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作证。其实,我从来都没有这么想过。我从不觉得我有何高贵,在我内心里,自卑常常折磨得我死去活来。而且,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真的是一个疯狂的女孩。没有谁,比我自己更了解我的疯狂。疯狂的头脑,常常让我有说不出多诡异的疯狂想法。这些想法通常都和让我自己受伤有关。比如,我想一个人走到这座诚城市最雄伟的建筑‐‐高达48层的莲花大厦楼顶,一直爬到高高的电视塔上面,坐在扶手上,吃一卷泡泡糖,唱一支歌,然后脱掉我的袜子和球鞋,扔掉我的天中校徽,纵身一跃,就这样糙糙结束生命。我想在红灯亮起的那一瞬间,穿着一双红色高跟鞋‐‐它必须是红色的才够带劲,尖叫着从市中心最繁华的那个十字路口跑过‐‐只是为了想知道,我的尖叫声和那些汽车的尖叫声相比,哪一个更惨烈。当然,这些想法,只是存在于我的脑海里,从未付诸实践。我还不想死,但这不代表,我不喜欢刺激。对我来说,最刺激的游戏就是:给自己一刀。简单的说,就是:自残。我第一次自残,是初三毕业之后的那个晚上。我刚洗完澡,穿着吊带睡裙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于根海喝得醺醺然的回家。那次我不知道他中了什么邪,居然把我错看成他的女人。他一坐上沙发就过来搂我,满身酒气地搂着我,亲我的脖子。我一把推开他的同时尖声惊叫,妈妈正端着水果盆从里屋出来,我撞翻了她的果盆,而他像条癞皮狗一样瘫在了地上。我只是跳起来,飞快跑进我自己的屋子里。我奋力打开我房间的一扇小窗户,想换口气。可是没过一分钟,我房间的门却被打开了,走进来的人是我妈。她劈头盖脸给了我两巴掌。我该怎么描述当时的她呢?双眼发红,头发散乱,还带着围裙,瞪着我的表情像在看一个刚刚强暴过她的流氓。她用无比冷漠的声音对我说:&ldo;你走路不知道看前面?你想撞死我?&rdo;我什么也没说。她转身走出门的时候,用力带上了房门。我的脸还是火辣辣的,我的大脑一片空白。然后我抓到了桌上的一支圆规,我对着我光滑的胳膊一下一下的扎了下去。我不知自己轧了多少下,也不觉得疼痛,仿佛是在扎一个软和的瓶塞,过了许久,才感到微微的麻木感,像给一个胀满了气的皮球放掉气似的,说不出的舒服。那一晚,我是带着一身粘湿的汗水和肿的快要抬不起来的右胳膊醒来的。但是,我受伤的心却已经完全好了。妈妈在日积月累的麻木感受中,已经变成一个敌人,她和于根海站在一起。其实我早该明白的,自从她改嫁那天起,我就不该指望她一丁点。她是那个死去在她肚子里的幼小男婴的妈妈,而不是我的。我唯一该做的,就是拍拍尘土,自己上路。我这样告诉自己的同时,又有些怀疑‐‐其实这也怪不得她,她根本就没有发现于根海对我做了什么。但是我还是说服不了我自己的偏执。我就是坚定的认为,她是个敌人,她压根没有把我当女儿看待。自残对我而言,是至治愈痛苦的良药。所以,上一次和周楚暮吵架后,我用我的水果刀割伤了我的胳膊。我剜得并不算狠,灵巧的避开了血管,所以皮肤上只是有些血痕。半夜,我在卫生间蹲下,用凉水冲自己凝固的血液,有丝丝疼痛,我全身都在打寒战,却觉得畅快无比。我就这样冲刷干净了自己的伤口,把那些细微的刀口都冲成白色,再用厚厚的面纸盖上,心满意足的回到我的c黄上,继续睡觉。半夜,我听到田丁丁呓语:林枳……别,别伤害自己。我吓得魂飞魄散,待确定她确实是睡着了,我才把头重重的搁在枕头上,长长地吁出一口气。然后我按着自己疯狂的心跳,伤口抽搐般疼痛起来。可是我的心里却又说不出的好过。我好过我终于报复了自己,好过我报复了那个为了爱情不顾一切陪酒卖笑的自己,那个为了爱情可以欺瞒朋友,拿朋友的钱撒谎消灾的自己。第二天我穿一件长袖的厚外套去上课,忍着疼痛照常记笔记,没人发现我的异样。唯一有所察觉的人是丁力申,我不知道他从何处看到了我的伤口,他只是趁午休教室没人之时迅速地塞给我两包云南白药,压低声音快速地说:&ldo;每天擦三次,擦之前记得给伤口消毒。&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