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饭碗?
“呵呵……”
法海淡淡一笑,说道:“这点儿钱,佛爷出得起,尽管找青羊镇最好的客栈住下就是。”
“佛爷……?”
李玉抬头看了法海一眼,见法海点了点头,就没有在说什么。
青羊镇上富饶的很,一条大街上有肉食店,面粉店,脂粉店,布料店,乃至一些铁匠店,琳琅满目,多不胜数。
更有一些客栈此时仍是灯火通明,高朋满座,显然生意正是兴隆。
“小佛爷,这店便是青羊镇上最好的客栈。”
李玉用手一指眼前的一家客店,咬牙劝道:“这家客栈,一夜便要五两银子,足足够寨子里的所有人吃十多天的大米饭了。”
“钱财终究只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该吃的吃,该喝的喝,不要看得太重了。”
此时法海的福田中堆积着小山一般的银钱,更有许多财宝,可谓是财大气粗,花起钱来流水一般,自然是手脚大方。
“佛爷,教训的是。”
李玉低头不语,显然心中不服,暗自诽谤:“要是我真的有万贯家财,数之不尽,自然也会这般说,可惜,我这辈子也不见的会有那么一天。”
顺着李玉的手看去,迎空飘拂着一件长幔,白色,长约一米,宽有四十公分,上面描着几个大字,分外耀眼,乃是:
明日君再来。
“这店的名字有些意思。”
法海看了一眼,走了进去,刚一到了门口,便有店小二热情招呼道:“客官,是吃饭,还是打尖?”
“吃过饭后,住下。”
法海笑着开口,看去,‘君再来’中人头骚动,黑压压的一片,推杯换盏,热闹非凡,不过却有些乱哄哄的,眉头微皱,问道:“可有比较安静的地方?”
“有的,有的,客官请随我来。”
店小二最善察言观色,法海一步入客栈,心里便有了算计,法海年岁不大,气质却是非凡,一身青衫飘然,双目朗朗犹如两颗明亮的星星。
怀中抱着一只雪白的狐狸,雍容大度,气势非凡,宛如大家公子;至于跟在法海身后的李玉,气质平平,有些英气,却直接被店小二给忽视掉。
李玉进店后,忍不住左看一眼,右看一眼,一看就知道这是头一次进入这等档次的客栈。
生意人最是势利,自然看人下菜碟儿,优先招呼着法海,至于李玉哪边凉快那边呆着去。
片刻,到了二楼临窗的一处座位,法海招呼李玉坐下,吩咐了店小二,随意弄出几个菜,一壶酒。
这处位置绝佳,放眼看去,青羊镇灯火通明的地方,绝大部分都能尽收眼底,而在东面,人群如潮,摩肩接踵,正是青羊道观的青玄道长选拔童男童女的地方。
略停,店小二端了一盘猪肉炒笋,一盘黄河大鲤鱼,一盘小鸡炖蘑菇,一盘麻辣豆腐,一壶百年老酒竹叶青,随后端来一锅老汤,热水滚沸,泛着一股淡淡的清香,乃是八宝珍珠莲子汤。
旁边有侍女伺候着,倒了两杯酒,一杯放在法海身旁,一杯放在李玉身前。
法海前世虽然大多时候宅在家里,不过一些小饭店,酒店的去多了,自然从容的端起杯子,细细噙了一口,一股热辣辛味直入肠胃,浑身毛孔一抖,几乎直立起来。
“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