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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页(第1页)

宇文俊扫了一眼房间,见前方是正门,杀手从正门进来,举手便猎杀了五人,一边老大已死,群龙无首,那些手下见了他的身手,无人敢动。他来到那位惊魂不定的老大身边,道:“子弹。”慑於宇文俊的威严,老大立刻回道:“这种杀手用的特殊子弹我们没有,不过如果是普通的枪支,倒可奉上。”他摸不清宇文俊的底细,只怕他的杀气再招呼到自己头上,连忙摆手让手下将随身的枪支和配套的子弹递上,宇文俊伸手接了,将两只手枪放进口袋,转身便走,待到门口後,突然又回头问:“这里最出名的杀手名字!”“死神。在杀手行中,他的酬金最高,如果你想找他,drea酒吧是他经常去的地方,老板奎叔是负责斡旋买卖的人。”这老大在道上混了多年,大小场面也经历过不少,但在宇文俊面前,便如三岁幼童,被问到後,立刻便不由自主将所知道的和盘托出,最後还很体贴地告诉他去drea酒吧的路线。对老大的表现很满意,宇文俊嘴角勾起微笑。“我叫无常,冲你提供的消息,今後如果有买卖照应我,我打你七折。”他说完便跃身出门,倏来倏去,已没了踪影,空气中那股窒息之感也随即消失,在场众人不由面面相觑,猜不出所谓无常是何方神圣。15宇文俊如此轻而易举便得到了梦寐之物,心里很是开心,他回到家,见房门已锁,便移开墙脚下一个花盆,拿出备用钥匙开门进屋。走进客厅,只见电脑开著,一人正背对著他在翻动抽屉里的东西。听到响动,那人转过身来,待看到宇文俊,男生清秀的脸上露出惊慌。“你是谁?”宇文俊冷笑道:“你又是谁?”“我…我叫秦采,是阿笑的朋友。”被一对凌厉眼神盯住,男生立刻不由自主地答了话,明明对方才是不速之客,可他却先泄了底气。宇文俊其实是认识秦采的,常笑曾给他看过自己的影集,里面放了不少秦采的照片。很满意自己的震慑效果,宇文俊又向前逼近一步,淡淡道:“我是阿笑的室友。”秦采有些不信,追问:“室友?怎麽我没听阿笑说起过你。”本待不理会秦采的问题,不过想到要让那个小家夥撒谎,估计没戏,他不想多生事端,便随口说自己是在餐厅里跟常笑偶然相识,当时正在找房子,於是常笑便让他搬了进来,因为匆忙,连床都没买,在客厅睡沙发。宇文俊这番话说得天衣无缝,听了他的解释,秦采彻底相信了。“是这样啊,难怪阿笑都没跟我提起过,我刚才给他打电话,发现他喝了酒,有些不放心,所以就过来看看,顺便帮他整理一下房间,阿笑一向都很糊涂,东西也乱放,平时都是我帮他收拾……”欲盖弥彰的说辞让宇文俊有些好笑,他未及弱冠便统领凌霄宫,阅人无数,秦采的慌张措辞自然瞒得过他,不过既与他无关,他也懒得多问。秦采又罗嗦了几句,这才告辞离开,待他走後,宇文俊打开方才被他翻动过的抽屉,里面的东西放得十分规整,看得出秦采翻动时相当小心,他推门进了卧室,见常笑窝在被里睡得正香,脸颊晕出淡淡的粉红,嘴角微翘,似乎在做好梦。唉,这个小笨蛋对人毫不设防,哪天被人卖了都不知道。常笑因为醉酒,一直睡到次日中午才醒,见他头发乱得像鸡窝,走路一路摇晃,在去厨房时还不小心撞到了门框上,宇文俊当时就笑了出来。看来小家夥的霉运大部分都是自己造成的,不过他醉酒的样子还真蛮可爱,有机会再灌他喝酒。在听宇文俊说起已跟秦采见过面,常笑很懊悔地说:“都是我的好朋友,我该给你们介绍的。”“你介绍?你当时睡得比猪还香。”被宇文俊讥讽,常笑不好意思地挠头笑起来。吃完午饭,常笑打开电脑,喂小上和小下嗑了一会儿瓜子,又查看信件,见此情景,宇文俊忍不住道:“昨天我看到秦采动过你的电脑和抽屉。”依宇文俊的个性,本不会多言,但这段时间他跟常笑同住,无形中已把常笑看成了自己的小宠物,所谓宠物,主人可以随便逗趣玩弄,但决不允许别人欺负他,他看得出以常笑的迷糊个性,决不会对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产生怀疑,所以便好意出言提醒。