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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页(第1页)

尼格罗尼是我唯一一个爱上过的男人最爱喝的酒。当然不是黄海伟,那时候哪里懂得爱是什么?虽然到现在我也不敢说自己懂,也不敢百分百确定对那个男人的感情就是爱,我能负责任地说的只有他伤我很深。别忘了,我是一个从小被殴打到大的孤儿,对痛苦的阈值是很高的。当我说被伤得很深的时候,那是切实尝了心痛欲绝的滋味而不是无病呻吟。能让我如那般觉得被抽去了半条命的感觉,必然是爱吧,不然还能是什么呢?那个男人在我最脆弱的时候出现,以救世主般的姿态俯下身来宠爱我。再加上他本身年龄很大,阅历丰富,当年才十九岁的我哪里是他的对手?我很快便沦陷,花了足足八个月才发现他喂到我嘴边的巧克力不过是臭狗屎。分手之后,我在心里恶称他为“老男人”。虽然后来又约会过许多个老男人,但他永远是让我最刻骨铭心、最倒胃口的那一个。在他之后我不允许自己再爱上任何人,聪明的女孩上一次当就够了。但是,我的味蕾却很有幽默感,将他对尼格罗尼的喜爱转化成了我的。我和福宝占用着桌子的四分之一坐着,他没有坐到我对面去,而是坐在了我的身边。但他没有靠得很近,和我的距离保持得很微妙,看不出是疏离还是亲近。他默默地啜饮着酒,门口进来人时便向那边看一眼,有时也看我。和我的眼神对上时,他总会轻轻笑一下。我尝试着在心里把他的微笑和儿时那个看我捉弄同学的小男孩联系起来,却屡屡失败无果。那个小男孩的笑容曾经让我心安,而面前的这个男人,他笑的样子却让我的一颗心莫名地泛起一股酸涩。在往常的约会中,我从来都是一只称职的变色龙。如果有一个夜店请我去培训场子里陪酒男女,那他们的酒水销量一定会在短时间内翻番。我能精准地在十分钟的聊天内摸清约会对象喜欢的类型是什么,据此或扮作柔情蜜意的解语花,或装成乖张娇蛮的小公主,亦或演个孤傲清高的冷女王。而现在,我却像丢了舌头似的几次张口都一个字也吐不出来,仿佛被什么东西鲠住了喉头。今晚我不再配被称为变色龙,我只能当一条朴实无华的虫。“你……这些年过得如何?”他终于首先发话,看起来像是想了很久,才憋出了那么一句。“还好。”我点点头,“你呢?”“也还好。”……“你钢琴弹得如何?”难为他还记得。“早就不练了。”……“你还爱看书吗?”“看的。”继而又是沉默。其实我不想说我过得“还好”,我有满腹的委屈想要告诉他,也想谢谢他当年教我“要乖”。如果不是乖,我不会得到今天的一切。如果不是乖,我可能会落个比现在惨一万倍的下场。但我说不出来。这些年我如何扮小丑哄李菲菲高兴还能说说,毕竟无伤大雅。但我要怎么告诉他我和夏浚译之间的事情呢?在我们十五年后重逢的第一晚,我说,我养父不光打我,后来还将我导航上了一条龌龊肮脏的道路——福宝如果听到我在多少男人身上捞过钱,跟多少男人发生过关系,他还会坐在这里和我一起喝酒吗?恐怕会像躲脏东西一样避之不及吧。想到这里,我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了。我们周围坐着的都是和朋友们出来聊天的上班族,旁边那桌的两个女孩正在谈周末洛杉矶县艺术馆(a)的什么展出,聊得热火朝天,时不时放声大笑。我听她们聊马蒂斯,聊高更,聊马列维奇,然而我和面前这个经久重逢的旧友却只是沉默。我们很快便喝完了第一杯、第二杯酒,第三杯也不多时便送了上来。我们不碰杯,端起来,就着门外车水马龙的旖旎夜景便直接饮下,活像两个拼桌的陌生人。五杯酒过后,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半。我们结过账便离开了酒吧,在街边等车。美国的城市虽然安静得比国内早,但市中心晚上的道路还是比较热闹的,来来回回的车辆和时不时谈笑着路过的人群与深圳酒吧街的夜晚别无二致。要说有什么能提醒我现在确实身处于另一片大陆的这个事实,那便是装饰着雕花大理石的建筑外观和马路垃圾桶旁说着疯话的流浪汉了。