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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页(第1页)

黄爱莲记得印象最深的一句,,是说其妻一生不曾为其生得一男半女,他却拒不肯纳妾,死时,也拒不肯陪葬于皇陵,反而与一生无子的妻子同葬。虽不过寥寥几语,可这一段儿,惹的黄爱莲捧着历史书都哭了个稀里哗啦。身为女子, 每个女人都会羡慕这样一段生同寝,死同穴的爱情吧。所以,黄爱莲对于陈淮安,虽不曾见过,却仰慕已久。要是那么一段爱情,能是发生在她与他身上的,那又该多么的荡气回肠?作者有话要说:所以,是这样的。原本一周目的陈淮安和罗锦棠一生没有孩子,吵吵闹闹,但也相伴到老,然后死而同穴。二周目,能够预知未来的黄爱莲(当然,还有她身后的黄氏集团)改变了这一切,让陈淮安有了儿子,也让陈淮安和离(儿子是撬墙角的利器啊)。现在,锦棠和淮安重生,这是三周目,我相信孩子会有的,好人自会有好报,渣渣们也会飞上天的,嗯,就这样。走出闺阁在历史上,朱佑镇被称之为明佑宗。佑宗的这次改道之行,被称之为骡马互市之行。他本来应该按计划,到凉州大都督府见大都督,并一起巡视国之西陲的。但是,也许是塞外的空旷,草原,让他心生神往,于是他信马驰道,绕过凉州,策马就往永昌卫而去。这次骡马互市之行,让佑宗意识到西部边陲是多么的广袤,以及,互市对于商业会带来多大的影响,于是,他登基之后,做了一系列的措施,开放边陲,造福凉州。不过,黄爱莲熟知历史,趁着这次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改道之行,让貉台绑架他,造成了一场长达一年的战火纷乱,这才是上辈子,锦棠和陈淮安都记忆犹深的,那场战乱的起源。远远看着朱佑镇改道,策马向西奔去,黄爱莲于是放声长笑,掌握了历史,她就掌握了财富,掌握了一切。而她自己,则安安稳稳的坐在钟楼上,在欣赏这片苍茫大地上,宁静而又壮美的日落。不过,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掌握了先机,陈淮安自然也是。月上中天的时候,陈淮安一身黑短打,戴着斗笠,单人策马,从城外赶了回来。他不比黄爱莲只是暗中操控形势,而是一直跟随着二殿下朱佑镇的亲兵侍卫,亲眼看到他于骡马互市上叫人悄然劫持,并带走。而后,他一路于暗中跟随着被劫持的朱佑镇,最后,在确定朱佑镇被劫持的位置之后,叫骡驹盯着,转而,又回到了凉州城。就好比锦棠对于黄爱莲有诸多疑问,陈淮安自然也有。但他又跟锦棠纯粹的好奇心不同,他早知道黄爱莲的手段,也知道黄爱莲的脑子一般,真正具有智慧的,是她的小姑,当今皇后黄玉洛。所以,这次朱佑镇被劫,是黄爱莲敛财谋利的手段,也是皇室成员之间因为权力的相互搏杀。陈淮安目前并不会破坏这种平衡,而且,还想借着黄爱莲的手,而为自己而渔利。他心急一件事情,顾不得亲自盯稍朱佑镇那只几方追逐的大肥羊,必得要赶回凉州城一趟,因为他恍惚间记得,自己走的时候,锦棠都还没有回客栈。陈淮安不知道锦棠是在大都督府,还是回了客栈,会不会有危险。但她很有可能会被当作奸细,或者叛徒给抓起来,所以陈淮安必须得赶回来,确认一眼锦棠是否安全。胡传在大都督府镇衙,至傍晚上,听说二殿下在永昌卫被劫的消息,自然就警惕了起来,要先排查,看这大都督府中是否有内应,奸细,以及别有用心的刺客。他是林钦手下的得力干将,行动力自然一流。当时按下消息,他便开始查百戏班子的歌舞伎们。一查之下,便发现这些人带的刀枪皆是真刀真枪,这也就罢了,她们所持的各种道具之中,居然装满了□□□□。