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这么干巴巴地等着,脑子里面好像想了很多东西,又好似什么也没想。我只觉得我和自己的生活产生了很强的割裂感。我的前男友是我养母的现男友,他就要上门来和我道别,去和我养母过不羡鸳鸯不羡仙的快活日子了,我的心里却不见有什么波澜。我如一个观众,正等着看一出与我毫不相干的闹剧。大约十点多,福宝如期来了。他没有带李菲菲,是独自前来的。我为他打开门,没有抬头看他,只是浅浅地说了句“坐吧”,便回到了沙发前坐下。福宝跟随着我前来,然后坐在了沙发前冰凉的地上。我知道他在抬头看我,但我实在是不想对上他的眼神。我看向沙发旁边的龟背竹,那上面还挂着他送的一个吉祥结。挂上它的时候,他告诉我这是一个驱邪符,用来镇宅的,可以保我平平安安。当时我对他的用心感激涕零,此时看着,那红彤彤的挂坠竟是如此丑陋且碍眼。一会儿一定要把它扔掉。我在心里这么想着,嘴上用夏知澜惯常的轻松语气问道:“你要和她回国了?去过寒假?”“……算是吧。不过,我不打算回来读书了。”“不读书?那你去干什么?”“她说在深圳市郊有一套房子,想回那里住。我陪她去,先住一段时间,之后可能看看在深圳开个工作室。”“挺好的,你应该能见到我去她家后住的前任爱人前来吊唁(下)一个月不见,他的样子并无太大的改变,只是眼睛里藏不住的笑意多了许多。能看出他正在努力压下心中的幸福感,以免刺激到我。即便如此,那发自内心的快乐仍是难以抑制的,在眼角眉梢间都不免显现出来。他曾经有些忧郁的气质已然不见踪影,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不可抵挡的青春和阳光。他的样子确实并无太大的改变,但我已经认不出来他了。我骤然抬手,想去抚他的脸颊。天知道我并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确认一下,面前的这个人还是不是福宝,还是不是我儿时的那个伙伴,还是不是一个月前与我情深意切地亲吻相拥的那个男人。“别这样。”见我的手朝他伸来,他条件反射地躲了一下,继而露出抱歉的神色。我的手僵在半空中,悬停了一会儿便自嘲地放下。是啊,我竟忘了他已经是李菲菲的男人,我已经失去了触碰他的权利。“为什么这样对我?”我嘴一滑,问出了那个我发誓过这辈子再也不会问别人的傻问题。这个问题实在愚蠢,问出口的时候我便后悔了。人最弱小且无能的行为莫过于去询问别人为何对自己不公,在被践踏了之后还去巴巴地讨一个说法。我心知肚明这个问题的无用和低级,但还是控制不住地想要知道,他为何会选择李菲菲?为何会背叛我?“秧秧,你问别的好吗——”“你说过的,我问什么你都回答。”我打断他,“我就想知道这个。”他张了张有些泛白的嘴唇,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何宛华,你就说吧。”我还是第一次用他养父母起的名字称呼他,“已经没有什么是我不能接受的了。”他看着地板犹豫了一会儿,我看着他那吹弹可破的肌肤、弧线优美的鼻梁和薄薄的嘴唇,这幅脆弱精致的模样无数次让我心生怜爱,此时看见却只觉得忿恨。我竟然生出了动手的欲望,想一拳头落在他高耸的鼻骨上,将其打得断裂,看着殷红的血液流淌过他的嘴唇、下巴,再滴到地板上。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冲动吓了一跳,我发觉自己的手竟然已经握成了拳头。“那我就实话说了。”他的声音打断了我那正在心底里积聚起来的暴虐。好似一只充满气的气球被针扎破般,我登时泄下气来,嘴里含糊不清道:“你说吧。””秧秧,和你在一起,虽然你对我很好,但我一直……感觉自己没有动心。我看到你,没有心跳加速的感觉,更没有什么甜蜜可言。我知道一开始是我说要你做我女朋友的,我只是觉得,我们的重逢太过巧合了,这很难说不是上天的旨意。特别是当你躺进那个泳池的时候,那一刻我真的认为你是老天爷安排给我的缘分,我不能辜负了这种安排。“其实,我是打算好一辈子都和你如此平安无事地过下去的,相信日久生情。而且就算这辈子都擦不出火花,你也是一个很好的女孩,我们彼此也能做个伴。那天在超市里我忍不住想哭,就是因为觉得造化弄人。我第一次遇见了如此爱我的人,我却没有心动的感觉……你对我那么照顾、那么好,我觉得自己不能辜负你。我很努力地做一个好男友应该做到的一切,没有心动我就逼着自己心动,没有浪漫我就自己创造浪漫,我是打定好了全心全意永远对你一个人好的。直到她出现。”福宝说到此处,眼睛从地上抬起,望向了窗外,那瞳仁里骤然荡漾起了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含情脉脉,“那天在机场见到她,只是一眼,我便明白了为什么上天会安排我和你重逢。我们重逢的意义,在于她啊!看见她倚在你肩膀上哭的样子,那一刻我的心好像停止跳动了。不是我夸张,秧秧,那时候我终于知道电影中的慢镜头不只是一种艺术处理手法了,它在现实中是存在的。那时,周遭的一切都慢了下来,都安静了下来,我的世界里只有她。我的人生之中从未有过这种奇妙的感觉。那天回去,我觉得自己很恶心,竟然对女友的养母产生了感情……我骂自己,甚至扇自己巴掌,但都没有用,我满脑子都是她。那天你说调课了没法脱身,要我带她出去转转,我本来是不敢答应的,但还是忍不住想要接近她……我带她去好莱坞,路过穆赫兰道时,她突然说这个地方好美,想要停下来看看。停车的地方就是我挑给我们第一次约会的长椅,她竟然和我选择了一样的地方。”“所以你就和她在一起了?”“没有……那时我还在挣扎……”“直接快进到你们是什么时候在一起的。”我命令道。福宝思忖了一下,才继续讲述:“是那个下午,你打电话来说签约了的时候。”“详细说说,别我问一句你挤一句,烦不烦啊?”我有些不耐烦。“那天你去见冯喻晗,我接上她后,她说还想去穆赫兰道的那个位置。我问她为什么这么喜欢那里,她说,那地方让她很有灵感,我才知道原来她是个诗人。秧秧,说出来不怕你笑话,从前我在心里为未来的人生伴侣画像的时候,她就是一个会写诗的、爱哭爱笑的女孩。坐在穆赫兰道的那个长椅上,她作了一首诗,听完我便忍不住吻了她。那一刻我确定了,她就是我这辈子要守护的女人,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我都要好好爱她一辈子。”果然是的,我一开始猜测的福宝喜欢的女生类型是完全正确的。他喜欢敏感多情的文艺女孩,我一早便知道是如此,却因为想用真心去爱他而不肯假扮,怎敌得过李菲菲不用伪装便是那样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