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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第1页)

三班各有利弊,早班得玩,中班得睡,夜班受罪。我最喜欢中班,我的生物钟越到晚上越兴奋,属夜猫子型的,起早了脑子老犯迷糊。

雪停了,被净化了的空气格外新鲜。电视台正播放高速公路堵车的画面,我暗自庆幸今天不用起大早到高速公路挤车。我从车库里拎出一把雪锹,把家门口便道上的雪铲了个干干净净,美国的邻居也是各扫门前雪。

主要街道的积雪已被铲雪车清除,但仍然汪着冰水,车一过便四处溅起,看来例行跑步只好暂停了。我走进地下室,当初装修时,东华想把它弄成一个独立的单元,用于出租。我不同意,自己的房子跟别人同住,那多别扭。我执意把它弄成了健身房,为此东华与我陷入了一个多星期的冷战。

我按训练计划做完该做的事,又把自己像折尺似的横平竖直都抻到位,折腾了一身汗才算完事。冲完淋浴,我从冰箱里拿出牛奶,冲了一碗麦片算是早餐。中班虽然两点才上,可今天是我出庭的日子,九点半前赶到法庭。

法庭上坐满了因交通违章而被开了罚单的人,不服警察处罚,可以上法庭申辩。不少人抱着法官有可能网开一面的侥幸心理,一张罚单相当于普通人一天的工资,那怕落个减半也行啊。

我今天有二十几个案子,闯红灯、超速、无照驾驶,五花八门。一个三十多岁的黑人妇女被法官唤了上来。

“你对石警官所控事实有何异议?”法官直截了当地问道。

“我没闯红灯,我通过白线时是黄灯。”

法官透过架在鼻梁上的眼镜框上方把目光转向我,示意我给予解释。

看罢罚单存根,当时发生的情形一下子从记忆中被唤起。那天我正朝北停在一个十字路口的红灯跟前,变成绿灯后,我刚要驱车前进,那个黑女人驾着一辆黑色卡迪拉克高级轿车,呼的一声由东向西从我跟前窜了过去。根据交通信号设置,她面对的信号现变成红色,我面对的信号才变成绿色,也就是说,我见到绿灯时,她的信号已经是红灯了。我一字一板地跟法官解释。

“有目击者吗?”法官问道。

“有,她通过白线时,一辆同方向行驶雪佛莱已经停在白线外,司机史密斯先生看到卡迪拉克闯红灯,还扭头看了看我,双手一摊,来了个无可奈何的手势。”我用手指了指坐在后面的史密斯,示意法官证人可随时听候传唤。

“石警官,请你把当时的情形再叙述一遍。”

我解释道,我拦截卡迪拉克后第一句话就问:“女士,你看到路口的红灯了吗?”

这是一句令对方进退两难的问话,说看见了吧,成了故意闯红灯,说没看见吧,等于默认了闯红灯。那黑女人当时只好如实回答:“我没看见,我只顾寻找去亚力山大市的路,实在对不起。”我一五一十地向法官做了陈述。

法官又把目光转回到黑女人脸上,给她最后一次申辩的机会。

“我,我,”她支吾了两声也没说出个所以然,她原以为一口咬定没闯红灯我就拿她没办法,现在只好摊开双手,耸了耸肩,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120美元罚款到法庭外左侧窗口缴纳,驾驶记录记两个点。”法官眼皮都没抬便做出了裁决。每个法官心里都有一把尺,知道每个警官的办案水平和信誉程度,无论是交通法庭还是刑事法庭,我办的案子都是有板有眼,不容翻案的,从未有过败诉的案例,所以法官对我格外信任,其余的案子也都顺利过关。

尽管雪后路不好走,我仍然照样提前半小时赶到警察局,第一个全副武装地等候在点名大厅。一身笔挺的警服是我昨晚自己烫好的,所有与警察有关的东西,东华一律不碰。挂在武装带上的装备也都检查无误,手枪、弹夹、手铐、警棍、辣椒水、步话机、手电筒,一样也不少,随时抄家伙就能用。

第13章雪夜擒贼枪杀梅花鹿

我举起手枪,对准鹿的前额,心里说,你可别怪我,是你不小心摔断了腿。那畜生真有灵性,知道死到临头了,它抬起头,两眼死死盯着那黑洞洞的9毫米口径枪口,一动也不动。我把食指伸进护圈,慢慢按下扳机。

我沿着佐治亚大道北上,离开繁华的商业区朝郊外行驶,刚刚接到指挥中心的命令,前去处理一只闯入私人住宅的梅花鹿。这一带常有野鹿出没,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会去招惹活蹦乱跳的野鹿,一旦它们窜上高速公路妨碍了交通,或者跑到私人院子里妨碍了主人的正常生活,我们就得管了,无论是穷凶极恶的杀人犯,还是一只扰乱居民生活的鹿,警察都得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报案的是一名五十多岁的白人妇女,她带我到房后的草坪上,只见一只雄鹿正卧在雪地上,我抄起一把铁锹朝它走过去,心想你这畜生最好自己逃走,省得让我动手,也放你一条生路。那鹿见我向它逼近,拼命挣扎着站起来想跑,刚挪动半步就又重重地摔倒在地上,看样子好像有一条腿骨折了,每次下大雪都有鹿因路滑而受伤。

“你打算怎么处理它,警官?”那妇人小心翼翼地问我。

“只能就地处决,政府没有专款救治伤鹿。”

“no,上帝,”那妇人用手捂住嘴巴,一副良心受到谴责的样子,因为是她把我叫来的。根据我的请求,吉姆斯少尉也到了现场,因为我要开枪将鹿处决,必须由带班临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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