显然,这些人就是准要搞刺杀的。胡传当时便将这些人给一锅端了,不过,他端了人之后,一查点,却发现百戏班子的班主早不知何时,已经逃了。一群歌舞伎们什么也不知道,就只会哭哭啼啼,胡传短期内也审不出什么,遂将她们全下到了大狱里,转而,径自入后院,就去审被林钦特地交待过,单独关押在内书房的那个,穿着黑衣的小童了。说是内书房,也算是林钦的寝室,一张简单的行军床,床侧摆着一本《太公兵法》,显然是林钦经常翻阅的。床侧架子上挂着两件玄色中单,也是他的常服。行军在外的男子,便再有贴身的小侍卫们帮着打理,但终归皆是男子,难得有心灵手巧之辈。中单的两肘,许是因为经常骑马的缘故,皆磨穿了,叫小侍卫用大针带着线,曲曲拐拐串在一处,像两只羊肠子一样扭着。也许侍卫是做到一半就走的,针还别在上头,也不怕他家大都督穿着,叫针给扎了去。日落西山,暮色渐浓,锦棠寻着点燃了灯台,百般无聊,遂剪了针线过来,找不到合适的布子,瞧着自己的衣服亦是玄色的,遂于衣掖之下,剪了两小块多余的布出来,削成两个椭圆形的状子,一侧一只,补在了林钦的衣袖上,总算将两只衣袖,给补齐了。方才补罢,便听外面一阵乱喊乱叫,锦棠随即扑到窗子上。这大都督府的窗子,不比别的地方的窗子也不过做个样子,它是以实木钉成,厚实实的两扇子,于外头一锁,想突也突不出去。再扑到门上,借着门缝,便能瞧见外面那群歌舞伎像赶羊似的,叫人从前院赶了出来,一个踩着一个,扑着一个,闹轰轰的赶走了。锦棠犹还在门缝上扒着,只见门影一黑,锁镣哐啷啷的作响,哗的一把,两扇大门向外拉开,侍卫长胡传一袭短打兵服,紧腕上铜铆钉叫灯火照的熠熠生亮,就在门上站着。他盯着就在门上站着的锦棠看了许久,径自越过她,至内,于案头捧起那坛子酒来,回过头来,说道:“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酒色齐至,徜若舞伎不能得手,下一招,就该是你了吧。”锦棠在避暑宫见林钦的那一回,胡传并不在他身边,所以,胡传并不认识锦棠。再兼锦棠穿着一袭黑色的短衣,头上又是包的圆巾,瞧着不过一个瘦落落的小童子,胡传自然也只当她是个男人。联想到百戏班子是刺客,他就把锦棠也当成同谋了。。林大都督三十未婚,也不甚近女色,这其中自然也是有原因的,不过,这原因自然不在他的身体,而在他的心理上。胡传身为亲卫,当然知道自家大都督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是人就不可能没有七情六欲,所以在胡传想来,林钦会突然瞧上这么个送酒的,细皮嫩肉的小子怕也是有的。毕竟男子不比女子娇弱,受不得颠簸,随军途中带个女子自然不行,但带个细皮嫩肉的小子却无妨。而且,林大都督显然是看上了他,否则,从不叫人踏足的寝室,他不会让这不男不女,个太监似的小少年进来。扭开坛盖,胡传轻轻嗅了一口,果真是大都督常吃的那种酒,而且,大都督似乎也不认识他。一个陌生少年,捧着一坛子酒冒乍乍的前来,显然居心不良。转过身来,他将坛子伸至锦棠面前,道:“吃了它。”锦棠往后退着,断然道:“这酒绝对没有问题,徜若你不信,可以自己吃来试试。”做人下属的,对着上司自然除了服从便是服从,但对于外人,尤其是想谋害自己上司的人,像胡传这种人,一般都没什么怜惜之情。“小童,你以为本侍卫长傻,会吃你这毒酒,然后躺在这儿,任你跑掉?”胡传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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