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霸总包了我,那是不是说明,我发财了!?
快!快去找合同!合同在哪?让我看看我有多少钱!
8、
半下午的时候,那只传说中被送人了的狗就被上午医院里的那个小年轻,也就是霸总的秘书送了过来——一只叫爱民的小伙子边牧。
整挺好,我家的也是边牧,我是说我原来世界里的家。
接受了爱民的热情思念又陪他玩儿了一会,我打开冰箱犯了难。这身体的原主人曾经在新西方旁听过一个学期,而我本人却是个炒个菜都要全副武装的料理苦手。看着一冰箱琳琅满目眼花缭乱的食材,我思考了一会,然后拿过手机,打开X站,开始搜索“美食作家○刚”“○农兄弟”。
9、
一声声嚎叫和噼里啪啦的声音之后,四菜一粥端上了桌。
炸糊了的松鼠鳜鱼,火鸡酱拌的拍黄瓜,酸甜辣辣放多了的锅包肉,盐放多了的香菇炒青菜。看着霸总一言难尽的表情,我庆幸至少这屋子里有电饭煲,大米粥绝对万无一失。
10、
“午饭?”霸总看着碗里那干湿程度正好的白米饭,提出了今天不知道第几个问题。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才发现自己调错了功能,随即换上了讨好的笑脸,“您要是不急的话,要不……我再加工一下?”
“不用,就这样吧。”霸总的筷子落在了香菇炒青菜上,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宛如在看着对方清醒着喝毒药。
“怎么样?”我小心翼翼的问道。
“你自己做饭自己不知道什么样吗?”霸总眉头一皱,明显是被齁到了。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实不相瞒,我第一次正经做菜,以前做过的最大的菜是什锦方便面加两个荷泡蛋。”
霸总夹着鱼肉的手明显停了下来,他疑惑的看着我,“第一次正经做菜?”
我背后一凉,痛恨自己这七秒的记忆,脑袋摇的像拨浪鼓,“没!不是!我的意思是,这是我失忆以来第一次正经做菜!”
“那那个什锦……”
“梦里!梦里做的!”
11、
然后,在接下来试药般的晚餐时间,霸总得出了第九节里说出的结论。
看着霸总勉勉强强吃饱喝足之后扭头就走的样子,我开始盘算着晚上快乐的嗑cp时光,然后十分庆幸幸亏这身体的原主人卖艺不卖身,毕竟我并不想大晚上的和一个成年男性肉搏,还是打不过的那种。
一旁嘎嘣嘎嘣嚼着狗粮的爱民打了个嗝,我看了眼食盆里还剩了个底的狗粮,毅然决然的拿走了他的晚饭。
12、
来到这个谜之世界的第二天早上,我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情。我虽然有钱,但这身体不是我的,买了东西也带不走,所以——无偿当保姆并不有趣。
但是早饭该做还得做,毕竟寄人篱下,不好好干活连饭都……等等,我现在的钱,够买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