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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1页)

1942年3月6日,即万湖会议召开数周后,最后解决犹太人问题的一线负责人艾希曼,再次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开会,议题是如何解决混血犹太人问题。一份标有国家机密事务字样的该次会议文件被保留到战争结束,出现在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席上。它指明会议的出席者包括:国民动员和宣传部总顾问卡尔斯股与施密特一布尔格博士,内政部顾问费尔德舍尔博士,司法部总顾问马斯费尔德,东方领土部法律顾问班茨尔博士,外交部公使衔参赞弗兰茨&iddot;拉德马歇,四年计划代表利格纳与司法学博士佩格勒,帝国内阁法律总顾问勃雷博士,党中央办公厅总顾问莱绍尔、安克尔,中央保安总局总顾问希尔芬拉尔,种族移民局代表、党卫军上校格罗茨博士与党卫军少校普鲁什,波兰总督区代表哈迈尔博士。此次会议产生了如下结果:经内政部顾问费尔德舍尔宣读有关文件后,该部副国务秘书施图卡尔特明确宣布:只将第一类范畴的混血犹太人列人强制绝育计划。这已经全体会议通过。会议还决议对第一类混血犹太人的强制绝育将没有例外。会议虽然提出了一个对混血儿概念的完全是生物学方面的解释,但是混血儿的社会学定义只有留待混血犹太人完全的生物学解决,只有当其他混血犹太人均被强制绝育后才能实现。全体代表一致认为应实行行政性强制绝育措施,有必要出版一份快报登载绝育法规。建议设置一些机构,调查混血犹太人的生存环境以便颁布有法律效力的法令。无论如何,这是否适用于法律基础还存在疑问。根据内政部副国务秘书施图卡尔特博士的建议,第一类混血犹太人经过绝育手术后,将获准在帝国范围内生存,但必须限制他们的谋生途径。与会者一致认为,无论如何,一个没有种族生物学原则基础上的调整,并不能解决混血犹太人问题。

万湖会议标志着纳粹分子对犹太人的政策开始发生重大转折,进入了更为残忍、野蛮的集中营、灭绝营阶段;亦即开始通过大规模的&ldo;工业化生产&rdo;的高效率手段,来实施对犹太人问题的最后解决。

第五节欧洲各国犹太人的生死劫难

希腊。

战前希腊的犹太人居民在80000人以上(一说67000人以上),其中大部分聚居在全国第一大商港‐萨洛尼卡。萨洛尼卡是欧洲犹太人重要的聚居区之一。早在1500年,因宗教迫害而四处流亡的西班牙、葡萄牙的犹太居民大量定居于此。根据1912年巴尔于战争爆发前的国家统计,该城的犹太居民最多时曾达到14万人。二战前,这里的居民总共260000人,犹太人占46000人。而战争结束后,希腊的犹太人只剩下不足10000人,即仅仅保存下14.9%。屠杀希腊犹太人的刽子手是纳粹德国驻希腊军政总负责人、柏林律师出身的马克斯&iddot;莫滕博士及其继任卡尔&iddot;马尔巴赫博士、鲁道夫&iddot;伏格尔博士。1942年12月6日,艾希曼首先派党卫军少校乌尔夫抵希腊,对犹太居民进行人口普查。不久,艾希曼本人也在其副官沃尔夫&iddot;君特陪同下,到希腊进行了短时间的实地考察。遵照内政部总顾问汉斯&iddot;格罗布克的指令,他命令在希腊强制推行已在德国本土实施的各项反犹太法令,将60000名犹太人居民放逐到波兰的集中营和灭绝营。1943年2月6日,放逐犹太人的行动开始实施,中央保安总局犹太人事务处官员安东布鲁纳和迪特&iddot;维斯里塞尼赶到萨洛尼卡现场指挥。犹太居民被强迫佩带黄色的大卫之星标记,并被集中到犹太隔离区,随后装车运往波兰。到同年3月底,已有5列火车运载着13435名犹太人驶往奥斯维辛和特列勃林卡。这仅仅是第一批放逐的数量。按照艾希曼的阴谋,这批受难者被说成到克拉科夫购置地产并在此定居,而且只限于已经成家的犹太人,未婚男女则安排在当地强迫劳动。首批受害者到达奥斯维辛集中营之后,被驱赶进毒气室之前,还纷纷被哄骗,给亲友发回了明信片,上书:&ldo;我们已经抵达瓦尔德湖,而且过得很好,&rdo;5月中旬,几乎所有余下的萨洛尼卡犹太人‐‐42830人,被马克斯&iddot;莫滕押进16列火车驱赶到波兰东部的集中营和灭绝营。不久,又有15000犹太人被驱赶到奥斯维辛。1943年8月7日,来自希腊北部马其顿地区的1800名犹太人从萨洛尼卡起程,前往奥斯维辛。8月17日,来自希腊中部的1200名犹太人‐‐最后一批希腊犹太人抵达奥斯维辛集中营。当年,在萨洛尼卡共有7万名本地或外来的犹太人被押送到波兰东部的集中营或灭绝营。这样,除去数千名具有西班牙血统的希腊犹太人,被艾希曼送到贝尔森集中营,用于同盟国交换战俘外,几乎百分之百的希腊犹太人,被纳粹分子连锅端到波兰东部,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惨遭杀害。

荷兰。

在西欧各国之中,荷兰犹太人的命运也相当悲惨。在全部15万人中,有4/5被纳粹杀害。历经劫难后,到战争结束,只有3万人活下来。纳粹头目塞斯一因夸特担任第三帝国驻荷兰总督以来,随即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对犹太人的任用、就业、经济来源、个人财产、迁徙、居住……,无不加以限制。第一个反犹法令于1940年8月31日公布,它废除了以往&ldo;准许犹太人宰杀动物制作食品的法律&rdo;。1940年10月22日,纳粹占领当局颁布命令,要求犹太人将所从事的商业企业全面登记注册,完全拥有或部分拥有的金融股份也要登记。1941年1月10日又下令,命令全体犹太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当地人口普查办公室登记,违者将被处以5年监禁或没收全部财产。据荷兰人口普查办公室于1941年8月27日统计,全国共有犹太人160820名,其中纯粹的犹太人140552人,半犹太人14549人,1/4的犹太人5719人。同年3月12日,纳粹当局开始将犹太人的财产&ldo;雅利安化&rdo;。1942年5月1日,又实行将犹太人的财产完全没收的法令。1941年以来,纳粹当局还陆续出台了禁止犹太人外出经商。将犹太人从国家机关、文化部门和证卷交易所解雇、禁止犹太人到公园游玩、将犹太人的子女从公立学校和职业学校开除等歧视性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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