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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页(第1页)

陪同的管家说道,“对,是我们家少爷。”“那就将他交给我吧,今日起由我带他。”“劳烦方先生了。”方先生轻轻点头,示意沈来宝跟上。这沈家少爷来之前他就“久仰”过他的大名了,本以为模样傻气,但如今看来,五官俊秀,两眼明亮有神,似胸有韬略之人,一点也不像个傻子。他边走边问道,“在家读过什么书?”只学过一二三的沈来宝如实答道,“还没念过一本。”“哦……那会写什么字?”只写过一二三的沈来宝再次老实答道,“一二三。”意料之中,却还是让方先生头疼,“那你今后努力念书写字吧。”沈来宝今年十岁,而稚童一般六岁念书,家里富裕些的,三四岁就请了先生到家中授课,所以别说简单的字,就算是写两句不太工整的诗句对子,也是大有人在。方先生所教的学生已满员,沈来宝个头又不矮,便将他安排在最后一位。上午学了珠算和国学,沈来宝听倒是能听懂,但就是不会写字。所幸这时没有黑板,先生只是嘴上说重点,让他们自己记,自己圈画,而不写。沈来宝只能拼记忆了,当务之急果然是认字。午时用饭,他随同旁人一起到了膳食堂用饭。进去时瞧见门外枇杷树下栓了条狗,便想起自己要养狗的事。见无人投喂,就将骨头留下,出去时将骨头喂了狗。用过饭,他回到课堂上,还没走到自己桌前,就看见放置在桌面上的水壶被打翻了,里面的茶水洒满桌子,连书都被打湿。那水壶虽是竹筒所制,但封口严实,他拔掉塞子还得费一番力气。书院午饭同享,但茶水自带,沈夫人就给他准备了这个。没想到这会竟然被打翻桌上,水还嗒嗒嗒地顺着桌面往下淌落。他看了一眼四周,视线刚刚扫过,就有几人冲他轻蔑笑着,一脸挑衅。他沉下气来,先救书要紧,而且现在没有证据,无故询问,对方反而会诬陷自己。谁让他长久以来的形象就是傻子呢,只怕都会觉得是他没事找事吧。也是奇怪,傻子又不是疯子,可这两者好像被定义成一个词了。沈来宝上前把水泊中的书抱走,径直往外面走去,路过那几人面前时,微微顿步。因那几人是坐着,他眼睑低垂,就将几人收入眼底。一人见他如此,笑得更欢,以为他要闹事。谁想不过轻瞥一眼,他就走了。等他回想方才的眼神,总觉得受到了侮辱,脸顿时一沉,“那个傻子刚才是什么意思?”旁人说道,“吓傻了吧。”那人想了想,好像不对,可总不能是在瞪自己。但那傻子不敢惹怒自己,倒是真的。他往门口瞧了一眼,“方先生也傻了吧,竟然收这种人来,也不怕教不好,辱没了他的名声。”沈来宝没有听见这些话,也不想听。午后可以歇半个时辰,现在还有一半时间。他抱着书走到日照明媚的地方,将书放到园中长凳上晾晒。书为纸质,被水洗礼一番,里头都沾在了一起,轻轻一拨都有被撕裂的危险。他皱眉松手,等着它晒干一些,再分页吧,不过到时候整本书肯定也是皱巴巴的了。“淋湿你书的人叫柴启,我看见了。”朗朗女声传来,沈来宝偏头看去,只见是个十一二岁的姑娘。她模样清秀,目光有坚定傲气。不等他问,她就走到他前头,说道,“我坐在你前面,吃完午饭柴启他们就回来了,亲眼看见他们将你的书淋湿。”人生处处有正义啊。沈来宝暗暗感慨一句,“谢谢。”她点点头,末了又道,“我叫秦琴。”沈来宝又道了一声谢,想想刚才他回来不少同窗都在那,可事发后,众人眼光畏畏缩缩,好像都很惧怕那叫柴启的少年。这会见秦琴竟然跑来告诉自己,心有诧异,问道,“你为什么要告诉我?”秦琴负手看他,字字答道,“因为,你以前,救过我。”