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叶甚至想抓住他的衣襟,冲上前去吻他。他忍耐住,不想让自己显得太动情。这样会显得是因为越随说会帮他,才激动不已。
他没有动,越随却抓过他,搂在怀里好一顿吻。
吻完之后,还低下头说:“你这欲拒还迎的样子,是要撩死我吗?”
岑叶脸微有点烫,没有敢直视他。他们新婚之夜就有过肌肤之亲,却是第一次感觉到对方和自己的皮肤都炽热无比,一种名为“情↑欲”的东西遍布他们全身。
相比于之前是身体应激反应,这次他们能够感觉到,是那种火热而克制不住的感情,对于面前的人的渴望,还有想要拥抱、亲昵的爱↑欲。
岑叶轻声说:“你也在撩我。”
越随笑着凑到他耳边,暧昧地说:“我哪撩你了?”
明明都有反应了,岑叶心想。
他低着头不说话。越随也没有具体动作,他不着急,慢慢把把他攥进怀里的姿势改为拥抱。
他们年轻,工作忙完,洗澡,“做”这件事,时间长就耗费体力,往往累到不行直接睡去,鲜少有隔着衣服温存的时刻。
越随给了他一个漫长而深情的拥抱。
左手抱住他的腰,右手抚摸着他的脑袋,他什么也没说,却像照顾受伤的小动物般安慰:没事了,有我在。
岑叶嘴唇蹭到了他皱起的上臂衬衫,动了动,让自己贴得更舒服些。
全然被越随身上的气息包围,从肌肤里渗透出来的男性味道,还有淡淡的烟味,夜的冷寂,不过现在已经跟自己一样,被他烘烤得温热。
……越随是不是从很早以前就喜欢自己?
这个答案不能细想。
越是细想,越会把自己摆放在一个高位。
别人喜欢是别人的事,对他的好,却是货真价值的好。他要去看这些好,而不是那些喜欢。
喜欢两个字谁都能说,甚至谁都能有,岑叶大学收到的情书不止一打,即便自己现在落寞了,也有不少人喜欢他,哪怕只是喜欢颜。
但“喜欢”并不贵重,真正的贵重,是那些能够为他做出来的事,能够站在他身边的果敢。
可越随做的这些事未必是出于喜欢,他没有明说,岑叶不确定,也就不打算让自己这么快就认定这是出于喜欢。
毕竟他们仅仅交往了三个月。