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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击杀哥布林之王(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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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兵种的登场让哥布林之王感到了焦躁与不安。为什么,为什么这些怪物会出现在这里!

这些属于王国的精锐之师,已经习惯了将战斗印刻在本能里,它们全身喷涌着火焰,锋利的骨刺轻轻一划就能将眼前的敌人开膛破肚,而最恐怖的一点在于这种凶残的生物拥有极其可怕的跳跃力,和骑兵不同,它们本身没有高速移动的能力,但是它们的一跃,足有10米的距离。

这样的生物是不必指望它们有什么战术或者队形的,因为根本不需要,当悍魔出现在战场上之后,他们就像一群饿到极点的鬣狗,疯狂地扑向了他们的对手。

作为完全没有搞清楚对方来路的哥布林明明看着对方相隔老远,却在悍魔一个屈腿的动作之后,被悍魔踩在了脚下撕掉了脑袋,这群血腥的怪物伸出30公分长的舌头挨个舔了一遍哥布林身上喷涌出来的鲜血,丢掉了脑袋,带着阴森可怖的怪笑,跃向了下一个目标。

这是一群天生的侩子手,他们来到,他们杀戮,就这么简单。

原本仿佛有着巨大数量优势的哥布林军队,已经被刚才两支骑兵搅得左支右绌,而现在,随着这支悍魔的加入,哥布林这一方的优势全无,完全沦为了被收割的节奏。

一直靠在躺椅上的哥布林之王此刻就像受了伤的野兽。它用力地扑腾了一下,疯狂地嘶喊,汇集它的军队,让它的军队从前线撤回来保护自己。说到底这位哥布林的王只是一个胆小的暴发户。当它看到给自己信心的军队在瞬间溃败了之后,也已经顾不了形象了。

前线的哥布林士兵开始全线后撤,但是它的如意算盘到底还是被兰斯给看穿了,当帕克将他在远方所看到的那几支军队的情况描述给兰斯听之后,后者就意识到了,这一次是真的要绝境翻盘了。

——前来的援军不是咕噜岭的军队,而是出征的黑钢他们!

手持大铁棍的黑钢挎着骑龙一马当先,带着自己身后的骑兵轻而易举地就撕开了一道口子,在冲进了哥布林军中之后,黑钢并没有着急地跟马维率领的另一支骑兵合流。而是依仗着自身强悍的实力在这片怪海中继续横冲直撞,希望能够找到它们的头领哥布林之王。

“这群烦人的小矮子,捏死你!”说这话的骑士并驾在黑钢的身边,有着豹子头这么鲜明特征的安卡萨男爵自然没法跟着那群喜欢跳来跳去的悍魔一起杀敌,而且男爵现在的心情十分糟糕。当他确认了哥布林大军已经攻陷了费隆特郡的时候,那一瞬间男爵都感觉自己快要晕厥了——不过事实上只有身体强壮可以特别自信的男爵大人不可能真的就这么晕过去,现在他唯一寄希望的就是赶紧把那个哥布林之王给干掉,好平息兰斯洛特接下来的雷霆之怒。

他心情烦躁,随手一抓就是把哥布林拎了起来,然后捏碎了对方的脖子,让它以一种很扭曲的可怕死法被丢回了怪堆里。由于现在哥布林之王自己都已经混乱了。它加持在这些普通哥布林身上的恢宏效果也大打折扣,要不是它们的王还在,按照这群小家伙胆小的秉性,现在被对方像是碾死一只蚂蚁一样屠杀着,说不定早就逃跑了。

捏死一头可怜的哥布林也不能减缓这位将领的焦躁,于是。他又拧下了一个妄图拦截他的哥布林将军的脑袋,如果说刚才弄死哥布林战士,是因为两者间巨大的实力差,但如此轻松的搞死只比自己位阶稍低的哥布林将领,这不得不归功于这位男爵异常丰富的战斗经验了。

这样干净利落的一刀削掉了对方脖子上的脑袋。并在骑龙冲过对方身边的时候把脑袋给摘下来的速度,让边上的黑钢都有些侧目了,他确信自己和男爵是骑龙奔出五米开外之后对方的下半截尸体才开始飙血的,而且看那动作还在继续,估计那个哥布林战士还没明白自己已经死了。

但是男爵却依旧愁眉苦脸地看了一眼手上的人头,扭过来问黑钢:“你说我弄几个头做成一个串送给兰斯洛特大人,他会开心一点么?”

