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说康熙作者:纪连海出版社:上海辞书出版社)
雍正朝文字狱更盛,有汪景祺案、钱名世案、查嗣庭案、邹汝鲁案、吕留良案、谢济世案、陆生楠案、屈大钧案等。
最突出是吕留良案。吕留良浙江石门人(今浙江桐乡县),曾参加反清斗争,失败后出家当了和尚,躲在寺庙里著书排满,其文有云:清风虽细难吹我,明月何尝不照人。吕于康熙二十二年死。其徒曾静(湖南郴州人)敬佩吕的学问,派学生张熙到吕的老家打听,张找到吕的文稿,还找到吕的两个学生。曾静约四人同反清。
曾静列雍正罪:谋父、逼母殉、弑兄杀弟、诛忠用奸、耽酒好色。雍正七年案发,雍正亲审,留良虽死也抛骨示众,著作全毁,张熙和吕的两个学生,满门抄斩。曾静悔过认罪,雍正法外开恩,从宽处理,将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发全国,并让曾静游说各地,现身说法。这一情节在电视剧《康熙王朝》可见。
雍正这样处置曾静,他的儿子弘历并不以为然。雍正驾崩,弘历即位,还没有来得及改年号,就下圣谕,着将曾静凌迟处死,下令将他老子集的《大义觉迷录》为禁书。
雍正四年,礼部侍郎(副部长)查嗣庭为江西乡试主考官,出了一道试题:&ldo;维民所止&rdo;。这本是出自《诗经&iddot;商颂&iddot;玄鸟》:&ldo;邦畿千里,维民所止。&rdo;意思说,国家广大的土地,都是百姓所居住的,含有爱护人民之意。
但有人向皇帝报告,说&ldo;维&rdo;&ldo;止&rdo;两字是&ldo;雍正&rdo;两字去掉了头,暗示要谋害皇帝。雍正大怒,钦定&ldo;大逆不道&rdo;之罪。
查在狱中病死后被戳尸枭首。其亲属被株连,有的被杀,有的被流放,有的被捕。其兄查慎行被定为&ldo;家长失教罪&rdo;,囚禁一年后就死了。查嗣庭的一个儿子斩首,另一子死于狱中,幼子及侄子流放三千里,家产抄没,折银充浙江海堤工程费用,另一兄流放陕西死于戍地,其他受牵连的有江西乡试副主考革职,江西巡抚(省长)降四级调用。
到乾隆时,文字狱则达到顶峰,共发生130余案。其中47件案件的案犯被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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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学士胡中藻著《坚磨生诗抄》有&ldo;一把心肠论浊清&rdo;之句,被处斩弃市,连师友也祸及。
礼部尚书(部长)沈得潜《咏黑牡丹》诗有&ldo;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rdo;句,人已死也剖棺戮尸。
乾隆四十八年(公元1783年),李一《糊涂词》有语:天糊涂,地糊涂,帝王师相,无非糊涂。被乔廷英告发,经查发现举报人乔某的诗稿也有&ldo;千秋臣子心,一朝日月天&rdo;句,日月二字合为明,你不是谋反又是什么?检举人被检举人皆凌迟处死,两家子孙均坐斩,妻媳为奴。
徐述夔的&ldo;一柱楼诗集案&rdo;。徐是江苏东台的举人,生前曾著有《一柱楼诗集》,死后十多年,即乾隆四十三年被仇家蔡嘉树告发,徐诗中有&ldo;明日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rdo;,&ldo;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rdo;等句,硬将&ldo;壶儿&rdo;牵强附会成&ldo;胡儿&rdo;,是影射满清外族。而&ldo;明朝&rdo;分明是指次日,可硬说是朱明王朝。
徐及其子已死也开棺枭首示众,两个孙子虽携书自首,仍以收藏逆诗罪处斩,最冤枉的是他的两个族人徐首发和徐成濯,他两人名字连起来是&ldo;首发成濯&rdo;,根据《孟子》&ldo;牛山之木,若波濯濯,草木凋零也&rdo;,认为这两人的名字连起来是首发成濯,是嘲笑清剃发之制,以大逆罪处死,你说这两人怨不怨。
江西德兴县的祝庭诤,为教儿孙读书,自编一本&ldo;续三字经&rdo;,被人告发。官府查抄发现书中对&ldo;于帝王兴废,尤且大加诽谤&rdo;,如写元朝有&ldo;发披左,衣冠更,难华夏,遍地僧&rdo;句,&ldo;衣冠更&rdo;是指改穿着,&ldo;难华夏&rdo;是华夏遭难,&ldo;遍地僧&rdo;是全部光头,虽说是说元朝,认为是影射当朝&ldo;明系隐寓诋清&rdo;。判开棺戮尸,十六岁以上子孙辈斩立决。
直到乾隆五十三年,文字狱□已经过去,还发生了所谓《笃国策》案。湖南省未阳县六十九岁的老秀才贺世盛,多次参加科举考试都没及第。他平时经常替别人代写词状,又把道听途说的传闻和成语故事之类,拉杂地拼凑出一部&ldo;著述&rdo;,题名为《笃国策》,准备写成以后上京城去投献,以求贷得一官半职。
因为这本书上写了批评捐官制度的意见,这就成了&ldo;妄议胡政&rdo;,照例应当凌迟处死,子孙都要处斩。不过当时已经逐渐放宽对文字狱案件的处理,乾隆皇帝认为贺由于科举不中不满,写那些文章只是发发牢骚而已,还不是肆意悖逆,于是&ldo;从宽&rdo;改为斩决,子孙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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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时有尹嘉铨自称&ldo;古稀老人&rdo;,但乾隆说:我称古稀老人,早已布告天下,他怎么也敢自称古稀老人?杀。幸好此事没有株连。
乾隆暮年下令轻议此事,文字狱才稍缓解。
文字狱案件发生,上报朝庭,皇帝先交给高级官员组成的专案小组研究如何处理,向皇帝提出所谓的&ldo;公论&rdo;,即当时说的&ldo;九卿公议&rdo;。提出的&ldo;公论&rdo;,当然千篇一律的认为那倒楣的被告罪大恶极,坚决的要求用酷刑&ldo;凌迟&rdo;处死,家属全部砍头。皇帝或同意,或表示他的宽大恩典,法外加恩,免去凌迟,改处绞刑或改斩首,全族或全家男女老幼,改为发配到黑龙江的黑河或宁古塔给穷披甲人为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