就“贱”得可以。

他对宁妩有种近乎着迷的执着,这种执着扎根很深,扎进了骨子里,渗进了血液中,到最后都有点疯魔了——说实话,宁妩有时候都会很怵他,可她也是个鬼迷心窍起来不怕死的,因为童言身上那种特有的从别处得不到的隐秘刺激,令她抽不了身。

她如今敢壮着胆子吃回头草,也真算是现实版的‘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了。

两人缠缠绵绵吻过之后,唇齿都还没彻底分离,彼此都有些迷滟,宁妩为最,她就跟快渴死了旅人突然吃了琼浆玉液似的,整个人都变得柔润精神起来,懒懒地靠在童言肩头,小小声地说着些奇形怪状的话,仔细听是这样的,“……你这人咋就这样坏呢,我是真喜欢你的你还骗我,我还以为你人格分裂呢,你怎么见着我一点反应都没有的……”

童言抿了抿唇,脸上红晕渐渐散了下来,只剩一双眸子深湛水亮,漂亮死人,宁妩喜欢得不得了,凑近亲他的眼睛,黏黏糊糊,“你眼睛真漂亮,真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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