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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第1页)

“不然呢?”我不识好歹地挑眉,我讨厌被命令。在福利院那么久,还没有人敢命令过我。说时迟那时快,养父毫不拖沓地用实际行动告诉了我“不然呢”。他倏忽伸出一只强有力的大手,准确地卡住我的脖子,毫不费力地便将我整个人从椅子上拎起,猛力扔到了床上。那床是两侧都不靠墙的,我一个重心不稳便从一侧翻滚到了地上,脑袋咣地一声撞在木地板上,眼冒金星。“这里没有你顶嘴的份。”说来好笑,那是我人生中叫《变色龙》,学到这一篇时,老师赞叹契诃夫以一件小事讽刺了当时俄国社会的乱象,我却觉得不然。这篇文章所说的,明明是“没那个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奥楚蔑洛夫警官并非错在见风使舵,他的问题在于愚蠢——不懂得收敛和观望,演技拙劣且幼稚,所以才会成为遗臭万年的丑角。八面也要玲珑,长袖也需善舞,不然就会弄巧成拙。我就有信心做好,当一只技艺高超的、真正的“变色龙”。变色龙能根据周围的环境迅速改变自己的模样,成为得以生存下去的“适者”,世界上还有比它更聪明的动物吗?扯远了。原谅我今天如此絮絮叨叨、前言不搭后语,我一般是个说话很有逻辑的人。我只是太兴奋了。你有所不知,今早睁眼看见手机倒计时软件上的数字变为零,我高兴得几乎是一瞬间便从床上跳了起来。这一天的到来,我已经盼了将近一年。来听听看,一个孤儿的自白(下)今天是我出发去洛杉矶的日子。要坐轮渡去香港搭乘飞机,我起了个大早,准备悄悄打车去深圳湾口岸。谁想到,一打开门,却见养父夏浚译已经坐在客厅里他的茶桌后面自斟自饮。他用一只画着远山图的白瓷小茶杯喝着工夫茶,烧水壶里的水只剩了个底,看样子是已经泡了好几轮了。我对上他的眼神,尽量不让自己的雀跃太过明显——还要仰仗他给钱呢,怎么说也不能在此刻砸了饭碗。“我走了。”我礼节性地说道,他低下头去继续泡茶,没有回答。我推着三十二寸的大箱子,背着一个银色的小背包,大步流星地出了门。从第一天来到夏家开始,十四年过去了,我和夏浚译之间的关系逐年变得愈发复杂。关上厚重的桃花心木大门时,我从门缝里看见阳光照射在他的发尖,几缕银丝反射出刺目的光芒。他也老了。虽然他仍然如以往那般强健和俊朗,头发茂密、肌肉结实,但时光的流逝不会轻易放过任何一个人。除了李菲菲。她总会让我想起那句很俗的话,“岁月不败美人”。她白皙的脸庞仍然烂漫得如同我刚见到她那天一般,眼周浅浅的笑纹昭示着她从未被生活亏待过的幸运;瞳仁依旧明亮得如同夜空中的星星,浅粉的嘴唇还是那么饱满圆润,噘嘴撒娇时血液在唇心凝聚成勒杜鹃花瓣的颜色,娇艳欲滴;她年过四十,竟没有什么白头发,略略几根也在第一时间便被染成了烟黑色,发量比街上随便一个二十岁姑娘的都多。不过,她每天无所事事,最大的任务就是呵护她的外貌。任何人花和她一样多的时间和金钱去保养自己,都能久葆青春,和她一样身上永远散发着淡淡的薰衣草香味。我坐上出租车,没有回头看一眼——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我没有一丝留恋。平心而论,李菲菲是尽到了养母的责任的。她本不喜欢都市,觉得诗人就要过在山林里隐居的生活,所以之前和夏浚译一直住在靠山的别墅里。但因为我要上学,她竟主动提议搬来深圳南山的中心区。夏浚译的公司在红树湾,他在海湾附近买了一套一百八十平的大平层,开始了我们“三口之家”的日子。他上班开车五分钟,我上学步行十分钟,这套房子对我们两个来说极其便利,对于李菲菲却不尽然。“闹市里来来往往都是人,竟比在山里一个人也没有,更显寂寥。”她偶尔拾起写诗的爱好,曾经写过那么一句,又写不下去了。她略带幽怨地看着我,说,都是因为你要上学,我们才迫不得已要离开那山间别墅;来到这有人烟的地方,灵感都消散了。以前也没见你写出个什么名堂。我心里暗暗想着,但这话是绝对不能说出口的。我红起眼圈,张开小小的手臂抱住她单瘦的肩膀,嗫喏道,妈妈为我牺牲了这么多,长大了我一定好好孝敬妈妈。李菲菲心思单纯,我简单的一句话,就让她的脸上又重新浮现了那种不谙世事的笑容。再之后,她发现了市中心的好处,每天逛街、做脸、美甲、下午茶……玩得不亦乐乎,便再也不提在山中作诗的茬了。李菲菲的人生就是这样,当她有一丝烦恼的时候,便立马会有更多的快乐将其掩盖,好像上天生怕委屈了她。早上的深圳一如既往地堵车,司机绕路,经过了我本科的学校。说来好笑,这所学校离我家开车不过二十分钟的距离,是我高考发挥失常的后果。我恨这所学校,更恨高考那天严重痛经的自己。如果不是来到了离夏家这么近的大学,我一早便能逃离夏浚译了,也不至于生出那种事端来——又扯远了,今天是开心的日子,先不聊败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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