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喑不经事,都因为有人在身前挡尽风雨。所有的天真烂漫,都因为有人在身边披荆斩棘。唐玄奘,你何德可能!!
——肉璇
一心睡着了。
篝火在燃烧,照亮了他粉嫩的脸庞,也照亮了他裹在红色袈裟里的、小小的身子。
肉璇抬眼,环顾四周。
敖烈虽然还端坐在那里,但显然已经睡着了。
而王……王已经不在了,自从小和尚睡着以后,王便一个筋斗不知道翻去了哪里。虽然肉璇很想多看他一眼,多与他在同一片蓝天下共处多一会,但眼下,她知道,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肉璇悄然爬起来,轻手轻脚地走向了一心。
这个又蠢又笨的小和尚丝毫没有意识到即将到来的危险,他还在睡,睡得很沉,也睡得很甜。他长长的睫毛和胖嘟嘟的脸蛋都是那么的可爱,可爱得险些让肉璇心软。
但是,肉璇知道,她不能心软。她必须动手,现在就杀了唐玄奘,要快!
决心己下,肉璇迅速地从自己的发间拔下一枚木簪,狠狠地刺向一心。
那枚木簪,乃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在她修得人身的时候,特意与她的恨意一同炼就。五百年的仇恨是毒,足以令木簪幻化出可以致命的毒液。只要刺破唐玄奘的皮肤,哪怕只是一点,也足以让他去死了。
木簪飞快下落,眼看便要刺进一心的喉咙。
突然,一道寒光骤闪,木簪猛地刺中了一个硬物,发出“铛”的一声响。紧接着,那簪子便裂开一道缝隙,堪堪地断了。
“噗!”
肉璇张口,便吐出鲜血。
那木簪既是从她的身上取下,便等于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因附着她的恨意,而连着她的六识。木簪一断,自然会伤及她的心脉,让她吐血受伤。
肉璇的血,沾了在挡住她攻击的东西上。
这东西,肉璇自然认得。
不仅仅是认得那么简单,她对于它的熟悉,已然胜过了自己,胜过了一切。
因为它是如意金箍棒,是她深深敬仰的、王的武器。
“王?”肉璇怔住了。
那张脸,就这样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火光,让他消瘦却英俊的脸纤毫毕现,更让他的金瞳如淬鎏金,他离自己如此之近,用那又光华四溢地眼看着自己,张口,只说了一个字:“滚。”
“王?”
为什么,只有这一个字?她等了他五百年,又五百年,最后等来的只有这一个字吗?
“王!”肉璇痛哭失声,“你认不出我了吗?我是……肉璇啊!”
说好了不哭的。
说好了要坚强,要变得残忍,即便是王认出了自己,或是认不出自己,都要变得残暴可怕,杀人不眨眼的。
谁知,她还是哭了。
这么没用,这么蠢!
“管你是什么肉,什么璇。敢害和尚,杀无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