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情感]《俯首为臣》作者:粥与益达【完结】
文案:
陆野曾是驻扎在大西北军营里最野的那头狼,以桀骜不驯的性子雷霆蛮狠的手段横行在西北战区,为敌人之噩梦。
那时的陆野,热爱军队热爱战友一腔热血尽洒红旗,他以为此生都将扎根于此。
经一起重大绑架案,陆野从西北军区携一身过往和伤痛隐退回了戎城,住着租来的房子,卸货搬砖,宿醉糜烂,日子寥寥。
直到对面搬来个女人,无惧冷漠靠近他,倔强的从光里走进黑暗。
唐墨朋友都曾揶揄她,热脸贴人家冷屁股。
直到某天深夜,唐墨和一众朋友喝多,打电话让陆野来接人,男人下车裹着寒意步履匆匆,接过人搂进怀里,低眉顺眼熟练的哄劝着。
两人在大厅纠缠,不多时便看到男人皱着眉略显燥意,回应的话语却带着纵容。
“行,我的错。”
“是,我活该。”
“好,不进家门。”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甜甜
搜索关键字:主角:唐墨、陆野┃配角:┃其它:
一句话简介:为你,我甘之如饴也愿俯首为臣
立意:有志青年从军建功,热血男儿矢志报国
第1章荒原野火,一点即燃
唐墨赤着脚倚在斑驳脏污的巷子上,一手勾着高跟鞋,一手捏着烟头,丝毫不在意身上的高定裙被身后的墙面蹭脏,当视线里出现那个等待已久的身影,她拿起右手那根烟,抽了最后一口,丢在脚边,白色的烟雾从巷子里缭绕着散开在半空。
深秋的夜晚,凉风透着丝丝冷意,女人站的地方又是风口,清凉的裙子贴着凹凸有致的曲线,引得路过的人纷纷侧目,偶有胆子大的,还会冲她吹着口哨似是挑逗,但也有例外,比如唐墨处心积虑等的那个人。
陆野从酒吧一出来就看到了巷子口的女人,他顿了两秒,缓步走过去,慢慢靠近,然后目不斜视的离开,除开最开始那一眼,之后连余光都没落在女人身上。
将将错身,衣摆被人拉住,夜风忽起,一带着一缕烈性的玫瑰香从身后飘来,肆无忌惮的像支迎风招摇的野玫瑰。
“嘿,新邻居,我鞋坏了,走不了路,稍我一程呗。”
唐墨长得明艳招摇,一举一动即便不带任何心思都像在勾人,更何况对着陆野开口时特地压了声,拖长了尾音,倚在乌黑陈长的巷子口,黏的像放多了蜜的玫瑰酱。
陆野停住脚步,转头看向靠墙的女人,寸头割裂出线条清晰的五官,背着光,脸上阴阴暗暗看不出神色,可唐墨却感受到一股莫名的压力落在自己身上。
像是已经习惯这种情形似的,唐墨把手边的高跟鞋抬了抬,红唇微扬,轻飘飘的解释道:“刚才蹦迪蹦太狠了,就坏了。”
唐墨手里那双鞋是某高奢品牌的季节限定,看那样子上脚机会都不会超过三次,蹦一次迪就坏了,睁眼说瞎话的本事,被她拿捏的水平十分高。
说完,还补了句:“感觉最近长胖了,这鞋跟太细可能撑不住吧。”
陆野的视线从女人还没他大腿粗的腰到裙下两条纤细笔直的长腿,最后回到唯一撑的上“胖”的胸口,质疑了一下自己对胖瘦概念的定义。
见男人还是沉默,毫无表示,唐墨有点恼了,想她唐墨纵横风月场所那么多年,什么男人不是勾勾手就对她俯首称臣的,也就遇到面前这个男人,像块撬不开顽石,大半个月过去了,软硬不吃,油盐不进。
唐墨站直了被冻僵的身子,从昏暗的巷子口走出来,视线笔直落在对面男人身上,因为角度问题,从她这看过去,男人五官深邃英俊,偏又被冒刺寸头和幽深冷冽的黑眸割裂出野痞的气质,迷人带着危险,除却某些特定原因外,长得好看也算是唐墨那么舍得费心思原因之一了。
都说人是视觉动物,她当然也不例外。
“如果不方便的话,那麻烦借你手机给我打个电话,我让我朋友来接我,行吗?”唐墨心里恼,声音却更软了,拖长了腔调,像把勾子似的,一般人听了肯定能服软。
陆野眉宇微皱,似是在考虑面前这个女人这番话语里有几分真假,毕竟过去这半个月,唐墨以不下十种劣质的偶然突发意外方式来靠近自己,或是搭讪,让他避无可避,就像今天,早在酒吧他就看到了舞池里张扬疯狂的唐墨,他特地和同事换了个工作区域,以为这女人玩闹一会就会离开,没成想却在这里等着他。
两人之间的空气莫名安静了几分,唐墨叹了口气,心里暗骂狗男人,一点怜香惜玉的心都没有,如果不是碰到了自己,活该单身一辈子。
“如果这也不方便的话,那就算了,我自己去路边拦个的士。”一派懂事不麻烦人的样子,话语间隐约透露着几分委屈。
唐墨松开捏着陆野衣角的手,拎着高跟鞋便要出巷子往路边走,还没挪几步呢,陆野就听到身后一声痛呼。
转过身,唐墨单脚站立,另外一只脚翘起,暗红的血色从脚底落了下来。
这条街是戎城最出名的酒吧一条街,一到晚上百鬼夜行,路上到处都有碎了的玻璃酒瓶,唐墨赤着脚赌气往外走,一没留神,就中招了。
碎玻璃扎的不深,可脚底的血流成一片,看起来吓人,唐墨愣在原地,有点慌,翘起的右脚一时间不知道该放下还是抬起,人在慌乱中下意识会寻找身边的人,即便是刚搬来她隔壁还没一个月看起来和她一点也不熟的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