从来都是被沈来宝坑的他一愣,这傻小子竟然还有英雄救美的时候,难得!“什么时候,我……忘了。”“一年前。”秦琴说道,“那时候我娘生病,我帮着卖烧饼,你路过那,将我的烧饼全都买走了,我才有钱请大夫救我娘。”沈来宝:“……”他就知道不该对那傻小子有盼想!那烧饼八成是他自己想吃吧。同窗挑衅沈来宝从秦琴那问了一遍同窗二十三人的名字,秦琴似也不在意他记不记得住,他问什么,她就答什么。有了她的帮忙,沈来宝很快就将班上的大致情况打探清楚了。那带头泼水的小恶霸就是柴启,人是聪明,但很自大,家境富裕,在班上是一霸,没有人敢惹他。要想找到人证,沈来宝觉得不可能了,秦琴是可以,但只有她一个,其他人都包庇的话,方先生也不会信。柴启还有可能威胁同窗,让他们反咬他一口,那时候就难办了。可总不能就这么被欺负。书院钟响,沈来宝站起身准备收拾书回去。可秦琴已经俯身去叠他的书,还拿帕子一本一本吸了吸封面上的水,这才交给他。虽然细心,可沈来宝还是觉得怪异,大概是姑娘眸中神色太过傲气,显得犀利。“你先进去吧,别让人看见我们在一块。”秦琴看他一眼,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道,“我有个邻居在你家做帮工,他说你近日病好了,我很开心。”沈来宝这才明白为什么人人都道他是傻子,秦琴见他谈吐正常却不说什么,原来是早就知道了,这会亲眼验证,更加相信沈家少爷恢复正常了吧。他晚她一步回去,那柴启正和别人闲聊,见他进来,眉眼一抬,对面就有人伸出脚来拦他。沈来宝低眉扫了一眼,只当做没看见,快走到那拦路虎前,用力抬脚,踢中那人小腿,疼得那人急忙收腿,低声喊痛。沈来宝回头看了一眼,眨眨眼,回头继续走。柴启猛地站起身,这傻子连脚都傻了不成。他欲要上前,方先生正好进来,便忍住了。等申时放堂,他要再找沈来宝,可人多,没找到机会,只能看着他上马车。他气得甩袖,往自家马车走去,正好看见秦琴走过,上前就将她拦住,“你中午跟那傻子说什么了?告状了是不是?”秦琴顿下步子,转身冷盯他,“是又怎么样,敢做不敢当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要做什么,你看中沈家的钱了,你想从那傻子身上捞好处。”“是又怎么样?”柴启本意要拆穿她,让她难堪,可她句句承认,反而让他哑口无言。难怪他心里对她总是有点发毛,只因他欺负惯了人,都是懦弱听话的。秦琴不同,她由里到外都在告诉他——我没什么可失去的,我也不怕你欺负,有种来拼个两败俱伤。“疯子!”他啐了一口,转身往自家马车跑去。秦琴轻笑一声,也不在意,步行回家去了。走时她看见从旁边过去的沈家马车,不由抬头看那华丽盖顶,似流水泄在四面的紫色流苏,光是那几根流苏的面料,就已经够她吃喝一个月了。羡慕、嫉妒、决心,一起涌上心头。沈来宝把书装在布包里带了回去,到家后沈老爹还没回来,他去跟沈老太太和沈夫人问了安,不等沈夫人问他今日情况,他拿了纸笔就走,“我去找小花教我写字。”说完就没了影,沈老太太乐呵呵道,“我孙儿真上进,你瞧他那股干劲。”沈夫人笑道,“是啊,明天我就去给他物色个先生吧。”沈老太太忙说道,“不要不要,念书是好,可他去书院一天,回来又得学,多辛苦。”“但他这不是也去了花家麻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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