盛夏已经过去,晚上的空气微微有些凉,夹杂着大麻的气息和尿骚味。车不多时便来到了,福宝为我开门,让我先进了车里,他随后跟上。车向伯班克的方向驶去。“我先送你回去吧,你明天有课吗?”“有,下午两点。”“我也是两点。”“那……不请我去你家坐坐?”说出这句话并不是惯性使然,虽然我不是什么好姑娘,但我很少主动提起去男人家里——我在他们面前的人设是矜持高贵的富家女,当然不会让他们觉得我是个人尽可夫的荡妇。这种话是不会从“夏知澜”嘴里说出来的,她心气很高,家教很严。只是,坐进车里后,看着面前的福宝,这个与我一夜无话的福宝,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仿佛回到了儿时与他相对两无言的那段日子。小时候我和他坐在树杈上沉默,现在我们坐在洛杉矶的酒吧里沉默。我和他总是沉默的,我们不需要语言。我在别人面前总要搜肠刮肚地找话说以让别人迷上我,但和他不用。和他在一起我只用安静地休息,他便会陪伴在我左右。这种感觉让我留恋,儿时如此,现在亦是如此。我悄悄看向他的侧脸,双眸如水,鼻梁挺立,嘴唇微启,洛杉矶高速路上静谧的夜景涂抹在他身旁的玻璃窗上。月光洒向他的几乎透明的皮肤,如同碎银子落在白色的丝绸上,他洁净得好似刚刚落入这个世界。十五年杳无音讯的故人在异国他乡重逢,如果这都不是命运的安排,那我不知道什么才是了。我第一次觉得命运的玩笑竟然可以是美好的,心中刹那翻涌起的无数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让我想奋不顾身地凑上去亲吻他浅粉色的嘴唇。但我还是忍住了,我不想吓到他,不想把他吓跑,他是我最珍视的人——我自己都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福宝听到我那么问他,说,你想来吗?我当然是欢迎你来的。他的表情是那样理所当然和光明正大,好似一点也没有联想到任何摆不上台面的意味。这让我有些自惭形秽。我点点头,继而看向窗外呼啸而过的夜色。虽然没有肩并肩,但我能闻到他身上的淡淡的海洋古龙水气味。是为我喷的?亦或只是出门的习惯?我发现自己竟然猜起了男人的心思并为之心旌动摇,这可是许久没发生过的事情了。车行驶了约莫十几分钟便到达了他家楼下。他家也在学校附近,离我家不远,打车也就是不到十分钟的距离,比他去接我时用的时间少多了——看来他出门时也是稍稍打扮了一番的,这让我窃喜。他很绅士地为我开门,带着我进了小区。他住在与我家同类型但更小一点的公寓楼里。这个公寓我来之前租房的时候也查到过,因为不够高级而被我放弃——不光是因为要维持一个富家女的形象,也是为了方便偶遇未来的丈夫。我后来挑中的公寓楼位于富人区内,里面住的大多是雅痞人士(yuppies),和我的目标人群是相符的。还有什么比当邻居更方便且令人不设防的钓引男人方式吗?福宝的公寓楼下有个泳池,里面空无一人,水面上漂浮着几张水上沙发,氯气的味道很重。“我家在那边。”他指了指较远处的一扇窗户,屋里没有亮灯,静悄悄地等着主人归来,看上去有点落寞。我点点头,随着他向那个方向走去。游泳池四周被人早些时候嬉闹时泼出来的水打湿了,淡黄色的地砖被染成深棕色。水上沙发被偶尔袭来的一阵轻风吹动,撞到岸边,又轻轻回弹着漂走。泳池旁的路灯有些老旧,不仅昏暗且光线明明灭灭。加之空中的一轮暗黄色月亮和轻轻随风发出沙沙响声的棕榈树,眼前的场景一时间被蒙上了一层怀旧的滤镜。我的脑海里顿时浮现了许多往事——和福宝逃课后在美术室的大工具箱里躲老师,和福宝在草丛里中偶遇一只橘黄色的小猫,和福宝趁着黄昏在草坪上捡落下的茉莉花朵,和福宝躺在草坪上,他读书,我数天上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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