常笑一愣,但随即笑道:“没什麽啦,我这里又没有什麽秘密……哎呀,糟糕!”“怎麽?”常笑挠挠头,为难道:“我隐瞒了你的事,回头一定会被芹菜骂啦,我得想个借口才行……”“不必担心,昨晚我都解释过了。”听了宇文俊编的措辞,常笑一脸感激的连连点头。“宇文俊,你好善解人意啊。”宇文俊气的把头转到了一边。他怎麽养了这麽一个大脑缺根筋的小笨蛋!他那不叫善解人意,而叫自我保护啊。傍晚待常笑出去打工後,宇文俊做了易容,昨晚那张面容大家都看到了,所以他便做了简单修整,反正普通人的模样看起来都差不多。易完容,他拿了那支有子弹的手枪,坐计程车去郊外练习枪法,去育英孤儿院时他曾留意过郊外环境,出市不久有座山丘,那里僻静荒凉,鲜有人迹,正适合练枪。对宇文俊来说,枪支虽然是现代化武器,但构造跟古代的暗器机关相似,区别只是更加精密而已,他在器械方面颇有天分,不过几个小时,手枪的用法技巧已让他摸得非常娴熟了。宇文俊之所以对枪支感兴趣,不仅因为他曾吃过暗亏,更主要的是用枪不需要内力,他内力尚未完全恢复,用枪做事,自然就事半功倍,至於做什麽事,自然就是杀手了。杀手这一行,从古到今都是很赚钱的行业,宇文俊却有种英雄末路的感觉,他堂堂凌霄宫宫主在这里居然沦落到做杀手,说来都拜那个该死的男人所赐。临走时,宇文俊将远处一条迎风飞扬的柳枝挥枪击下,他深邃无波的眼瞳在暗夜里闪过冷光。宇文珣,最後一颗子弹我会留给你!宇文俊回到家,一进门就见常笑正蜷坐在沙发上一脸沮丧。看样子是又被人炒了,这家老板看似挺沈得住气,居然雇了常笑一个月,前几天小家夥还在为此兴奋呢,没想到最後还是被炒。宇文俊上前揉了下常笑的头发。通常小动物心情差时,捋捋毛会让他们开心一些。“工作没了就再找,这不是你一向的作风吗?”小宠物的发质不错,柔柔软软的,而且还总是蓬松成草窝状,让他每次看到,都忍不住揉搓一番。常笑本来低垂的头又向下低了几分,停了好久,才用比蚊子声大不了多少的声调道:“宇文俊,我失恋了。”也亏得宇文俊听力极佳,总算听到了常笑的蚊子叫,不过听到不等於听懂。“失恋?好像昨天你已经失恋过一次了……”常笑抬起头,可怜巴巴地道:“可是这次是失业加失恋,宇文俊,我又被人炒了……”“对你来说,这不就是家常便饭嘛,反正你早就习惯了。”宇文俊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去洗手间将假面洗掉,又将顺路从便利店买回来的速食摆开,边吃边听常笑唠叨。16虽然被炒了,不过老板给了常笑一个月的薪水,这对於屡遭被炒的人来说,算是优等待遇了,所以他当时的心情还不算太糟。谁知他在回家的路上,看到宁非跟一大帮朋友从一家餐厅出来,还在大家的哄闹下和凌雪打kiss,看到他们那麽亲热,常笑才会大受打击。宇文俊听完,呷了口杯里的红茶,问:“祭祀?这里也有祭祀吗?”常笑瞪大眼睛想了半天,突然扑哧一笑。“宇文俊,你好老土,是kiss,不是祭祀,就是接……吻的意思啦,改天教你学英文吧,否则你这半文盲一定会被社会淘汰的……”宇文俊的误会让常笑本来郁闷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他突然很庆幸那晚将宇文俊捡回家,如果没有他,自己一个人恐怕要伤心好久。唉,要是他一直都不走就好了,有个身手不凡的人义务给自己当保镖,连晚上睡觉都比较香甜……看到常笑两眼微弯成新月状,一脸的忍俊不禁,宇文俊不由怒哼一声。看来他真是太纵容常笑了,才会让他这麽没有大小尊卑,不过看他那可爱模样,又舍不得去骂他。他只能反讥一句。“宁非没选错,换了是我,也会那麽选的。”一句话将常笑脸上好不容易聚成的笑容又都打了回去,他挠了下蓬松的秀发,嘟囔道:“我真的那麽差吗?”见小家夥萎靡不振,宇文俊索性坐到他身旁,道:“要我教你吗?”“嗯?”“教你如何把宁非追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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