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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页(第1页)

现在想想,可不就是放屁呢。

我没了我哥就像断了线的风筝,往哪飞都行,就是去不了我最想撞进的胸膛;而林景呢,他被我爱着,他不知道我爱他,有我没我,他身边总不会缺仰慕者。

其实我也知道,我哥这个年龄还不谈恋爱不是因为情商低,就是他不乐意,不高兴而已。

谁让他总是被爱,选择权从来就在他手上。

我应该装傻,应该用防备的刺把自己武装起来,用最亲密却同样疏离的外壳包裹住我们的关系,把一切过度呼吸,错觉亲吻都当成南柯一梦,梦醒了,总要回到原状。

事实上我也那样做了,然而还是会在偶尔几个时刻忍不住想冲到他面前,问问他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么久了,从高中到工作,他就半点看不出我对他的想法吗。

可是看出来又有什么用,反正结果都一样。

还是最温柔最认真的那种,却比做了半天还是算错的数学题上的红叉更刺眼。

矫情,我揉着怀里的枕头骂自己。

42。

第二天爬起床我又是一条好汉,无论心里怎么抱怨,日子还是得过,就像我还是得继续喜欢我哥一样。

站在镜子面前刮胡子,我看着镜子里的人——虽然比不上我哥跟神仙一样的脸,但狭长的眼型配上一颗泪痣,也好歹被许多人夸过好看。

反正我觉得我和林景配得不得了。

只是在我一边刮胡子一边胡思乱想的时候,镜子里突然又多出个人,我没仔细看,差点被吓到窒息,刮胡刀不小心蹭破了皮,几滴血就往外渗。

林景蹙着眉问我刮胡子走什么神,我就反问他大早上走路没声地吓人是什么意思。

最后他只摇摇头,拿毛巾没好气地给我擦脸上的泡沫。

血蹭到毛巾上,就像我对林景的私心,总有一天得不顾正主意愿全跑出来。

你说林景是怎么做到前一天晚上像迷迷糊糊又像神志清醒地亲了我,第二天还能靠这么近给我洗脸的呢。

大概是因为我心虚,而他不会在意。

他的手指不小心蹭过那道伤口,其实不痛,我这么大一男人也不至于为几滴血念叨不停。

真不痛,可为什么一旦眼前的人换成林景,就连对视都一阵又一阵地灼烧着我的心。

43。

我活了二十三年,仅有的几次哭鼻子全给了我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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