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盘上是一个笔架,和一碗深褐色的“墨汁”。
笔架上挂着七八支长短不一的“毛笔”。
“你是说这些毛笔能吃?”
朱高炽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就连抄写最后一遍《太宗本纪》的朱高煦都忍不住凑来端详起这道菜。
这道菜由后世大清的宫廷御厨所发明。
号称是“满汉全席”里最贵的一道菜。
最神奇的是不仅可以吃。
而且还能写字!
随着大清的衰亡,这道菜也就此失传。
穿越以前的朱瞻圻根本没有机会看到。
多亏了那本《华夏美食集》才让这道菜早几百年现世。
朱瞻圻看着二人惊讶地样子,耐心进行了解释。
“墨汁”是可以吃的。
猪骨、猪蹄、母鸡、鸡脚、火腿和猪肉等先焯水再油炸。
然后小火慢炖直到所有肉全部炖烂。
过滤掉肉渣,留下浓汤,加入鲍鱼、干贝、墨鱼继续用砂锅熬煮。
由于墨鱼自带黑色色素,汤汁浓稠后便呈现出墨汁的颜色。
“毛笔”也是可以吃的。
笔杆部分用笔笋制成。
剥掉笋皮,掏空笋心,再削成笔杆的造型。
笔头部分用的是猴头菇。
取中间菌丝最长的部分,卷成笔头形状。
之后将笔头塞进做好的笔筒中
用鲜虾煮成胶状填满笔杆,同时黏住笔头,防止笔杆塌陷和笔头脱落。
朱高炽和朱高煦兄弟俩一人拿起一支“毛笔”。
沾了沾墨汁,试探性地放入了口中。
墨汁本身的肉香味加上猴头菇的独特口感。
不仅朱高炽吃的满嘴墨汁,形象全无。
就连朱高煦也忍不住连声赞叹:
“好你个老二,有这等厨艺也没见你早点孝敬你老子。”
正吃的开心。
朱棣推门而入。
皇上突然造访,三人猝不及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