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平赶到岳一成所在的房间,里面几个市局的警察在议论着什么。
看到李维平进来,岳一成说:“正如你分析的一样,我们根据强德标笔记本里收取的被害人的xx,做了dNA鉴定,和南城县所做的那个被害女子的dNA完全吻合,强德标的供词也和现场的情况相吻合,也就是说,胡顺有可能是被冤枉的。我的意见是,咱们抓紧分开调查,不给南城县局留时间,尽快把胡顺一案查清楚。”
李维平道:“好,我同意。你分下工吧。”
岳一成说:“我的意见是,我亲自去市中院调取卷宗,核查胡顺一案的侦查、起诉、判决全过程,龚伟峰去找当时的办案警察,核对办案过程和审讯过程,你在外围找证据,比如那个辛拉,晚上回双虹市汇总。”
李维平说:“好,那就这么办吧。”
众人分开,各司其职。
李维平和武青霜找到了辛拉。
辛拉讲述了当时的情景——
胡顺前年在南城县的一家企业工作,工友辛拉还清楚地记得案发当天的细节,那天他和胡顺上中班,从下午3点起,两人一直在车间干活,下班后一起去吃了晚饭。
辛拉回忆说,“我们两个人去厂外面的小饭馆两人吃的饭。然后吃完饭走到厂门口,我跟胡顺就说,我说你去买两瓶水,然后我就回车间了,正好我们车床坏了,然后我就在那儿坐着,然后过了一会儿胡顺就回来了,回来扔给我两瓶矿泉水,啥话也没跟我说,然后就回他那个车床了。之后,他从那个车床上又返回来,叫我说跟他出去一趟,我说干啥呀?他说出事了,他也不说,就说走吧走吧,出事了。”
胡顺拉着辛拉离开了车间,在路上,胡顺说,刚才出去经过一个公共厕所时,听到里面传出女人的呼救声,他当时没敢进去,那会已经天黑了,厕所里也没灯。辛拉:“他说肯定出事了,非要让我跟他看,然后我就跟他到了厕所的门口跟前,女厕所。然后我喊了两嗓子里面也没动静,最后拿打火机点了一下,点了一下就看见个裸体女尸在那个矮墙上躺着。”
看见女尸,两人吓得扭头就跑,跑到街上经过一处治安岗亭时,胡顺停了下来。胡顺准备报案,辛拉劝阻说快别报了,咱们回车间吧!胡顺还是报了案,然后他去了治安岗亭。报案之后,胡顺和辛拉被带到了公安局,警察对两人分别进行了盘问。
辛拉回忆当时询问的情况说,“警察询问我当时经过,问了十来遍,这个警察问完了,一会儿又来个警察又问一遍,可能到了12点多,我听见隔壁胡顺那屋,有激烈挪动的声音,还有胡顺叫喊的声音。非常痛苦叫喊的声音。”警方的讯问持续到午夜,第二天一早,辛拉被允许回家,在经过隔壁的审讯室时,他看到胡顺在里面,背靠坐在暖气管上,头上带着摩托车头盔低着头。
从那天晚上之后,胡顺再也没有回过家,几天后,发生在公厕的这起凶杀案宣布告破,胡顺被警方认定是唯一的犯罪嫌疑人。
武青霜把辛拉说的话全部录了下来。
从辛拉的表述中,李维平听出来了,胡顺遇到了刑讯逼供。
李维平拿出电话给龚伟峰打了过去:“你问一下南城县局,胡顺报案后那晚的审讯监控视频在哪里,他们当时有刑讯逼供的情况。”
打完了电话,李维平思考起来,为什么这些警察要对胡顺刑讯逼供?为什么强德标作案上百起,奸杀三起都没有破案?联想到强仁杰是南城县分管刑侦的副局长,这些问题是不是有一定的关系?
