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俯下身体想听清精灵的话,但那是精灵语他听不懂,难免要贴近了听。
而一旦靠的太近,精灵少女散发的气息足以让最性情寡淡的哥布林燃烧起来,何况根本就没有寡淡的哥布林。
对于哥布林,敏锐的嗅觉可以轻松区别刚摘下的苹果和摘下一天的苹果之间的区别,而区分精灵和人类,更是稀松平常。
如果说雌性动物的体味可以让哥布林沉迷,那么人类就像麦酒或葡萄酒,而精灵就是白酒威士忌,酒量不佳的闻到精灵的味道都会疯狂。
对于哥布林来说,精灵是梦想也是毒药。
“沃特,麦lon…”
精灵少女呢喃着发出声音。
“再坚持一下。”
看着女精灵额头渗出的汗珠和干枯的嘴唇,他觉得她像一朵被太阳暴晒过的粉白牵牛花。
但他们刚刚走出艾辛格隘口,离大伊甸河有点远。
眼前是一望无尽的黑石滩,干燥的空气张嘴呼吸都会嗓子发痒,微风也能卷起沙尘。
在圣战之后古河改道,这儿十里之内都没水了。
但这对于大鼻子哥布林来说,不是问题。
李维催动鸵鸟加速,而精灵就以一个仰面垂腿的姿势横躺在鸵鸟的背上。
为了不让精灵掉下去,他不得不一只手始终抓着精灵胸前的箭袋,难免会把手压在精灵的肚子上,或软软的胸脯上,这让他有点紧张。
好在很快找到了水源,一条由迷雾山脉融雪形成的涓涓细流,穿透山岩缝隙在阳光下反射着银光。
来到河边,空气中马粪的味道让李维警觉。
这里是登兰德草原,游牧民族洛汗的领土。
得随时提防洛汗骑兵,还要提防强盗,他们一般都有马匹,一旦被他们发现就很难逃脱,何况他还带了个濒死的精灵。
李维跳下鸵鸟想用手捧些水给精灵,但他粗壮的指节一捧水就漏光了。
没办法他只能使出了救女剑士那招,利用哥布林的大嘴,一口差不多能装一水瓶的水,两口就把精灵喂饱了。
水洒的精灵满脸都是,毕竟哥布林的嘴比手也没好多少,有点粗制滥造,全身上下最好的资源大概都给了繁殖器官了。
女精灵被水呛的咳嗽,但始终没睁眼,如果她看见一只哥布林用嘴喂她,估计死的心都有。
李维撕开地精衣服,沾了水给精灵擦脸,他发现碰到精灵皮肤不仅柔滑,碰起来还有轻微的灼痛感。
这种感觉让他好奇,不过他克制住了继续盘的冲动,他的意志力毫无疑问是哥布林世界中最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