黑钢想了想兰斯的喜好之后,果断地摇了摇头。

这样,男爵就再也不看那脑袋一眼随手抛掉了。

“果然必须要哥布林之王的才行!”男爵发狠地想。

只不过哥布林的体型虽然庞大,但是要在数万人的军队当中找到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兰斯之所以看的那么清楚,全是仗着他站在远处城墙之上的缘故,但要像黑钢他们在这样到处都是哥布林的上蹿下跳的乱军之中找到对方,其实也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这时候谁都没有想过,最先找到哥布林之王的,竟然不是他们三支军队当中的任何一支,而是从队伍当中分离出来自由行动的拉文凯斯和维克托尔。他们两个倒不是像男爵和黑钢是冲着哥布林之王来的,而是被黑钢喊去救援兰斯的。

毕竟杀不杀哥布林之王这是有定数的东西,大军摆在这里它也别想能够逃走了,但是兰斯不一样,如果兰斯出了什么事,他们就算最终干掉了哥布林之王,也等于说是满盘皆输。

在三支军队当中,拉文凯斯和维克托尔就算不是最杰出的,但也无疑是实力的佼佼者,而且这两个人单独行动速度更快,不像是黑钢他们有着军队必须掌控。

但是事情的发展就是这么离奇,想找boss的人来回兜了好几圈没找到,不想遇boss的人嘛偏偏让他们给撞上了。

此刻的哥布林之王,已经彻底没有了一开始那样睥睨天下的气势,估计连一丝风吹草动都能把它吓得一惊一乍的。黑钢和男爵逮不到它倒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这个狡猾的家伙现在正有意地绕开那边旗帜鲜明的大部队,暗中召唤它的仆役沮魔虫打算从地下逃跑了。

但它实在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竟然被两个误打误撞地毛头小子给碰上了。

对于这个不知道是凑巧还是不凑巧的偶遇。别说哥布林之王郁闷,就连拉文凯斯和维克托尔也是吃了一惊。

“这只哥布林好大啊,”维克托尔傻愣愣地看着那被十二只哥布林抬着的庞然巨物,一句话忍不住脱口而出:“这该不会就是哥布林之王吧。”

说是这么说,但维克托尔眼里满是新奇感,看他那副德性,熟悉他的人在这里都知道他已经是跃跃欲试了。

拉文凯斯好歹年纪比维克托尔虚长了几岁,虽然不负责任给后者灌输冒险理论的就是这个家伙,但是他还好歹记得,这一趟被拜托的首要目的是去替兰斯解围。他皱了皱眉:“不知道,别管了,咱们得去帮郡长。”

但维克托尔却眼巴巴地看着拉文凯斯,露出他那种仓鼠一般人畜无害的表情:“可是兰斯哥哥那里有菲欧娜大人呢,应该不会有事的吧。而且你看,要是咱们动手把这个怪物干掉,说不定它们的那些军队立即就会溃散了。”

这句话真是说到拉文凯斯的心坎里去了,他又何尝不是技痒想跟这个大boss过过招,可他年纪也不小了,虽然心理年龄跟维克托尔差不多,但是在后者面前还是得装装老成的。结果维克托尔甘愿提供一个恰到好处的借口,你看,是咱们被撞上的而不是咱们主动找茬的,而且干掉boss是为大家好啊——这还说什么呢,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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