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铲土填完,差不多正午时分,雨水令我全身发冷,并且痒得厉害。拖着铲子回到屋里,娭毑烧的炭仍在炉里燃着,明明灭灭,将屋子烘出一团闷闷的暖。炉子上热着一碗番薯,是临上楼前,她作为点心给预备在那儿的,我过去掰了一块塞进嘴里,甜甜软软的,很香,香得令人眼睛发涩。“我不该来这儿的。”身后响起小默罕默德皮鞋卡塔卡塔的声音,我转过身看着他道。“来不来你都会后悔。”他回答我。我觉得应该反驳些什么,但仔细想了想,他说的倒也没错。来了会后悔,不来同样也会后悔,所以有句话说得很对,后悔药是没得买的,所以做了就不要去后悔。“你们之前在楼上,到底都在做些什么。”然后听见他问我。我没回答。从进入斐特拉曼的思维之后,到我醒来,差不多用掉一整夜的时间,我在那段时间里像是做了场极长的梦。但这些没有必要同小默罕默德说,因为那会令他的思维更加混乱。现在我面临三个问题,我自己知道就行了。一个来自我身体,一个来自斐特拉曼的思维,还有一个来自那批莫名袭击我的人。三者我都不知道该怎样处理,现今,斐特拉曼也失踪了,我觉得自己像是进入了一个无处攀爬的深渊,往哪里看,哪里都看不到一丝一毫明朗的地方。见我迟迟不语,小默罕默德倒也没有继续追问,只是走过来掀起了我的衣服。“做什么?”我问他。冰冷的空气令我背后的伤口变得更加刺痒,我忍不住想伸手去挠,却被他阻止了:“别碰伤口。”他说。“是不是还在出血?”。“没有,那个老人在你身上撒的东西把伤口都盖住了,好像结了痂,没有再出血。”“所以我说她是我的希望。”挣开他的手我把衣服拉好,从碗里又拿出块番薯塞进嘴里,转身朝门外走了出去。“你去哪儿。”见状他跟了过来。我朝他摆摆手:“别过来,我想一个人静一静。”门外开始起风,风吹着我湿漉的衣服,刀似的冷。小默罕默德把他的外套搭我身上后转身进了里屋,我则在门槛上坐了下来,给自己点了支烟。手里捏着支弹壳,是酒保回来时带给我的,他说这是16a4556毫米步枪的子弹,这种枪是美国海军陆战队现用的,当然也不排除其他国家特种兵或者雇佣军使用。这让我想起了那个名叫伊甸园的杀手,他是我所认识的唯一一个持有类似武器的人。但我想,这次来杀我的那批人应该同他无关,既然他要我替他找他想要的东西,自然不会在找到前突然想要我的命。因此必然还存在一波人,同样强大,同样背景令人莫测。这些人想杀了我,可以说和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如果不是这次有酒保跟在我身边的话。而我,对于他们的情况却一无所知。想到这里,忍不住用力吸了口气,大量的冷气令我肺里一阵刺痒,我咳嗽了两声,随即瞥见边上递过来一只酒瓶。我接过拧开,一股剧烈的伏特加味道令我皱了皱眉。“喝一点,否则你会病倒。”腿一伸在我身边坐了下来,酒保对我道。通常的时候他看起来总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两眼低垂着,看着身下某个地方。我喝了一口,对他道:“谢谢。”“老板说你有危险,但没想到会这么棘手。”“对方是什么人你看得出来么。”他抬头朝我看了一眼,摇摇头:“看不出。”“看样子我已经一只脚踩在了棺材里。”“那倒也未必。”“未必?”他的话令我怔了怔,吸了口烟,我朝他看看:“什么意思。”“他们并不打算杀了你。”“为什么,那枪明明是冲我来的。”“外行人。”从我手里取回酒,他朝嘴里倒了两口:“如果真是冲你来的,你有多少条命也保不住,一颗手雷就可以很简单地把你解决了。”“你的意思是,他们确实只是想杀了这老人?”“恐怕是这样。”“为什么??”我不解。娭毑从小到大住在这个地方,几乎隐居一般,而从我父亲那支考古队最后一次挖掘工作之后,她也就基本上不再插手任何考古活动。这样一个人,怎么会被疑是美国海军陆战队的人所杀?“我怎么会知道。”挑了挑眉,他再度恢复那副似睡非醒的样子:“但不代表你就一点危险也没有,因为我们并不清楚她被杀的原因,不难保证之后你不会受到牵连。所以在我们离开这里之前,你最好小心为妙,尽量不要离我太远。”我苦笑:“这种人真的有心杀我,防能防得住么。”“我已经安装了监视设备,并且在周围埋了点东西,应该可以防备一下。晚上我们离开这里,我想你在这里的事情差不多也该办完了吧。”“差不多。”“那就这么定了。”一时无话,我继续抽着我的烟,一边看着不远处那堆闪闪发光的子弹壳。片刻后,丢掉烟头我对他道:“晚上你和小默罕默德先走,顺便帮我订张机票。”我的话令酒保微微吃了一惊,睁开眼他看看我,问:“你要去哪里。”“上海。”☆、到达浦东机场已经是晚上十点,隔了好些年回到这地方,我已经认不出这座曾经居住了十多年的城市,它繁华喧闹得令我异样陌生。拖着行李在路边徘徊的时候一辆出租停了下来,问我要去哪里,我报了个地名,他有些茫然地皱起了眉,道:“没听说过啊,小姐。”说着,和前面几辆的司机一样,他重新发动了车。“我记得那地方附近有个叫红房子的咖啡店。”见他年纪不算轻,我试着补充了一句。他笑笑,朝后点了下头:“上来吧,真叫碰到我,现在只有老上海才晓得那地方的喽。”车子经过枫林路后,一切变得熟悉了起来。很多老建筑都还没拆掉,只是变更了不少街道的名字,外头装修一新的老房子看起来比过去整洁了很多,不过也生冷了很多。一路经过很少能看到过去小孩子一大串满街跑的景象,弄堂边一些古老的胭脂店也早被拆得一干二净,只留下一条条狭窄而空落的小道,傍着弄堂口修整干净的门牌,看上去有点冷清。“就在这里停吧。”过红房子再往前两条街,我指着不远处那家店招牌对司机道。招牌是簇新的,店面也是,同我记忆中的那家已经完全不同。唯一没变的是它仍几十年如一日卖着中式点心,店名改得很现代,叫狸宝专卖。下车后我在店门口那扇刷得干干净净的落地窗前站了好一会儿。店还没打烊,不过客人已经都走光了,一个头发很长的男人在里头弯着腰拖着地板,许是被我盯得久了,他抬起头,朝我的方向冲着嫣然一笑。我被他笑得脸一阵发烫,因为从来没见过这样美丽的男人,美丽似乎只有妩媚和妖娆才能形容,但却又不能因此说他娘。过了会儿他拎着拖把推门走了出来,见我仍在原地站着,他一边用力抖了抖拖把,一边对我道:“关门了,小姐,明天赶早。”“我是来找人的。”我对他说。“我找你们老板。”“老板?”听我这么一说,他那双绿幽幽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上上下下打量我一阵,回头朝里抬高了声道:“宝珠,有美女找!”片刻里头踢踢踏踏一阵拖鞋声,一个满手都是湿面粉的女人从里头走了出来。女人的脸看起来很熟,似乎从小到大变化不太大,每次我跟着爸爸来这里吃点心的时候,常会看到她在店角落的一张桌子上写作业,印象里她有点神经质,因为我曾见过好几次,她一个人边写作业边自言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