李维平带着武青霜再次找到了胡顺的奶奶龚晓娥。
龚晓娥给李维平讲述了她记忆最深刻的情景——
那天的庭审进行了不到两个小时,审判长就宣读了判决书,说是经审理查明,那晚8时40分许,胡顺酒后到工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处窥视,当听到女厕所内有人解手,便进入女厕所将正在解手的被害人杨某某搂住,后采取捂嘴、扼颈等暴力手段,将其按倒在便坑的矮墙上,脱掉裤子进行强奸,后害怕被被害人认出来,勒着脖子把人勒死了。并当庭宣布,胡顺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听到这个结果,龚晓娥如遭晴天霹雳,当时瘫倒在地。
一审判决后,胡顺就上诉了,但省高院只做了书面审理,就下达了刑事裁定书,维持原判。案发后的两个月整,胡顺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龚晓娥说到这里就止不住大哭:“为啥我孙子好心去报案,最后被公、检、法三家一致认定为杀人凶手?快三年了,我一直上访,没有人搭理我,我心里知道,我孙子是冤枉的!冤枉的呀!呜呜,啊!”
这时候,岳一成打来了电话,向李维平讲了一下判决书上的情况:“我在中原看了一下卷宗,胡顺一案从立案到判决下来,仅用了十四天时间,堪称神速。当时,胡顺被指控两个罪名,一个是故意杀人罪、一个是强奸罪。认定胡顺有罪的证据仅有两个,一个是胡顺的口供,另一个是胡顺指甲缝里有与被害人完全相同的血样。我很不解,既然是先实施的强奸,为什么不从被害人的体内提取精液分泌物做dNA鉴定?这应该是最直接的证据。我感觉这里面有鬼。”
李维平说:“从我了解的情况看,此案所形成的口供,是刑讯逼供所致。胡顺指甲缝里的血样,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在他和辛拉去女厕所看的时候,有意无意地碰到了死者,或者是有人故意给他制造出来的。”
岳一成说:“话虽这样说,我们需要的是证据。我看查一下卷宗,看看里面有没有其他漏洞,你在外面也抓紧些时间,咱们晚上回市局再碰头说。”
李维平说:“你把死者的家庭住址和家庭成员信息发给我,我去查一下外围。”
岳一成就把卷宗上记载的被害人信息发给了李维平。
李维平就在龚晓娥的家里打开了笔记本电脑,插上了公安侦查员特有的钥匙,在网上查了一下。查到了被害人杨坷坷的父亲杨全兴和母亲翟金蝶的住址,用笔记下来后,关闭了电脑,然后,对武青霜说:“咱们再去一下溧水街道办事处下洼村杨全兴家。”
告别了龚晓娥,二人打开导航,找到了下洼村。
这个村距离城区很近,也就两公里的路。当李维平在村里询问杨全兴家在哪里住时,同村的人说:“杨全兴自从女儿出事之后,就没有在村里住了。听说他们搬到了双虹市去了,前几天回来过一次,可能是村委会找他有啥事,打电话让他回来的,回来不到两个小时,又匆匆忙忙走了。”
李维平问:“你们村的干部家在哪里住?”
一个村民指责不远处的一栋三层小楼说:“那个就是村书记的家。”
李维平就和武青霜找到了村支书的家。大门没关,屋里有很多人在说话,李维平直接走了进去。
看到有陌生人进来,村书记还以为是上级哪个单位下乡来找他呢,就问:“您是?”
李维平看到屋内有很多人,像是在开会,就摆了一下手,把村书记叫到了大门外:“我是一名记者,找你也没有什么事情,给你说实话吧,就是我的发现杨全兴的女儿被害一案,胡顺可能是冤枉的,凶手另有其人,我想找杨全兴了解点情况,不知道如何联系上他,找你帮个忙。”说着,拿出了自己的记者证,让村书记验证一下,说明自己没说假话,然后渔鸥递给村书记一包中华烟:“你看能不能告诉我怎么才能找到他。”
村书记看了记者证,不再怀疑李维平,就说:“他家搬到双虹市去了,我去过他家一次,在长虹区天山路名仕公馆小区8号楼1单元21楼,我这里有他的电话,你可以给他先联系一下。”
李维平拿出纸和笔,记下了村书记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给村书记打了个招呼,李维平就告别了下洼村,直接开车回双虹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