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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上(第1页)

我是一个嚮往活在自由里的女人。

不喜欢别人管我,当然也不喜欢管别人。

一个人的生活逍遥自在,不需要为谁解释,也不需要为谁负责,更不用像某些人一样,需要每天打电话报备自己的行踪,或是一直照着镜子,努力成为别人理想中的样子。

活着就是要光鲜亮丽,不要为谁贬低自己的价值。

人人都知道的道理,我却活到三十岁才得到体悟。

「你在哪?」找了空位停好车,我掏出手机传了一封讯息。

「义式简餐坊,三十二桌。」

独自生活久了,我不习惯成群的人们,像是学生们的相约夜唱,或是路上紧紧相依的情侣。我发誓,这绝对跟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没关係,我只是讨厌他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然后毫无意识地干扰别人。

最有印象的例子,大概就是我排首刷限定商品的时候。

我不在意刚在一起的情侣边走边打情骂俏,可我介意的是,他们利用人多优势就理所当然地插队。

就算告诉他们队伍的尽头在更后方,却不知道是故意还是没听到,原本能拿到首刷的我,就这么和名额直接说再见。

那可是我梦寐以求的限量品,从凌晨一点到中午十二点,排那么久,付出多少宝贵的美容觉时间,他们却只用短短几分鐘,就轻而易举夺走我想要的东西。

以为交往了就可以永远黏在一起吗?

最好等到十年后,你们还可以像现在一样目中无人。

「你这绝对是偏见、偏见!只有单身的人才会觉得情侣碍眼。」靳成御吸着义大利麵,口齿不清地说。

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人愿意当我的朋友,因为我的脾气不好,耐性又差,很多认识的人都说我太难搞,要是跟我做朋友一定没完没了。

跟我当朋友没完没了?

拜託,我才觉得跟他们混在一起总一天会直接气到往生。

又一个例子。

大学迎新的时候,一群不认识的同学硬要拉着我夜衝,唱k、闯夜店就算了,看他们心血来潮又兴致勃勃的样子,还以为他们有多会玩,结果让我傻眼的是,明明就是不会喝酒的人,却没有自知之明狂灌不知道天南地北。

不晓得是谁出的餿主意,他们玩起日本的国王游戏,最后的下场可想而知,除了我能跟店员正常沟通,其他人根本就是醉到连自己是在台北还是台南都搞不清楚。

为了避免成为一群酒鬼的保母,自那次以后,我决定再也不要参加团体活动,这样做的下场,无非就是成为社会边缘人。

but,whocars?

反正有些人讨好再多,注定还是不会成为朋友;有些人不需要特别小心翼翼,照样能坚持友情直到最后。

「你吃麵就吃麵,不要边吃边说行不行?」我望着眼前吃得满嘴都是的男人,微微皱起眉头。

明明外表是属于人见人爱、十个女生有九个喜欢的超级大帅哥,为什么吃东西的画面却可以丑成这样?满嘴奶油就算了,桌上还喷的到处都是。

以为自己是五岁小孩喔,吃饭还要妈妈教就是了。

「哎,我们都多熟了,你干嘛那么计较?」

「你在艾伦面前会这样吗?」

艾伦是他的男友,他们是我遇过十个帅哥会有八个是gay的同志。

他不是自愿对我出柜,只因高中意外看到他在跟男生接吻,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同性恋。

莫名其妙的际遇让我们认识了彼此,还莫名其妙经歷了无数次「他错愕,我也错愕;他逃跑,我也逃跑」的歷程。

最后是怎么化解尷尬我已经忘了,我只记得自己很冷静地对他说:不用想太多,反正我本来就不讨厌同性恋,只是没见过那种场景,一时之间才会感到不知所措。

当然,我会这么说是以为再也不会见面,哪想到缘分就是让人这么意外,明明我们的教室是相反方向,居然还能在一个礼拜之内巧遇十多次。

从最初的绕道而行,变成彼此会互相点头的关係,回神三十岁了,我才发现,原来岁月早就让他不知不觉成为我生命中的一份子,而我也在不知不觉间,成为他唯一能谈天说地的好姊妹。

虽说我不只一次想对这个姊妹杀人放火就是了。

「才不会,在他面前我还是有形象的。」一说起男友,靳成御整个人的精神都来了。

哪里有收容所?快把我眼前的白痴收走。

我翻了一个白眼,「好好好,我知道你跟他的感情一向坚不可摧,但身为一个大男人,拜託别在我面前发花痴行不行?发花痴就算了,重点是你花痴的人还不在现场。出去别说你认识我,我不认识这么无药可医的人。」

「这句话你最好收回去喔,这么歧视的字眼要是被别的同好听到了,到时被打我可救不了你。」他瞪了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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