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长了眼睛,知道她好看,连阿遥也说她美,”我叹着气,念念叨叨感慨道,“那她就是真好看了。阿遥,你说她怎么能这么好看?嘴唇像用画符的朱砂描过。”
“她那是用胭脂描过。”阿遥冷冷道。
胭脂。不管描没描胭脂,好看就是好看。我撇撇嘴,冷不丁,却又觉得似乎有话非问不可。
“莫非,你也喜欢秦金罂?”反应过来之后,我近乎幸灾乐祸地匿笑了,“你之前说过的,那么你学做饭,就是因为秦金罂喜欢吃——”
话说到一半,我猝然刹住了车。
如果记忆没有出错,当时,他还说过三个字——“她死了”。
不对。秦金罂如今,明明好端端地待在昆吾宫,芙蓉一般盛开在雪时身侧。分明还在生的女子,会被什么人说成是死了?
不是债主,就是仇人。我豁然开朗:秦金罂这样的大美人,追求她的人自然不少,她一天换一个只怕都不够轮。阿遥亦非等闲,把她追到手不难,但能留她多久就不好说了。
看来阿遥当时是被她甩了。那他岂不是和我师父一样?
不,比我师父还惨。可能秦金罂提出分手之后,还把弟弟这个麻烦都一并扔给了他。
我看阿遥的目光,顿时充满了慈悲和怜悯。
于是我当即善良地决定,不再在他面前提秦金罂那档子事。他绿碧玺的眸子见证了我一系列的表情变化,想必猜出不是什么好事,莫名其妙道:“兰子训,你瞎猜什么?”
“没什么,”我慈祥地安抚他,“我们快去燕埠,追上秦六意吧。”
燕埠就在山脚下,依山傍水,因其身为官牙埠头,而日渐繁华——当然,这都是三十年前的事了。燕氏的灭门惨案以来,往来燕埠的牙商失去氏族庇护,早已经不再将此处当作必经之地。
加上厉鬼作祟的事,近十年燕埠居民更是死的死,逃的逃,曾经繁荣的燕埠终于步入日暮穷途。我与阿遥走过界碑,呈现在眼前的尽是断壁残垣。
道旁屋宅青瓦脱落,露出光秃秃的梁架,斑鸠在其中筑巢;透过临街的破纸窗,可以看见灶台上方还挂着锈腐的铁锅,锅底一个大洞,洞后密密结着层层叠叠的蛛网。
可这毕竟曾是个城镇,客店的残破旌旗褪了色,在风中猎猎,好歹显得不那么冷清了。我忍不住开口问:“阿遥,他们怎么不在?”
阿遥低头看我一眼,不用他开口,我猛然意识到,是我自己先入为主了。若非必要,妖物不会化作人类的模样与人混居,这是常识。
都怪秦六意的幻象,向我下了错误的暗示。阿遥似乎又要出言揶揄,我连忙抬起手掌,以求他高抬贵手:“我明白了我明白了,对不起。阿遥文武双全,不必回答这种傻问题。”
这下,反倒是他像是觉得意外了,看看我的脸,冲我褒赏地一笑。
是久违的笑容,不带冰凌,不含讽刺。阿遥笑时眉梢扬起,如一滴晨露在朝阳下溅开,光华灿烂,张扬且明艳。我有那么一瞬间,心头微微一荡。
没出息,这么多年过去,我还是这样容易被笑打动。说实话,在得知秦金罂在师父与阿遥之间周旋过的事之后,我还是小小地对比过他俩,结论当然是师父获胜。
两个人其实看起来都没那么可靠,但师父胜在善解人意,宽以待人,个头似乎也要比阿遥稍稍高个一寸半寸。但这一刻,我居然动摇了,在心中轻轻辩解道——可阿遥笑起来好看啊。
当然,我很快用力甩了甩头。难道师父笑起来不好看?师父和雪时一张脸,当年,雪时可是凭一个笑就把我拐走了。如果秦金罂要在师父与阿遥之间选一个,当然还是选师父明智。想通了这一节,我重重点头,脚下却一沉。
——疼。我被绊得几个踉跄才稳住步子,好歹没有摔个狗吃屎,当然也谨记阿遥一再的强调,张牙舞爪可算是没沾着他。我疼得龇牙咧嘴,回过头看,是踢上了一块凸出于路面的石头。
石头横在路中央都没人管,这燕埠更加凄凉了。我眼泪汪汪叹气,身后,却骤然响起了陌生的苍老嗓音:“莺莺……是不是莺莺回来了?”
按理说,燕埠应该还居住着零星五六户居民,但这毕竟是进城以来,头一次听见人声。这一声打破了城中的静默,我回头,看见一名身形佝偻,满头白发的老人摸索着门框,正抖抖索索地踏出破旧的家门。他激动得整个人都在剧烈颤抖,与那风中的褪色旌旗如出一辙。我被这一幕震动,连忙出声,道:“老伯,我不是莺莺。”
老人却恍若未闻,跌跌撞撞跨过门槛,险些扑倒在地。出乎意料,阿遥出手扶住了他,老人抬头,现出一双异常发红的眼眶,与其中深深内陷的畸形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