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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小白的白(第1页)

吃过早饭,香冷和凉初自收拾桌碗。叶仲卿想到自己以后要久居洛阳,上次还有许多误会没有解开,此时见锦柒如往常一样要去书房,伸手拽住了锦柒的袖子。

叶仲卿也是下意识反应,见锦柒停下脚步。顿时觉得自己实在是唐突,急忙松开手,红了脸:“七七,我,我有事想和你说。”

锦柒略一沉吟,道:“随我来书房说吧。”

“好。”叶仲卿点头应允。

凉初和香冷对望一眼,彼此心照不宣,就专心做自己的事去了。

叶仲卿跟在锦柒身后,一路低头无语,思考着要从哪里说起,不觉已到了锦柒书房。

“请进。”锦柒打开房门,又打开窗,轻声说。

锦柒读书时喜欢焚一种安神的香,日积月累,安神的味道早就浸进了房间的角角落落,再加上书房本身的书香、墨香,就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淡雅的香气。萧楚喜欢香道,因此叶仲卿对味道也颇有些研究,之前虽然来过锦柒的书房,但一直心事重重,直到今日才真正安定下来,她鼻翼微微耸动,一下子就喜欢上来的这种味道,忍不住多嗅了两下。

锦柒见叶仲卿一进屋就站在那里嗅个不停,脸上的表情又专注、又有几分呆,像极了她幼年时养的一只小白狗,“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叶仲卿一门心思都在分辨味道上,听见锦柒笑才惊觉自己又走神了,不好意思的抬手挠了挠后脑勺道:“对不住。”

锦柒微笑着摇摇头,示意在她对面坐下,两人中间隔了张案几。

叶仲卿一眼就认出案几的木质是鸡翅木。她毕竟本身出自书香门第,又被萧楚悉心教导,对好东西的辨识能力极强。眼前的木材虽然不是绝佳,但被养的很好,正泛出一种类似于金属的光泽,所以不自觉伸手在桌面上轻轻摩擦。

“七七,你这张书桌可是有年头了。”叶仲卿说着,微微俯下身眼睛凑近看了看,“少说也有二十年。”

“你倒是很懂,算到去年恰巧二十年。”锦柒也轻轻摩挲这桌面,微笑着说。这张案几是锦柒母妃的,她出宫时除了母妃生前的一些书,还带走了这张案几,锦柒总觉得似乎在这种案几边读书,就像母亲陪在自己身边一样。平日里收拾整理都是自己亲力亲为,爱护的紧。

叶仲卿看见了锦柒的笑容里的伤感,心中隐约猜到自己说到了不该说的话,赶忙调转话题:“我去见了景王殿下。”

“你去见哥哥干吗?”锦柒听见这话,果然抬眼望向叶仲卿问。又想起上次景王差点要杀掉叶仲卿,又目带关心的上下打量着叶仲卿,好检查有没有受伤。

“别担心,七七。”叶仲卿自然知道锦柒在想些什么,“我只是去同景王殿下谈生意,况且阿川走了,我现在只是玄央的一个平民了。”

锦柒微蹙眉,问:“什么生意?”

“开春就是玄央的科举了,我要报考武举,在这洛阳城里我也不认识其他的王子世子,唯一知道的就是景王殿下了。再加上,此次科举我必中,与其便宜别人,倒不如便宜给七七你,所以去请景王殿下赐教。”

“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考科举?再说……”别人不知道,锦柒可是知道叶仲卿是个女子,就算是一定要当做男子来养,也没必要一定要去朝堂上。一来玄央这两年边境不和,武举的前三甲很有可能会参加边关的战事。二来,万一将来身份暴露,叶仲卿犯得可是足以诛九族的欺君之罪。

“我知道的。”叶仲卿打断锦柒,轻声说。这其中的艰难先苦,叶仲卿早就盘算过了。“虽然现在玄央还是太平盛世,可周边几国的势力越发强大,难免不会起纷争,我叶仲卿是玄央是子民,就有责任为国效力,这是其一。”她语音顿了顿,继续说:“我叶家早已家道中落,作为家族子孙,我有责任光复家族,这是其二。”

看着锦柒仍旧满是担心面庞,叶仲卿的心里居然不合时宜的生出一股暖意,这暖意促使她说出了接下来的话,“其三,七七,我要你是你,我是我,遵从本心。”

锦柒的眸子一瞬不瞬的望着叶仲卿,她生来是玄央的公主,就有着作为公主的觉悟。自古皇家的公主,就不是为自己而活着的,在她们的身后有着千千万万的子民,家国在她们眼里从来都是不分家的。如果命运选择让锦柒和亲或者嫁给哪个朝臣,她都会坦然接受,因为不论如何,她身上流淌着的都是皇家血液。她早已决定为国奉上自己的一生,在宏大的国家面前,个体的幸福实在过于渺小。

虽然道理是这样,可是锦柒还是会在漫漫的长夜里,为自己叹上一口气——这样活着真的好累。有时她也会羡慕那些洛阳城里平民,也许会有衣食之忧,可是他们每一个人都可以为自己活着……

“别傻了。”锦柒轻笑一声,垂下眼帘,纤长的睫毛在她脸上投下阴影,“我是一国公主,如果你是要为了我,那么大可不必。”

“七七,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叶仲卿见不得锦柒这样强撑的坚强,她的手托气锦柒的下巴,认真的望进锦柒眸子的最深处:“我要你自己选命,命再也不能选你。”

“叶仲卿,为什么?”少女微扬的脸上有着一丝不解,她疑惑的问。

“因为……”叶仲卿塞了塞,鼓起勇气。

“因为我从第一天见到你起,就爱上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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