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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页(第1页)

高得像是我用尽所有力气也爬不到头的样子。就在突然之间,我改变了主意,我不想上去找邵清羽了,也懒得想她最近到底在神秘兮兮地忙些什么了。公交车广播里那首歌的末尾还在我脑海中反复回荡:我现在好想回家去。我忽然很想回家去,不是我和简晨烨同居的那个公寓,而是我自己的家。我想回去看看我妈。我站在路边给清羽发了一条短信,说我临时有点事,今天就先不来找你了,改天再碰。几秒钟之后短信出现在邵清羽的手机上,她一语不发地看完这句话,打出一句“昭觉,对不起”,然后删掉。又打出一句“我不是故意要瞒着你的”,又删掉。最后,她发给我的版本是“那好吧,改天我请你吃好吃的”。从洗手间里走出来一个人,一边甩着手里的水一边问邵清羽:“她怎么还没到?”邵清羽收起手机,对对方笑了笑:“昭觉突然又说不来了……”顿了下,她接着说:“她老是这样,经常说好的事情又临时变卦,我早习惯了。”对方“哦”了一声,并没有领悟到她后面加上的这句小抱怨的含义。有种淡淡的失落和轻微的自责在邵清羽的心里不着痕迹地晕开,但她很快就摆脱了这两种情绪,露出了一个极为妩媚的笑容,说:“再接着教我打台球吧。”那是一个我从来没看过的邵清羽,她站立的姿势,说话的语气,甚至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都与她在我面前的样子判若两人。其实,每一个不是太笨的女孩子,暗地里都有两副面孔,一副给同性看,一副给异性看。这是一种雌性动物的本能,她们能够精准地拿捏住分寸,随心所欲地在两副面孔之间切换自如。所以,那些对待同性异性一视同仁的笨蛋们,只能一边看着美女们在众多异性中游刃有余,一边在深夜里啜泣着问上苍,为什么没有人爱我?从城北到城南,我坐公交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这时已经到了晚高峰时间。下午还阳光明媚,到了傍晚忽然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我没带伞,便干脆坐在车站广告牌前等雨停。一辆公交车开了过来,从后门下来的人没几个,而前门已经聚集了一大群人要挤着上车。车站的广告牌亮了,白色的灯光照得人一脸惨白。从我坐的地方看过去,车厢里已经腾不出一点空余了,可是大家就是有办法挤出一点地方,再挤出一点地方,每个人的脸上都混合着不耐烦、焦灼、嫌弃,每张脸都是对世界的控诉。我太了解那种感觉了,三个月前的每一天,我都是他们中间的一分子。三天后,我就要回到他们之中,回到我曾经无比熟悉的生活轨迹之中。雨越下越大,我拿出手机,找到一个号码,摁下去。“妈,我今天回家。”:我想我是着了魔这个院子,还是老样子。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光是从电视里看,也知道这个星球上发生了很多大事,权力更迭,联盟瓦解,围墙坍塌,帝国兴衰……世界以光速在运转,就连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也早已经不是我最初记忆的那个样子。我经常站在那些仿佛一夜之间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的阴影里,凝望着这座城市越来越陌生的轮廓,有时我会觉得紧张,也会害怕,那是一种莫名的疏离感,虽然我不知道具体是因为什么。后来我想,或许是因为我能够掌控的东西实在太少,太少了。但只要我站在这个院子的门口,只要我回到这里,我就觉得安全。这里不会有居高临下对你说“不交房租我会把你们的东西都扔出去”的房东。不会有为了讨好大老板的女朋友,就无缘无故开除毫无过失的员工的经理。不会有富二代闺密突然跑出来说要你陪她去酒店捉奸。不会有抓小三敲错门的神经病扰人清梦。不会有问我胸围多少的刁钻老板。更不会有祸从天降撞到我骨裂的摩托车。这是我生长的老院子,是这个世界上我最熟悉的地方,就算在外面受了天大的委屈,再怎么艰难、疲惫、孤独、凄凉,它永远敞开大铁门等着我。铁门内的一切都让我觉得亲切,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能给我安慰。你明白这样的感受吗,你有过同样的感受吗?这个地方不繁华,也不是什么世外桃源,就连关于它的回忆也不尽是美好,往事中充满了复杂的情感……但只要你站在这里,你就能发自内心地说一句,我回来了。天地再大,人生再长,能让你说出“回”这个字的地方,寥寥无几。院子门口有一个年久失修的篮球场。粗糙的水泥地面,篮球架已经锈得不成样子,篮板也一副随时会砸下来的孱弱模样,尽管如此,照样还有精力旺盛的小孩子在场地里跑来跑去地闹腾。走过这个篮球场,后面是两栋居民楼,再走一段,就能看到一个早已经干涸了的老池塘,早八百年这里面就没有水了,更别提鱼和荷花。但过去它不是这样的,曾经它很美,也很诗意。八岁那年的某天下午,我和院子里另外几个同龄的小孩子一起玩,玩着玩着不记得是谁提议说我们去池塘里摘荷叶吧。那时候正是贪玩的年纪,谁都没有安全概念,只要好玩就行了,谁也不会啰唆,婆婆妈妈的人会被同伴看不起。到如今,我已经想不起当初我是真的觉得去摘荷叶这件事有意思,还是怕如果我不去的话会被大家嘲笑。说句老实话,那时候我其实是一个挺没主见,也很胆小的丫头,生怕大家干什么不带着我一起,生怕自己被抛弃,被孤立,我是那么的需要待在一个集体里。至于特立独行,我行我素,爱谁谁,那都是很久以后的事了。当年的池塘还没有干涸,中间还有些假山之类的装饰,其实说穿了就是大石头,特别大的那种,一块上面能坐两三个小孩。我们坐在大石头上玩水玩荷叶,欢乐不知光阴快,一转眼就玩到了太阳下山的时候。每天的这个时候,院子里都会响起此起彼伏的叫喊声“xx,xxx,回来吃饭了”之类的声音,那时候根本没有手机这种高科技产品,大家都是靠喉咙千里传音,爸妈喊一句回家,小孩应一句来啦,默契十足。我长大之后,每当回想起这热火朝天的景象,就会感叹幸好那个年代还比较纯真比较朴素,坏人的脑筋动得不是太快,不然人贩子只要悄悄地在我们院子里潜伏个两三天,肯定能把全院子的小孩一网打尽。总之那天下午,就跟平常一样,家家户户都开始做饭了,家长们也开始叫小孩回家了,这其中也包括了我妈。不知道我是不是根本就没有长小脑,别人都身轻如燕地回到了岸上,我还在大石头上找可以下脚的地方,那姿态真是笨得像头熊。眼看同伴们一个个都走远了,我心里更加着急,一着急,就更心慌,一心慌,就乱下脚了。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脚踩进淤泥里之后的心情,整条腿越陷越深,我满脑子都是课本里描述红军长征过沼泽时的段落。真的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我死定了。课文里说在沼泽地里,动得越快,下沉得也就越快,死得也就越快。我很绝望,根本不敢挣扎。然后,我大声地哭了。哭声把走远的同伴们给召唤了回来,其中一两个力气比较大一点的小孩迅速地爬到了我所在的那块大石头上,又是扯又是拽又是拉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把我从淤泥里拔了出来。而其他人,全都站在岸边上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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